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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宫女自梳是怎么样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是我国传统的婚姻观念
但在旧社会的广府地区,有这样一批女性
她们彼此互相扶持,立志终身不嫁
因此也带来了许多特别的婚姻习俗
由于她们会盘起自己的长发
被称为“自梳女”
自梳
自梳是一种特殊的婚姻习俗
也是自梳女名字的由来
按照风俗,女子出嫁时须由母亲束髻
然而自梳女立志不嫁
于是便有了自梳这种习俗
自梳仪式通常在“姑婆屋”内举行
姑婆屋即自梳女聚居的屋子
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
妆镜、头绳及香、烛、肴
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
立誓永不婚嫁
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为其束髻
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行礼
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
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
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反悔
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
采桑缫丝,自食其力
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
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
年老或病危时,必须移居“姑婆屋”
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
“不落家”是自梳女的一种假婚习俗
是用来对抗婚约的折衷办法
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寝处
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
故称“不落家”
虽然在夫家住至三日,
“回门”后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但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
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
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
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
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
“不落家”初为自梳女的婚姻习俗
后来逐渐被更多女子效仿
多为迫于父母之命
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的女子
这是她们试图掌控自身命运
唯一的救命稻草
买门口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
年老只能移居“姑婆屋”
死后只能抬到村外
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
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买门口”
“买门口”是一种封建的婚姻习俗
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
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
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买门口”有两种形式
分为“墓白清”和“当尸首”
“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
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
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
只要死者家长同意
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
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
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
“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
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
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
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
可赶出家门不在再认作媳妇
自梳女是旧社会的产物
在如今婚姻自由的社会中
早已不复存在
但其留下的文化习俗
仍能让我们看到当年那些敢于追求自由的女性
身上散发出的夺目光芒
“自梳女”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其实当看到自梳女这个名词的时候,并不太了解什么是自梳女,对着这一新名词,报以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走上了自我科普的道路!之后孪生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首先,什么是自梳女?最早的这类女性出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她们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对自己易辫而髻,向周围的人以示独身终老,在经过这种仪式的女性被称为“自梳女”。
这些习俗的形成是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封建制度的迫害下,普遍发生在晚清,在民国政府建成前达到最值,自梳女的出现,表示着女权主义的出现,是近代早期的呼吁女权地位提高举动,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件值得尊重,值得佩服的事情!
总而言之,自梳女代表着抗争,但是牺牲了自我,这是一种值得敬佩的精神,只是取决于,你将精神托付与哪?
其实,自梳女的结局并不怎么美满,一人孤独终老,没有希望的寄托和生活的延续,这也是女性在社会上出现不平等现象的表现之一,值得我们反思。
反正,我的周围是没有经历过这样事情的女性,毕竟我们所处的地方可是当时在中国战火纷飞的时候,战火都未达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