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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论文

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为什么有人说溺水死亡的人,男的面朝下,女的面向上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1-06 06:42:02 浏览5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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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

引言:《大宋提刑官》里塑造了一位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情突破口的忠直提刑官,那就是宋慈,他对待每一具可以找出凶手的尸体,严谨而认真,破解了很多疑难案件,他还书写了一部《洗冤录》,这部书被誉为法医界的鼻祖。

《洗冤录》奠定了他在法医界的地位

虽然《洗冤录》作于南宋,但这部书是宋慈经过无数次经验整理而成的,他凭借勘测犯罪现场的实战,平反冤案无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在《洗冤录》中如此说道,他坚持一个案子多次审理,同时也重视现场的勘验。

全书被分为四卷,从生理、药理、诊断、治疗、预防、急救、检验等方面进行论述,有很多内容被沿用至今,对现代法医事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譬如在骨折时用夹板固定伤断部位,包扎创伤用活剥鸡皮作绷带,它富于弹性。这些都是宋慈根据现场得来的经验,同时对于缢死之人的抢救方面的介绍,近乎现代的人工呼吸,在南宋时期,宋慈就已经开创了这个先河。

在毒物学方面他认为:“土坑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熏蒸,不觉自毙,而尸软无损……”,这个用于毒气中毒的描写,很接近现代的一氧化碳煤气泄露,致人死亡的事件。

《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复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纹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

这些看起来神神秘秘的检验方法,其实在现代并不神秘,就是运用了光学原理,但是在生产力与科技并不发达的古代,宋慈能提出这些先进的经验,也是值得夸赞的。

他严谨认真,视人命为天,坚守了提刑官的职责

宋慈一直认为,人命关天,除了对尸体、伤痕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宋慈在这方面可以说极其严谨,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有两个条件: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他的这些理论在现代依然是法医界的宝典,宋慈能在南宋时期就提出这种观点,可见其为人的正直严谨。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宋慈做提刑官之时,严肃谨慎,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因为他的谨慎认真,使得很多冤案在他的手中得以洗雪,说他是法医界的鼻祖,完全没有错,在中国漫漫历史长河中,宋慈是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注定名垂青史。

为什么有人说溺水死亡的人,男的面朝下,女的面向上

的确,溺死的人多数男人背面,女人仰面,这是男女身体特点决定的。

先看人溺死后为啥先下沉又漂浮。

水的比重是1,人的比重男约1.052,女人约1.049,也就是说人比水的比重稍大一点。加上人体內大量进水,比重增大了,造成了人体比重大于水比重的悬殊,所以刚溺死的人体会沉在水里的。但是人死后,体内的微生物会分解尸体组织,产生气体,使尸体澎涨,当澎涨至尸体比重小于水时,就会浮起来了。

浮上水面的尸体为什么男的面朝下,女的面朝上?

这是男女的体型特征决是的,女人的骨盆比男人宽大,所以在性第二特征上表现为,男子臀小肩宽,女子臀大肩削。再加上臀部肥大,也就是俗说的膑大,臀肥腚大分量就重,所以溺死的女人在上浮重就面朝上了。反之,男子呢,腚轻肩宽,后轻前重,所以在上浮中就变成了背朝上面朝下的姿势。

从法医学的角度来看,人会不会“笑死”

从法医学的角度来看,人会不会“笑死”?

会,有笑死的。

这事发生在好几十年前。

话说,我娘家湾有个三爹爹,是我的长辈,我叫他三爹爹,现在管爹爹叫爷爷,三爹爹年轻时,结了个三婆婆,三爹爹脾气不好,喝点酒就爱打老婆,有一天,三爹爹又打三婆婆,一失手,打到笑穴了,于是,三婆婆就一直笑个不停,就这样活活的笑死了,死时才二十多岁。那时不像现在,医学发达,也不懂怎么解穴,就这么笑死了。

后来,三爹爹再也不喝酒,也没有再结婚,就跟侄子一起过,死时有八十多岁。

这是真事,绝不瞎编。

为什么有些溺水死亡的人被人拉上来胳膊和腿都是卷曲着的

首先感谢非著名胖哒邀请回答!

我是个出现场法医,也就是跟尸体打交道的法医,法医硕士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医工作,现在也是第十几个年头了。其实,每年出水溺死的尸体都得出几具,所以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希望能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医学知识,顺便给大家解疑释惑。

有对法医学或者法医日常工作感兴趣的,可以关注我头条号或者微信公众号“非著名法医”,有什么法医学上疑问可以私信我。

言归正传,题主的题目是为什么溺水死亡的人被他人救起来的时候胳膊和腿都是弯曲的。

应该就是如下图的样子吧。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死者的双臂像上屈曲,腿也是弯曲状态。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态呢?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法医学上名词“尸僵”。

尸僵是尸体的早起现象之一,就是人死后躯体逐渐变硬而僵直的过程。一般在时候1-3小时之内出现,12-24小时候最强,以后尸僵逐渐缓解,72小时以后尸僵可完全缓解。

溺水死亡的人,一般在水中经过激烈的挣扎,很多人被打捞上来的时候手中可能会抓有泥沙或者水草。从最初的窒息前期、失去意识直到死亡,根据体质的不同,死亡时间也会不同,几分钟到十几分钟可能都会有,如果及时发现打捞出来进行急救,可能会有几率生还,溺水时间越长,被救活的概率越小。

第一、死亡的那一瞬间,尸体的姿态并不是固定的,这是因为水有浮力。如果尸体在静水中,重力和浮力相互作用达到平衡,直到尸僵出现,把这一状态固定下来。如果在动水中(江河),刚死的尸体姿态就更不固定了,会出现随波逐流的情况,直至尸僵把尸体姿态固定下来。

第二,男女在水中因为身体结构差异、重心不同,一般大概率出现男俯女仰的身体姿态。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特别是会游泳的人,身体放松如果你躺在水面不动或者面朝下保持身体不动,你的四肢姿态是什么样子的?肯定是屈曲状态存在。同理,失去活力的四肢在水中也是屈曲状态,不可能出现陆地中死亡时候平躺的姿态,所以等尸体过1-3小时出现尸僵,尸体胳膊或者双腿呈现屈曲就不难理解了。

但是溺水死亡的尸体并不都是这样的姿态出现,比如尸僵没有形成或者尸僵完全缓解的状态下,被打捞上来尸体四肢不会呈现屈曲状态。

夏季到了,天气炎热,很多人特别是农村的大人孩子喜欢去河中野泳,在水情状况不明的情况下,审慎下水,因为可能平静的水下藏有暗流或者漩涡,非常危险。不要图一时清凉,把自身置于险境。最近报道好多溺水死亡的事件,看着让人揪心。总之一句话:做好大人和孩子的安全教育才是重中之重。

今天回答就这么多,喜欢的可以关注、阅读、批评、指正、点赞、评论或者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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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医要有哪些条件法医的收入如何

首先要有扎实的基础:系统解剖、局部解剖是基本,病理学、诊断学等临床医学要掌握,法医的五大科更要熟记于心,这些都是你需要的必备知识。

再说法医的工作:基层主要两大块:现场和临法:现场主要是尸体检验,需要我们找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性质、致伤工具等,到了现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体表征象有一个初步判断,再根据尸检的进一步情况逐一的印证或排除先前的判断。

临法对象是活体:说通俗就是验伤评级评残,要学会看片(x线、ct等),需要看懂病例等临床资料,掌握对活体的各种功能的测定方法--诊断学、临床法医学,实验室:dna、毒理、毒化、病理、电镜等等,这些统称法医物证学,都属于为案件提供证据。

鉴定项目: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调查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伤残程度评定:包括交通事故致残、工伤事故致残、意外伤害致残、打架斗殴致残等的评定。

因果关系鉴定:主要是指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鉴定医院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残疾之间的关系。

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定;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总之要有扎实的基础:系统解剖、局部解剖是基本,病理学、诊断学等临床医学要掌握,法医的五大科更要熟记于心。这些都是你需要的必备知识。再说法医的工作:基层主要两大块:1.现场和临法:现场主要是尸体检验,需要我们找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性质、致伤工具等。到了现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体表征象有一个初步判断,再根据尸检的进一步情况逐一的印证或排除先前的判断;临法对象是活体:说通俗就是验伤评级评残,要学会看片(x线、ct等),需要看懂病例等临床资料,掌握对活体的各种功能的测定方法--诊断学、临床法医学。2.实验室:dna、毒理、毒化、病理、电镜等等,这些统称法医物证学,都属于为案件提供证据。补充:不要以为我们就是个解剖工,就跟杀猪的似的,在接到任务之前应该尽量详细的了解案件及相关的信息,再结合现场的东西,痕迹(血痕、尸体位置、物品摆设等等)脑子里要形成一个大概的轮廓:这是不是案子?一个什么性质的案子?死亡原因可能是什么,甚至是一些所谓的低概率类型?他杀?自杀?意外?整个死亡的过程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东西。同时还要注意搜集证据,尽量最多的搜集。法医一个凭技术,凭经验的东西,需要我们积累的同时多开动脑子。我认为法医才是21世纪正真的体力和脑力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龄条件:

年龄未超过30周岁,即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人员,在高校所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须在正常值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我校在复试时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录取。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

(二)报考地点:

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三)报名方式:

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照相并补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港。

四、考试

(一)初试:

考生参加2005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初试合格按所在研究方向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复试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学历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复试时须出示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五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提交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处盖章)。

(二)同等学力考生限报委培或自筹。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二)、(三)要求执行,但无须符合(一)的报考条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

六、其它

(一)2005年预计招生规模为 240人。

(二)女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15%。

(三)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享受相应的补贴。

(四)招收委培生说明:

委培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按统一标准录取,并须与招生单位签订委培协议;入学后与计划内生源按同等标准培养,毕业后颁发相同的学位及学历证书;委培单位负责为委培生提供培养经费,委培生在读期间的档案、公费医疗和户口由委培单位负责;委培生毕业后不重新择业,遵照委培协议回委培单位工作。

(五)有关费用: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以委培或自筹方式录取的研究生,3年培养费为40,000元人民币;其它专业以委培或自筹方式录取的研究生,3年培养费为30,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被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以上项目如有变化,依据新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欲购买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有关出版社联系。招生目录中的参考书如购买不到,可参阅最新版本的参考书。

(七)我校另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需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其它最新考研信息的考生,请访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

法医一般一个月工资在4000-5000左右。

不完全统计法医的工资如下:

4500-5999占了24%、3000-4499占了20%、2000-2999占了9%、8000-9999占了2%

以上工资主要和学历、经验以及用人单位有关,经验和学历比例如下:

经验要求:不限经验占了43%、0-2年占了37%、3-5年占了8%、6-7年占了5%、应届毕业生占了5%;学历要求:本科占了53%、大专占了29%、不限学历占了11%、硕士占了3%、中专占了1%。

法医在医学类就业排名第28左右!专业需求量10%左右,最高行业需求是保险业。那么普遍我们看的时本科毕业生,但就就业和工资来看,近年来民营机构需求两比较大,公务员需求变化不大,工资差异也会因单位性质、地区差异,有比较大的区别,好的单位可以给出5K以上,差的可能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