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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知识推广真难得不到理解咋办
现在农业技术出现推广难,有些人一般的知识不愿意掌握。比如尿素不能雨后撒施,要深施。他说费工无工具,大面积田地要深施到何年月等。再如农村年轻人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学习,不愿学习 农业技术,种地费工费时,收入低,一亩地一年的收入掋不上3天打工后收入,种地与打工相比不划算。所以技术推广是个空档。应该如何办呢?我的意见是:一,土地向种田能手、懂技术者流转,运用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经营土地,生产出有农业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引导年轻人对种地的兴趣。二,兴办家庭农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派住农技人员。三是农业科技有偿服务,上门服务,当农民的技术顾问。四,开展农业科技帮扶工作,有针对性的帮扶到户,手把手地教,一人一师地教。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该怎样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技术推广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的气候和地理条件都存在不同的差异,各地的农业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农业技术推广的手段和形式具有多样性,这些情况使现在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发生了变化,原有的技术推广体系需要进一步进行优化和创新。基于此,本文针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创新发展措施。
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其根本目的是要将农业技术在农村地区进行普及,使农民能够掌握各项先进的生产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生产中,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几十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尤其是作为独立机构的广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对于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地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目标和需求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以前一些旧的机制和做法已经不太适合现阶段的发展,这就导致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价值和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农业的进步和农村地区的发展。针对这些情况,要对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机制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优化,使其充分发挥价值和作用。笔者认为只有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创新推广理念及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基层农业推广服务工作中,创新推广理念已成为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笔者认为要创新理念,首先要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特色和农民的实际需要进行推广理念及机制创新,并且在创新推广的过程中要对当地的各项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和利用,要充分考虑到个别地区的落后情况,针对性地推出相关的创新推广理念,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与农户经营的对接度、农民的参与度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深度和广度。其次要从农民对技术需求的角度出发,不能将农业技术推广只是当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这一个层面,根据各区域不同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健全合理的推广机制,层层布局,提高农民采纳农业新技术的自愿性,同时建立技术示范培训体系,完善创新推广手段,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接受度。
自收自支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怎么改制
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来也势必要进行相应的改革,据笔者了解每一个地区改革的方向不一样。
农业技术推广站是一个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的部门,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设置从国家层面来讲,有全国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各省由省一级的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县有农业技术推广站或推广中心,乡镇一般会合并成为科技战或挂靠在农办,有的地区,村里也有农业技术推广员(如北京地区的全科农技员),自上而下形成了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主要承担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植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检验检疫,农业灾情的监测预报预防,农产品检验检测等一共七项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讲,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承担的职责是公益性的。各地根据支资金的情况,确定是财政全额拨款还是财政支持,前者属于公益一类,后者属于公益性二类,但不管是一类还是二类,农业技术推广站职责和义务是法定的,单位的性质也是不能改变的。
北京部分区县已经开始了相关机构的改革,总的原则都是以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主体,整合资源合并同类项,形成新的,职能更广泛的推广部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哪个好
农技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是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层单位,前者是公益类事业机构,后者是执法类机构,在编制性质、工资待遇、发展前途上都有明显区别,如果非要作出选择,个人建议选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个人更有利。
首先在编制性质上,农技站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由财政全额供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性质,人员和农技站一样都使用事业编制,但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和晋升待遇,在编制和身份上,比农技站更占优势。
其次在工资待遇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性质,享受公务员的车补、十三薪和年终绩效考核等待遇,在工资待遇上要比纯事业的农技站要高。以普通科员为例,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年至少要比农技站多出一两万元,对于拿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最后在个人发展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因为具有参公身份,可以和局机关实现无缝交流,有工作和岗位需要就可以调任局机关任职,转换公务员身份,而农技站是纯事业身份,想要调到局机关置换为公务员,需要具备很多条件,比如要提拔事业副科,局机关要有行政空编,还要走调任程序,等等,一大堆条件限制在哪里,一般人没有强大的推力根本不可能实现。这也是参公身份和纯事业身份最大的区别。
当然,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也并不一定是完全参公性质,有的地方仍归属公益一类实行委托执法,这是农业执法大队的区域性差别。下一步,随着各地实行五大领域综合执法,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县级综合执法队伍正在逐步推进“局队合一”模式,特别是在今年3月份新的参公单位审批管理办法出台后,类似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可能被重新审批为参公单位,基于这些发展趋势,个人认为选择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更有利于今后个人的发展。
当然,具体还要看个人的情况。如果个人有农业方面的专业特长,在农技站也会有大舞台,以后搞研究成为专家和权威,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都不低;反之没有专业特长,选择综合执法大队显然更好。
政府农业部门是怎样推广农业新技术的
政府农业部门按照新的改革方案不负责技术推广工作,技术推广体系全部剥离农业行政部门并入农业研发服务中心,以科研为主,没有专门的推广机构,原来的自上而下一直到基层的推广体系断条了,每一级都是中心的科研部门,而不再重点强调推广作用,并且没有资金支持,实际上部分市级还有科研能力,大部分只能做推广的事,现在区县和乡镇已经没有基层推广站了,农村基层技术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