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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 怎么

河北涞源怎么样?“河北涞源反杀案”意外大反转,为何引发全国舆论热议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22 21:13:58 浏览9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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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源怎么样

河北涞源风景优美气候适宜,属泉山区县。境内群山起伏,勾股纵横,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78座。1500米以上的山峰32座。2000米以上的山峰五座。尤其白狮山海拔2096米,最为雄伟壮观。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山地气候特点显著,素有凉城泉城之美誉。暑期气温济21.7度,号称天然大空调。为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是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19个重点县之一。

“河北涞源反杀案”意外大反转,为何引发全国舆论热议

简单的事情不需要复杂化。小偷偷东西逃跑跌死了,登门入室甚至带刀都反杀,都是其犯罪后的不可预见性造成的。从根本上说是其犯罪引起的。此类事情不需要以罪不致死证明罪犯有理,受害人受到威胁多次报警,夜间带刀私入民宅……应站在受害人的位置上考虑他们的生活受到干扰,精神受到伤害,人格尊严受到污辱,此后奋起的反击。偷东西是犯罪,干扰别人污蔑别人是犯罪,私入民宅是犯罪,带刀打上门是犯罪,对犯罪行为应该人人喊打,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强调维护社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河北涞源“反杀案” ,“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如何认定

河北涞源反杀案中的歹徒持刀翻墙入室,意在制造【灭门惨案】。反杀案中的这一家人显然是为了保命、一家人合力与歹徒搏斗死拚、最终杀死歹徒保住了一家人的生命安全。

这个“反杀案”在老百姓眼里百分之百是【自卫反击】,可是这么明显的自卫反击案件、警方为什么会把这一家人铐走了呢?难道说这一家人做错了什么吗?

在“河北涞源的自卫反杀”案件中、深深地感受到警方的“自卫反击”、法律的“自卫反击”、和老百姓心中所理解的“自卫反击”、根本就不一样。

我们老百姓对“自卫反击”这个词的理解是:“若是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而法律到底是怎样解释“自卫反击”这个词的?警方又是怎样理解法律中的“自卫反击”这个词的呢?相当的不清楚。

不过,针对涞源“反杀”案件,总感觉案件中的这一家人真的好惨,这一家人要么就是【惨遭灭门之祸】,要么就是【上手铐蹲牢房】,难道说法律就是这样为人民主持公道的么?难以理解、真的难以理解啊!!!

不过、民间有一句话倒是令人很欣慰,那就是【活着就是胜利】,在“涞源反杀䅁”中,这万幸的是一家人没被“灭门”,他们都“活着”,他们确实是“胜利”了。只不过不幸的是:他们【蹲牢房】了!

至于“该如何认定自卫反击的法律边界”?说实在话,无从认定。主要原因是老百姓心中的“自卫反击”、与警方对“自卫反击”的理解不一样。

河北涞源“反杀案”,正当防卫的法律边界如何认定

何为正当:即正确、合理、合适、合规、合法。何为防卫、保护、自卫,防备、维护。即是正当何来过当?即是对又何来错?即是合法又何来犯罪?是与非!对与错!矛与盾!越来越让人迷茫,不解?人们又当何去何从?如何认定只能留给后人评说?

男子持械闯入河北涞源女学生家中行凶遭反杀,如果你碰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当A国的军队侵略B国的时候,B国会如何做?抵抗,无疑的。坚决把侵略者赶走或消灭。如果有人持械进我家破坏或挑衅,我会抄起家伙,毫不犹豫把他赶走,打伤,甚至打死。因为,这时不反抗,只有被打伤,或被打死,与其被打死,不如奋起反抗,反抗还有可能挽回损失。这是没有退路,不容宽容大度的危难时刻,必须这样。

河北涞源反杀案是否适合无限防卫你怎么看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小菲一家人没有做错,是正当防卫。王磊携凶器私闯民宅,已经触犯了法律,并在人家屋里还将人打伤刺伤,在威胁到人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人家才迫不得已进行了反击,我认为这是合理的,是正当的。我想每个人遇到这种情况,人生存的本能,都会毫无犹豫地将其反杀。官方的观点是王磊倒地后,小菲的母亲还在继续反击,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官方的这个说法,自始自终我都不能认同。在环境不明,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谁能保证凶手起来后,不会继续行凶杀人?从案情的发展经过来看,王磊似乎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心理。如果小菲母亲不继续反抗到底的话,王磊一定会把他们一家人全部杀害。正常情况下,人在初次犯罪,会很紧张,而且会不知所措,特别是在拿刀伤人后,看到鲜血淋淋的时候,人的精神几乎是接近崩溃的边缘,第一反应想到的就是逃跑。而反观王磊却是在继续追打杀人,显然已杀红的眼,完全失去了理智。在这生死存亡关头,官方却叫小菲母亲停止反击,你这不是明摆着让凶手来杀人吗?这种助纣为虐,助长歪风邪气的做法,我是如何也不能够信服。别人带着凶器到自己家里来行凶杀人,在自己家都不能保全自己,那我们合法的生存权利又该在哪里呢?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都要珍惜。特别是在法治当下的中国,我们更要好好地活着。小菲一家人的遭遇为我们敲响的警钟,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首先拿起属于自己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权益的武器来维护自己。所以我认为小菲一家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

你怎么看待河北涞源反杀案

河北涞源反杀案,公安机关已于元月底侦查审理终结,并已向检察机关递交起诉意见书,就此案件,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有几点。

第一个关注点,反杀案的起诉审查,及司法审判定性与结果的期待,是后续看点。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定结果,在专家学者的解读,以及众媒與情讨论期待下,如何服众,自有公断。就不再赘言。

除此之外,我要说的,就是在这个反杀案中,有两个反思点,更需引起社会和个人的足够关注和重视。

这一起反杀案酿成的恶果,不论后续结果如何,或谁对谁错,毁掉的都是两个原本安定平稳的家庭。

王磊的家庭是白头人送黑发人,已彻彻底底地损失了最年轻的一员;王晓的家里,因为案子本身所受到的伤害,即使最后有最好的预期结果,一家三口都免于刑责,那又怎样?难道因此被无情撕裂的血淋淋的伤口就此弥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其精神的创伤将永远地伴随着他们的一生。

痛定思痛,前事后师。

涉案双方家庭付出的惨重代价,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逝者已逝,既定事实。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地方,应该引起我们作出深刻的思考和关注。

其一,根据媒体报道,从整个案情来看,毫无疑问地,王磊的不当行为是造成反杀案的主因,同时也为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

王磊的不当行为的产生,是由其不利的异端向性格引起的。一个人不利的异端向性格的形成,与之成长的生活及教育环境条件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由此可见,一个人成长的生活教育环境是多么地重要!

这种情况,难道还不足以引起家长们以及社会、教育工作者的高度关注么?

其二,学校,社会职能管理部门的功能缺位,对案件的发生,是不是也有一定的相关责任?这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反杀案发之前,王晓及其家人,曾向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分别不同次数地反映情况,或报警,可最后,不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难道有关部门真的就束手无策,毫无办法了吗?其应急处置预案,还有联调联动的“三调联动”(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应急反应机制,就真的不管用了么?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具任何针对性,只为就事论事,惟愿为大家今后的生活能提供些有益的力所能及的帮助,这就是本人的初心。

透过河北涞源反杀案,当事人该如何进行正当防卫

简单说一下自己的观点,本人不是法律人士,所以也算是畅所欲言了。第一,正当防卫是在特定的状态时发生的突发情况,不容你冷静下来分析具体。第二,正当防卫时,用形容词来形容就是情势突发,慌不择路,下手的轻重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有些正当防卫过与否当真的是自己无法控制的。第三,看产生的因果关系,个人觉得还是要向前看,别过多纠结在防卫过当不过当上,你不发生不法侵害行为,怎么会产生防卫问题。强烈建议从违法行为上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