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庆的人物履历
1978.09——1982.07河南农学院植保专业学习 ;1982.07——1984.05周口地区农技站工作; 1984.05——1985.08周口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85.08——1986.06河南省农经委综合处副科级秘书;1986.06——1987.04河南省农经委服务体系建设处正科级秘书;1987.04——1991.03河南省农经委生产计划处副处长(1988.03—1990.06在博爱、获嘉县点,负责组织农业“一优双高”开发试点);1991.03——1995.06河南省农经委生产计划处处长;1995.06——1996.03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正处级);1996.03——1998.04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正处级)(1995.09—1997.02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04——2000.07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副厅级);2000.07——2003.02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03.02——2004.06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2004.06——2008.03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党委副书记;2008.03——2008.04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8.04——2013.04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4——2014.04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书记。2008年4月~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4年4月,刘国庆被免去驻马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014年5月21日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国庆、王志强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刘国庆的人物事件
2014年4月25日,中纪委监察网发布消息,河南省驻马店市委书记刘国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4月26日,河南省委决定:余学友同志任中共驻马店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刘国庆驻马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职)。 2016年3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案在该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刘国庆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驻马店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国庆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处罚。被告人刘国庆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驻马店刘国庆判决书
2014年以后的生效判决可以在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判决需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