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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两种模式到底有何区别
我认为区别的要义在于“督”与“合”的区别,那么办的规模、过程与结果等等肯定也大相径庭。才疏学浅,不多谈。
为了防外戚干政、官商勾结,大明顶层设计,户籍制度有哪些重要规定(选妃科举)
不请自来
首先说,明太祖朱元璋是特别重视这些问题的。作为一个雄心勃勃的开国之君,他想要完成好所有的顶层设计,为自己的儿孙开万世太平。
首先说户籍制度,朱元璋在占领元大都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集元朝的户口版籍。洪武三年,朱元璋表示“如今天下太平,只是户口不明白”。
于是,朱元璋命令户部,做了一次全国性质的人口普查,所有人务必填写户帖。如有瞒报,官吏帮助隐瞒的,是要被充军杀头的。
在全国性质的人口普查之后,朱元璋在全国建立起了里甲制度。规定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人口多粮食多的十户为里长,其余一百户每十户编为一甲,每甲一户任甲首。里长、甲首轮流担任,十年轮换一回。他们负责管理乡下事务。
同时在里甲的制度上编纂黄册。每十年更新一次,目的掌握各地区的人口,财产变化。黄册之后又绘制鱼鳞图册以登录田土。
明朝通过对田土、户口两大要素的统计,形成了一套比前朝更加详备完善的户籍和赋役管理制度。也正是源于此,明朝初年,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再说科举制度,我们在教科书中谈到明太祖八股取士,但明朝初期的科举制并非如此简单。它是学校与考试相结合的产物。
首先说学校,明初学校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基层,主要负责启蒙教育,朱元璋的目的为普及教育,正源于此,村社当中学校很多。还有各种私塾、村塾、里塾,明朝接受启蒙教育的人要远多于之前任何一个王朝。
第二层次是府、州、县学。学校长官由朝廷任命。生员人数由朝廷规定。还有专门为武官、宗室设立的学校。
第三层是最高学府国学。始称国子学,后改名国子监。
与之对应的是科举考试,三年一次,分乡试、会试和殿试。层层选拔。
在这种设定之下,清朝有史家评论“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官营与商贩,浅析宋代售盐为何是官商二元制度
官营与商贩,浅析宋代售盐为何是官商二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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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在生活中无可替代,但是对于内地地区获得又极为困难,在这种矛盾之下,盐作为古代中国最具利润,最具战略性意义的商品,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便有被国家专营以获得大量财富的例子。秦统一天下后便统一全国盐政便于收税,汉武帝时代迫不及待的将盐政收归官方直接经营,保证盐利完完全全的能被国家所得,而后历代对于盐政的管理几乎都是官方运营。
而趋利的商贩们对于这种利润巨大的商品是贼心不死的,商贩兜售私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宋代,民间贩卖与官方售买不再成为死敌,而是较为平和的相处下去。
从官贩到双元经营
五代十国时代,由于国家间始终维持着高强度的战争,战争消耗财富是最快的,因此五代时期对于作为国家税收一部分的盐政极为看重,官方对于民间私自贩卖行为打击极为大力。
宋代作为战争中建立,战争中成长的王朝,深知国家财政的重要性,地方除了很少一部分的财政预留,其余的税收几乎全部上交中央。对于盐政这一块大肥肉,在中央设立的盐铁使一职来专门主管国家盐政,地方路一级的转运使,底层县级的县令,重要的产盐地设专门的官员管理。北宋中期,在有识之士的建议下,北宋朝廷逐渐开放了一些地区商人贩盐,而后北宋盐政多次变化,时而宽松,时而严格,盐的售卖制度反复无常。但是总体上,官方直营与商人贩卖二元的销售制度却是北宋中期后的社会主流。
那这种销售制度为什么会形成呢?
宋代城市里的商业早已突破了地域空间的限制,同时也突破了时间的限制。在乡间大量出现的“草市”与典型的商业市镇标志着宋代的商业与它之前的商业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这个突破性的进步一方面给予了商人与商业前所未有的社会认可度,另外一个方面解决了宋代盐政的问题。
宋代官方售盐很严重的问题是,在产盐地区,如沿海,内地产盐区这些获得盐比较简单的地方——简单粗暴一点,沿海地区的人们只需要晒海水就能得到盐。低廉的私盐和简单的制盐方法让价格昂贵的官盐完全失去了市场,为了完成征税任务,官盐往往被地方官吏强行分配给地方百姓购买。而在不产盐的地区,比如在边远地区,盐是稀缺产品,官盐的价格是非常高的。这样的情况下,都容易造成地方百姓压力大,以致于社会不稳定。
而允许商人贩盐后,民间巨大的商业网络可以让盐和其它产品一样较为均衡的分布,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产盐区还是边远地区,盐价都能稳定了。
《宋史-食货志》: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者寡。县官急于兵食,调发不足,因听入中刍粟,予券趋京师榷货务受钱若金银。这一条宋史纪录了当年开放商人贩盐的一个客观实际原因,边境战争即将发生,但是朝廷的后勤运输跟不上。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希望能够借助商人强大的采购,运送能力把需要的物质送到边境。一方面作为报酬另一方面作为吸引力,朝廷以盐(兑换券)的形式给予商人。这便是早期商人参与销售盐的最初原因。
民间商业的优势在于它强大细密的网络与极高的效率吸引到了官方的注意力。
官方的三冗问题
宋代的冗兵,冗官,冗费问题,所谓冗兵问题指的是宋代采取招募士兵的方式,通常,在灾年之际,以募兵的方式赈灾。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军队越发膨胀,养活高达上百万的军队消熬大量的国家财政收入。所谓冗官问题则为宋代为加强中央集权,特意增加办事流程,增加同职官员监督,以致于官员机构臃肿,再加上大量候补官员,养活官员也成了大问题。前二者加上宋代维持边境战争或者向强国岁贡导致宋代冗费——财政赤字极为严重。
宋代官方盐政包括五个方面,制盐,运盐,储盐,售盐,同时还有征税。这五个方面正好对应的是盐政下的五个庞大的官僚系统,当然他的机构一样臃肿。而为了保证官盐的稳定,同时五个环节下都需要专门的军队保护盐场,护送盐船,保卫盐库,辅助售盐。这两个特征刚好击中了宋代贫弱的痛点,盐政方面的得利在养活盐政官员军队,在镇压地方私盐混乱后还能剩余多少呢?
《宋史-食货志》:诏翰林学士盛度、御史中丞王随议更其制度。因画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商时,伐木造船辇运,兵民不胜疲劳,今去其弊,一利也;陆运既差帖头,又役车户,贫人惧役,连岁逋逃,今悉罢之,二利也;船运有沉溺之患,纲吏侵盗,杂以泥沙硝石,其味苦恶,疾生重膇,今皆得食真盐,三利也;钱币,国之货泉。欲使通流,富家多藏镪不出,民用益蹙,今岁得商人出缗钱六十余万助经费,四利也;岁减盐官、兵卒、畦夫佣作之给,五利也。”在宋代官员中,有识之士认识到了官方售盐的弊端就是花费的太多,如果把贩盐交给民间商人,减少了盐政的官员,军队;丢掉运送,储存,贩卖的烦劳,政府仅负责收盐税,盐政方面的收入岂不是高涨而又能乘机解决三冗问题。在盐政这一个小方面我们便能窥见宋代积贫积弱的根本原因,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宋代有识之士也在努力。
盐政的变化多端
宋代的盐销售二元化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就形成的。主要的特征有因州郡之便,就是因地区不同,而实行不同的销售制度,商贩与官销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另外一方面是变化多端,时而宽松化管理,大量允许商人贩盐,时而严禁民间贩盐行为,由国家统一销售。各个地区也时而官买,时而商贩,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
马克思说过:资本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在最初的边境军事贸易中商人们犯了过分趋利的错误。
《宋史》:庆历二年,复京师榷法,凡商人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间盐,悉收市入官,官为置场增价出之。《宋史》: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陕西沿边解盐请勿通商,官自鬻之。”诏以鼎为陕西制置使。这两条官方纪录揭露了商人贩盐的大问题。
首先,早期的入中制度(实物交换盐)中,商人多以难估值的货物兑换盐,这种不等价的交易虽然让商人获得了高利润,在后期朝廷发现后,每多打压以至于关闭贸易,可谓双方俱亏。
其次,对于边境而言,盐是一种战略性的商品,控制盐的对外贸易,是宋代制约边境强国的一种手段,但是商人贩卖下的盐对外贸易就容易上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了。
最后,对于官贩区,商人们即便冒险也要偷偷运盐去贩卖,毕竟利润巨大。
商人趋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宋代国家利益,但是宋代却又需要他们来平衡国家。因此在宋代盐法中多次变化,显得十分犹豫不决。
但是宋代为什么在变化中始终保持着维持官方售盐,在最宽松的时代也没有想到去裁掉盐政?
对比北宋的财政收入与盐税收入的发展,我们能够发现,盐税收入日渐上升,占北宋财政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在北宋末年甚至逼近了二分之一,这样一块极大的税收对于宋代政府而言是断然不敢假手于商人们的,所以在宋代盐的销售中,官方销售无论比例多少,永远是中心,而民间销售则永远是补充,商贩如果稍稍有影响到国家利益,便严加约束,致使宋代盐的销售制度变化无常。
结语
宋代盐的二元制度销售实质上是官方的直接销售与官方的间接销售。而民间资本在盐的销售中仅仅是因为它独有的优势而被官方青睐,利用商人销售来获得更大的利益。在盐税占国家财政收入比较大的情况下,盐销售的中心和主流永远只能是官方直接控制。
文献来源:《宋史-食货志》《北宋榷盐制度下国家与盐商关系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