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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关于贸易壁垒)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1-03 22:02:27 浏览3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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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壁垒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关税壁垒及许可证、配额等传统非关税壁垒的门槛将继续逐步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商品便可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事实上,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我们对此还缺乏系统的了解。所以,认识新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对于防范新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采取正确措施突破它并确保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贸易壁垒概述 (一)新贸易壁垒的概念。所谓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传统贸易壁垒指的是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区别传统贸易壁垒与新贸易壁垒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也大多是边境措施;而后者则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
(二)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并不断强化并非偶然,它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分析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点: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以健康、安全和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新贸易壁垒日益增多。
2.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于是,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
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同时,高灵敏和高技术检测仪器的发展使检测精度大大提高,给一些国家设置新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
5.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
(三)新贸易壁垒的特点。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新贸易壁垒有如下特点:
1.双重性。新贸易壁垒往往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其中有合理成分,这无可厚非,况且世贸组织协议也允许各成员方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以其不妨碍正常国际贸易或对其他成员方造成歧视为准。所以新贸易壁垒有其合法和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贸易壁垒又往往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而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进行有意刁难或歧视,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这些负面的东西有时以致混淆是非,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可见,新贸易壁垒具有双重性。
2.隐蔽性。传统贸易壁垒无论是数量限制还是价格规范,相对较为透明,人们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而新贸易壁垒由于种类繁多,涉及的多是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东西,这些纷繁复杂的措施不断改变,让人防不胜防。
3.复杂性。新贸易壁垒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壁垒中的关税、许可证和配额复杂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
4.争议性。新贸易壁垒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又非常隐蔽和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不易进行协调,以致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于是传统商品贸易大战将被新贸易壁垒大战所取代。
(四)新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随着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和发展,贸易壁垒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贸易壁垒逐渐走向分化,其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而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并有升级强化的趋势。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
二、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壁垒。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它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的目的。
从表现形式来看,技术壁垒主要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即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这些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标准指的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指的是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
构成技术壁垒的实质性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标准: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国家安全为理由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措施。主要发达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规,如德国的《防爆器材法》;美国的《冷冻设备安全法》、《联邦烈性毒物法》和《控制放射性物质的健康与安全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法》、《氧气瓶生产检验法》等。
2.卫生标准:是指以人类健康为理由对进口动植物及相关产品实施苛刻的卫生检验检疫标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进口的贸易措施。虽然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但由于各成员方有很大的自由度,为某种目的,往往任意提高标准或增加程序,从而造成贸易障碍。从发展趋势看,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将持续提高,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残留及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从而使很多出口产品达不到其卫生标准而被迫退出市常3.包装标识:主要是通过对包装标识进行强制性规定来达到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目的,它是技术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达国家在包装标识制度上都有明确的法规和规定。美国对除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菜以外的全部进口食品强制使用新标签,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配料标识中如实标明经政府批准使用的专用名称。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要求销售的强化食品应按规定加附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应包括:食品单位,使用与该食品形态相应的词语(如块、胶囊、包或勺);每盒份数;膳食成分信息,如日参考摄入量(RDI)或日参考消耗量(DRV)。修改后的法规对强化食品标签的格式、字体大孝线条粗细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4.信息技术标准:是指进口国利用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对国际贸易信息传递手段提出要求,从而造成贸易上的障碍。例如,电子数据交换(EDI)和近几年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对发展中国家将是一个新贸易壁垒。在EDI和B2B企业电子商务领域,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商务应用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处于主导地位,所以须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环境壁垒。环境壁垒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很难达到。例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含量必须低于一定标准,对此,国产汽油可逐步达到,但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为保护汽车工业,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上述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引起了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
2.多边环境协议。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
3.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现在,国际上采购商在要求有ISO9000质量证书的同时,还要看有无ISO14000环保证书,对于产品质量不相上下的企业,通常足优先挑选那些两证齐全者,因为这表明产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有利于达成国际贸易订单。不言而喻,没有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5.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理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起诉。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
(三)社会壁垒。社会壁垒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社会壁垒由社会条款而来,社会条款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国际上对此关注由来已久,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劳工组织(ILO)及其制定的上百个国际公约,也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权利和劳动标准问题。为削弱发展中国家企业因低廉劳动报酬、简陋工作条件所带来的产品低成本竞争优势,1993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大会上,欧盟国家代表德国外长金克尔明确提出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予以贸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就是当时颇为轰动的“社会条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
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SA8000,该标准是从IS09000系统演绎而来,用以规范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通过论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ICS论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欧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国紧随其后。欧美地区的采购商对该标准已相当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社会壁垒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三、世贸组织与新贸易壁垒 (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技术壁垒。为促进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从1949年起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中心内容是大幅度削减关税,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贸易技术壁垒作为非关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突出问题。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是关贸总协定9个副协议之一(乌拉圭回合谈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于削弱和消除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因素所形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技术壁垒的内容也有涉及。
虽然世贸组织技术壁垒协议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无论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都应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国际标准、导则或建议为基础;它们的制定、采纳和实施均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但在涉及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可采取例外措施。这些例外措施在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员方利用而成为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同时,世贸组织也没有建立一套用来消除技术壁垒的强有力机制和措施,也没有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这使最近由于技术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成为发生最频繁的国际贸易争端之一。世贸组织尽管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贸组织的裁决只是要求,若一成员方不愿修改其法律、法规来贯彻裁决,那么该成员方的贸易伙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领域对它采取报复措施。
同样,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生效后的第三年审议中也指出:虽然没有对上述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的必要,但该协议在实施和执行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如根据协议第15条第2款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本协议对有关成员方生效后立即将现有的或为确保本协议的实施和管理而采用的措施通知该委员会”,但实际上只有1/3的成员方履行了此项义务;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个标准机构中只有26个成员方的28个标准化机构通告接受协议附件三《关于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的良好行为守则》;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则的标准化机构也才63个,仅分别来自46个成员方,这对于拥有众多成员的世贸组织来说,显然不尽人意。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所强化了的通报义务,实际中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各成员方在对各协议中“例外条款”的运用热情非常高。
可见,尽管世贸组织目前已为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做出了许多努力,但就实际运作状况而言,并不理想。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和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已变得更加复杂,从而成为世贸组织最难协调的领域之一。
(二)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问题。世贸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条款作了一些规定,此后的谈判增加了一些新内容。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的10条一般情况例外中有两条:即(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庚)“与国内限制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同时,在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环境保护也有涉及。
关贸总协定1971年设立的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于1991年重新开始工作,同时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上,关贸总协定在处理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环保问题未被纳入谈判议程,作为一种妥协,在世贸组织协议的前言和有关协议中对环境问题作了适当反映,并在乌拉圭回合正式结束的马拉喀什会议上以部长会议决定的方式事实上将环境问题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多边贸易谈判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贸易与环境的马拉喀什决定》将贸易、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三者的关系作为世贸组织的优先事项,并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拥有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的广泛职能,积极与“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乌拉圭回合的一些协议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前言、《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农业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均涉及了环境保护问题。在今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议题中,环境问题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达成贸易与环境的多边协议。环境问题对世贸组织许多基本原则和条款提出挑战,如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等。环境问题将对发展中国家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环保要求将会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世贸组织在制定相关协议上,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利益,以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世界贸易组织与社会壁垒。社会壁垒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世贸组织中有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早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美一些国家代表就提出过劳工标准问题。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各国工人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劳动环境和安全卫生状况等条件上的差异,使劳工标准低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廉,在国际贸易中有相对的价格优势,这势必造成由发展中国家向劳工标准高国家的“社会倾销”。因此提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在贸易协议中制定出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并对达不到国际标准国家的贸易进行限制。发达国家试图将人道和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并列入WTO共同准则中,当时就因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强烈反对而失败。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上,经过激烈辩论和讨价还价,通过了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明确列入宣言的23个内容之中。宣言指出:“我们再次承诺,遵守国际承认的核心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是建立和处理这些标准的机构,我们确认我们支持其促进这些标准的工作。我们相信,通过增长和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而促进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有助于这些标准的改善。我们拒绝劳工标准作为保护主义目的作用,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尤其是低工资的发展中国家,绝不会成为这方面的问题。”该宣言实际上意味着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承诺应予解决。在这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作出很大让步,也付出了很高代价。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上,劳工标准问题再次引起激烈争论,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与发达国家成员方的尖锐对立和在自由贸易等一些重大问题上无法达成妥协,谈判破裂,结果西雅图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这次会议后,各成员方都认识到了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劳工标准问题的严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闭幕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十届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对劳工标准达成了重要共识,拒绝把劳工标准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中,强调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而发达国家也在进行紧密磋商,力求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向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施加压力。在当前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劳工标准等社会条款问题,劳工标准也必然对未来多边或双边关系产生巨大影响。
总之,新贸易壁垒正在发展中,对国际贸易,当然也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应当密切注视其发展趋势,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什么是“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

  “绿箱政策”是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这些政策包括科研、技术推广、食品安全储备、自然灾害救济、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计划,对贸易只产生极小的影响。  农业协议将产生贸易扭曲、需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称为“黄箱政策”,要求各成员方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  “蓝箱政策”是农业协议中对一系列条款的通行表达方式。这些条款规定与限产计划相关的支付,如休耕地差额补贴,可免予减让承诺。▲

乌拉圭回合的特点及其后果

  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
  乌拉圭回合中市场准入谈判大大地改善了这一局面。该回合所取得的结果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如下:
  1、各成员承诺对工业品关税进行减让的幅度大大高于东京回合。
  2、通过达成纺织品与服装的协议,各国一致同意在2005年1月1日前的10年内,逐步取消原先在多种纤维协议下维持的数量限制。
  3、农业协议建立了一个框架,使农产品贸易逐步置于关贸总协定的纪律之下,并促使该领域的贸易自由化。
  4、积极参与谈判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均削减了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关税。
  5、对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关税进行了约束,使之不再提高;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关税约束的比例也有相当大的提高。
  6、通过信息技术协议的协商,规定了逐步削减大约400种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乌拉圭回合的缔结进一步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对策
  作者:陈继勇 等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7010033560
  尺寸:小32开
  印张:15.75
  印次:2
  纸张:胶版纸 出版日期:2001-8-1
  页数:486
  字数:386000
  印刷时间:2001/08/01
  版次:1
  定价:28元 当当价:23.8元
  折扣: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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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作为教育部“九五”重点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历时四年时间才得以完成。全书共十一章,第一章回顾了关贸总协定的产生与发展、乌拉圭回谈判及世贸组织创立的历程;第二至四章主要介绍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内容,包括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及其管辖范围,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世贸组织的作用与发展趋势等;第五章分析了世贸组织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第六章回顾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并对“入世”前景作了展望;第七至十一章主要阐述“入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具体包括对中国经济体制的影响、对中国主要行业的影响、对中国市场体系发育的影响、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以及对中国外汇管理的影响。
  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创立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的产生与发展
  一、关贸总协定的产生
  二、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三、关贸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
  四、关贸总协定的发展
  第二节 乌拉圭回合谈判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发动的背景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议题
  三、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进程
  四、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点
  五、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影响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创立
  一、创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必要性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创立
  第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及其管辖范围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一、前言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范围
  四、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五、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
  六、世界贸易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
  七、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及总干事
  八、预算及费用的分摊
  九、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
  十、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机制
  十一、修改
  十二、创始成员方
  十三、新成员的加入
  十四、特定成员方之间多边与诸边贸易协议的互不适用
  十五、接爱、生效及存放
  十六、退出
  十七、其他规定
  第二节 货物贸易协议
  一、“回归”自由贸易体制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二、进一步限制非关税壁垒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三、推进公平竞争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第三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目标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范围
  三、《服务贸易总协定》设立的义务
  四、《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
  五、服务贸易自由化领域的三项分协议
  第四节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一、普遍义务和基本原则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使用的标准
  三、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及相关程序
  四、争端预防及解决
  ……
  第三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运行与机制
  第四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及发展趋势
  第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与发展中国家经济
  第六章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及其前景
  第七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体制的影响与对策
  第八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主要行业的影响与对策
  第九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市场体系的影响与对策
  第十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与对策
  第十一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外汇管理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请问WTO里的‘绿箱’和‘黄箱’政策分别是什么

“绿箱政策”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指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具有扭曲作用的补贴,主要包括一般性的政府服务;食物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国内食品援助计划;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自然灾害救济制度;结构性调整计划;援助计划;环境规划计划等。它是指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中转移而来,且对生产者没有影响的农业支持措施,这些政策都可以免于减让承诺。

“黄箱政策”是对农产品贸易具有扭曲作用的补贴,属于这类方式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价格支持、投入补贴、出口补贴等。协议要求各方用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简称AMS)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

扩展资料

《农业协议》的基本目标与原则是:

(1)建立一个公正的以市场导向为目标的农产品贸易体系,并涉及到应当通过在国内支持和保护方面的承诺谈判来建立起强有力的、在操作上更为有效的规则来推动农产品贸易体系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2)农产品贸易体系改革的长期目标是从根本上逐步实现减少现存的农业补贴额和保护,最终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市场中存在的种种限制和扭曲现象。

(3)在实施市场准入承诺时,发达国家成员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需要和条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具有特殊利益的农产品的准入条件和机会(如热带农产品等)。

(4)在承诺中考虑到非贸易关注问题(包括粮食的安全和环保需要、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并考虑对最不发达国家与粮食净进口国实行改革计划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百度百科-绿箱政策

什么是绿箱政策

“绿箱”政策,是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与之相对应的术语是“黄箱政策”。
“绿箱”政策是用来描述在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绿箱政策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
各国(地区)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生产,既有其必要性,但又是造成国际农产品贸易不公平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贸易谈判就如何区分“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和“非贸易扭曲性生产措施”进行了艰苦而又细致的讨论,最终将不同的国内支持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称“绿色”政策或称“绿箱”政策,可免予减让承诺。另一类是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叫“黄色”政策(Amber Policies),协议要求各方用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简称AMS)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
(一)“绿箱”措施
农业协议规定: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对生产的影响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均被认为是“绿箱”措施,属于该类措施的补贴被认为是绿色补贴,可免除削减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所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
其内容为:(1)农业科研,包括环境项目研究和特定农产品研究;(2)病虫害控制,包括一般性控制和针对具体产品的控制,例如自然灾害的预报服务、检疫和抗灾行动等;(3)农业科技人员和生产操作培训,包括建设培训教育设施;(4)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如向生产者和加工者提供生产技术,传播信息和研究成果等;(5)检验服务,包括一般性检验和出于卫生、安全、分类或标准的目的而对特定农产品进行的检验;(6)市场促销服务,如提供市场信息和营销咨询及承担促销策划等,但这类支持不能导致本国产品对他国(地区)产品进行低价竞争;(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电网、道路、市场、港口,供水、防洪、排水及环保项目的建设等,但这类支持措施的资金支出只能用于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对农业生产者提供直接的现金补贴。
2.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储存补贴。协议允许政府直接以财政开支来维持粮食安全储备,或为私人储备提供财政补贴。但这类开支或补贴均不得表现为高价收购或低价销售储备粮。并且,储备性补贴必须保持充分透明和符合储备需要(即粮食储备性补贴不得过度)。
3.粮食援助补贴。赈济本国(地区)饥民是每个政府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而为低收入居民保障粮食供给也是需要承担的义务。为此目的而作出的财政开支或对非政府援助行动减免税收是正当的补贴。粮食援助补贴只能采取向符合受援资格的居民提供粮食或以补贴价格供应粮禽必须按市价采购(即不得高价采购),并且粮食援助行动还必须保持充分透明。
4.单亲家庭农场补贴。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农业基理的和明确的标准(如收入标准、农业生产者身份或土地所有者身份标准、生产水平标准等),并且要保证不会使接受补贴者获得额外的生产优势。
5.一般性农业收入保障补贴。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下,市场变动或其他原因都有可能严重减少农业从业者的收入,这对农业生产肯定不利,为此政府实施适当的补贴是正当的。但这类补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接受补贴的生产者收入损失量必须为全体农业生产者平均收入的30%以上;(2)接受补贴的生产者收入损失量必须超过其正常年份收入的30%以上;(3)有关补贴应仅针对收入的减少,而不应针对产品或产量;(4)若收入减少有自然灾害因素,则可同时适用收入保障补贴和自然灾害补贴,但补贴总量必须低于收入损失量的100%。
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这类补贴在符合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属“绿箱”补贴:(1)必须基于实际发生的灾害(包括一切不可抗拒的突发事故);(2)补贴必须基于实际损失(包括收入损失、牲畜损失,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损失等);(3)补贴量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量。
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这属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补贴。小型家庭农场主的退休或转业,有利于农业集约化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但补贴的发放必须基于合理的和明确的标准。
8.农业生产资源储备补贴。这类补贴应按照退出农业商品生产的资源,确立明确的受援标准,例如基于土地休耕的补贴应仅发放给休耕三年以上的土地。这类补贴措施不得以将有关资源投入特定的农产品生产”作为受援条件,或以干预农产品市场价格为目标。
9.农业生产结构高速性投资补贴。这类补贴可根据政府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规划而进行相应调整,但补贴应基于明确的结构调整规划和受援标准,并不得以有关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补贴措施的目标。
10.地区发展补贴。这类补贴是向农业生产条件明显不利的地区所发放的,受援地区应基于明确的和合理的标准加以认定,所谓“不利的生产条件”必须是长期性的。为此而发放的补贴必须是受援地区农业生产者所能普遍能够获得的,补贴额应限于该地区的平均生产成本高出一般平均生产成本的部分。

支持价格在农业中通常的两种做法

摘自梁小民《微观经济学纵横谈》
许多国家出于保护农业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需要都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或出口价格补贴。在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都关注农产品自由贸易问题,要求取消农产品的保护价格或出口价格补贴。有的国家担心取消农产品保护价会对国内农业生产不利或有损于农民利益。但更多的人认为,取消农产品保护价会更有利于农业的发展。谁是谁非,读过本文对支持价格的分析,你就会自己作出判断。
支持价格又称最低价格或价格下限,是政府为了支持某一行业而规定的该行业产品的最低价格。这一价格高于市场自发形成的均衡价格。支持价格采取了多种形式。在农业中支持价格曾得到广泛运用。通常有两种作法。一种是缓冲库存法,即政府或代理人按某种平价(或称保护价)收购全部农产品,以平价进行买卖,以使农产品价格由于政府的支持而维持在一定水平上。另一种是稳定基金法,也由政府或其代理人按某种平价收购全部农产品,但并不按平价出售,而是在供大于求时低价出售,供小于求时高价出售。这两种情况下农产品收购价格都稳定在政府确定的水平上。
各国对农产品平价,即支持价格的确定方法也不完全相同。美国是根据平价率来确定支付价格。平价率是农民销售农产品所得收入与购买工业品支持价格(包括利息、税款和工资)之间的比率,即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关系。美国以1910一1914年间的平价率作为基数来计算其他各年的平价率,按平价率来调整支持价格。法国是建立由官员、农民、中间商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农产品市场管理组织。由该组织确定目标价格(农民能得到的最高价格)、干预价格(支持价格)和门槛价格(农产品最低进口价)。当农产品低于干预价格时,政府按这一价格收购全部农产品。当农产品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抛出或进口农产品。法国95%左右的农产品都受到这种价格支持。此外各国还有出口补贴等支持价格形式。
应该说,这种支持价格稳定了农业生产,保证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业投资,整体上对这些国家的农业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支持价格也引起了一些问题。首先是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许多国家用于支持价格的财政支出都有几百亿美元左右。其次是形成农产品长期过剩,这正是欧美之间或欧洲国家之间经常为农产品贸易发生争论的重要原因。最后,受保护的农业竞争力会受到削弱。
正因为欧美国家农产品过剩,都力图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而打入别国市场,所以,农产品自由贸易成为世贸组织前身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中心。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农业协议”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减少各国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包括农产品保护价、营销贷款、投入补贴等等,要求各国支持总量减让幅度为农业生产总值的5%,同时降低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看来实行保护价格的老方法难以继续下去了。
我国实行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实际也是一种支持价格的作法。尽管即使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们还有5年的减缓期,但如果仍用这种支持价格的老方法,恐怕终究难使农业摆脱困境。
支持价格只是治标,而且在支持价格下会掩盖农业中的各种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的落后状况,改变农民收入低的状况,并使我国农业能迸人世界与发达国家农业竞争,关键还在于提高农业本身的竞争能力。靠保护成长起来的东西都是缺乏生命力的。而且,不是把资金用于支持价格,而是用于加强农业本身也是符合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的。绿箱政策是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府农业支持措施,包括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实现农业结构调整、保护环境等政府支出。
利用绿箱政府支持农业完全符合我们从根本上加强农业竞争力的目标。第一,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科研、环保等的支出。第二,实现农业结构的转变。例如,利用我国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发展园艺农业(蔬菜与花卉)、畜牧业、“蓝色农业”(渔业),减少大田作物(大豆、玉米、小麦)的种植。第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国外农业也并不是仅仅靠支持价格发展起来的,农业发达国家的政府在加强农业竞争力方面已进行了大量投入。走出对保护价的迷信,中国农业才有辉煌的未来。

WTO 《农业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组织的哪次谈判中达成的

C、乌拉圭回合谈判。

通过谈判和实行关税减让, 发达国家的工业产品平均关税已经从原来的40%左右下降到4.7%, 发展中国家的关税也下降到13%在左右。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增长。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谈判结束后,特别是第二次石油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

由于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低迷,危及到广大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出口,使得发展中国家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发展各国的经济合作,通过发展国际贸易来刺激各国经济增长, 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课题。

扩展资料:

经过关贸总协定历次谈判,各国的关税水平已经大幅度降低,而且受到关贸总协定的约束而得不到提高, 所以各国政府转而采取歧视性的进口限制措施,对农产品或工业品的出口实施补贴,或迫使竞争能力强的国家自愿限制对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数量。

此外,在80年代初期, 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的现实出现脱节与滞后。如服务贸易变的更加复杂和更加重要,关贸总协定则被侵蚀,农产品的多边体系有很大的空子可钻,以及关贸总协定的组织结构工作效率不高等。这样,种种因素使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确信必须进行新的努力来加强和扩展多边贸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