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自杀啥意思
释义
引咎:归过失于自己。全部意思:把过失归于自己而自杀。
近义词
引咎辞职、引咎自责、引咎责躬。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一位典狱长官名叫李离,一向秉公不阿,执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审阅过去的案件时,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脱下官袍绶印,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的大殿前,请求判处死罪。晋文公见了,慌忙下座为他松绑,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说:“臣下占据的官职是最大,从来也不让给下属一点权;享受的俸禄最多,也从没有分给下属一点利。今天我有了过错,难道就可以推给下属了吗?请判处我死刑吧!”晋文公听了,不高兴地说:“照你这么讲,下属犯罪,上司有责,难道连寡人也有罪了吗?”李离回答:“典狱订有反坐之法,判错刑者便当服刑,杀错人都就要被杀。大王因为我能够体察民情,听微决疑,而任命我为典狱长官,如今却经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杀案,我罪该处死!”说罢,他猛地站起,朝臣卫兵手执的宝剑扑去,顿时鲜血迸溅,死于堂前。
现在就是说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引咎自杀是什么意思
咎:
1.过失,罪过
2.怪罪,处分
3.灾祸
4.怨仇
引咎:把过失归于自己
因此:
引咎自杀:承认过失,自我了结
引咎自杀的意思
〝引咎自杀〞是社会上少见的,自私,逃避责仼的愚蠢行为。在中国历史上有“李离伏剑”的故事。春秋时晋国的狱官李离,在审理一桩案子时,由于误听一面之词,将一人冤死。李离认为, 错判人受刑。自己也得受刑;错判人受死,自己也得受死,我死无悔,遂伏剑而死。
现代社会中,〝引咎辞职〞才是常见的事例,按规定“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负责人应该引咎辞职。
在外国政治环境中,一些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引咎辞职也是一种政治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所以严格来说,〝引咎自杀〞是违法的逃避责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