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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偏安一隅,东晋与南宋哪个窝囊
若称为朝代,都窝囊。东晋虽有淝水一战,却为强族强人把持朝政,如跳梁小丑你一场我一场地演,何能图复兴之举。南宋虽有岳飞北伐,孝宗积极中兴,却难改其举朝文人风胭脂气,若图中兴只是书画文章罢了,岂能有为?两朝能延口残喘已经不易,若论孰更窝囊,伯仲之间耳。
北伐中原有多难为何说连战连捷的岳家军不可能彻底消灭金国
北伐中原确实很难,但是如果说岳家军不可能消灭金国那只是因为历史没有给岳飞,给岳家军机会,确实有人说国力上,军事实力上宋朝确实有一定的劣势,但是如果没有后来的抗日战争的成功,没有抗美援朝的成功,我也会相信岳飞难以成功,但是有了这些,就请不要忽视中华民族的无限战争潜力。
岳飞剧照
自古以来,南方统一北方的事例固然很少,但也不是没有,大明就是朱元璋从南打到北,驱逐了大元帝国。而且对于宋朝来说,不是他真的没有能力收复失地,而是被内部猜忌,权力倾轧,内部党派利益纠葛等一系列事件桎梏了,事实上凭借宋朝的战争潜力,金国是难以比得上的,如果宋朝真的上下一心,全力北伐,金国绝不是宋朝的对手,只是宋朝做不到,或者说他不太愿意这样做,所以最后他失败了。
有人说,就算岳飞坚持北伐,他也难以直捣黄龙,事实上如果任由岳飞自由发挥,结合当时宋朝各路北伐军队一路挺进的大好形势,收复开封,追击金兀术,一路挺进黄龙府是很有可能的,毕竟当时金人的大部军队都被岳飞击溃了,即使还有能力组织起来部队,岳飞是有能力击溃他的,在说天气原因,虽然东北(黄龙府就在吉林农安)那边天气寒冷,后勤保障可能有问题,但是不要小看中国人的意志,和对梦想的执着程度,毕竟我们的祖辈也曾走过草地,跨过雪山,这可要比岳飞面临的局面严酷多了,而且后勤艰难,又不是没有后勤。
曾今听过这样一句话,最难受的就是差一点成功,最庆幸的是差一点失败,如果完全不给宋朝收复的希望,那后世倒不会对他如此纠结,但是就是给了他收复的希望,但是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就像你考试考了58,59,甚至说59.5,这才是最揪心的。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的关键字是什么
诚邀,一缕英雄为您解答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这个英雄梦亦或是驰骋沙场的壮士,亦或是守卫国土的英雄,亦或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
曾几何时,我们读到辛弃疾的《破阵子》的时候,会为词中的壮志豪情而热情澎湃,梦想那种“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豪情,梦想那种“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沙场驰骋,我们都被《破阵子》中那爱国的赤忱所感染。
辛弃疾的《破阵子》是一首充满着爱国豪情的词作。今天看到这个问题,一下子将我的思绪引入了词作中所营造出的意境,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提问,所以我想将自己对这首词的看法写出来。《破阵子》词中有一条小序“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原词如下: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这是一首现实与梦想结合的词作,也是一首书法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的词作。在解读词作以及回答楼主的问题之前,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对辛弃疾和这首词的创作背景做一个交代。这样更有助于理解好这首词作的内涵和意义,以及词中的关键字。
词人简介和词作的创作背景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辛弃疾是豪放派的代表词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着强烈爱国思想的英雄人物。
辛弃疾生活在北宋向南宋过渡的特殊历史时期,他的童年是在家乡历城度过的,那时候他的家乡已经成为金国统治的地方。二十一岁辛弃疾便参加了耿京的义军,辛弃疾胆识过人,立下了许多战功。
南渡之后,辛弃疾归顺南宋朝廷,他积极主张恢复大业。他一次次地将自己的意见上传南宋朝廷,可是南宋朝廷安于现状,对辛弃疾的主张不予采纳,辛弃疾也遭到了主张议和派的嫉恨和打击。
辛弃疾的雄才大略得不到采纳,他也无法实现自己建功立业,收复大业的愿望。因为辛弃疾被议和派嫉恨和打击,他一度赋闲在家,没有任何的职务,赋闲前后长达20年之久长。
辛弃疾强烈的爱国热情和收复大业的雄心壮志得不到实现,所以抒写收复大业、倾诉壮志难酬的愤慨就构成了辛弃疾此时创作的主旋律。这首《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就是辛弃疾赋闲期间创作的一首词作。
根据词中小序“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可知:这首词是辛弃疾寄给陈同甫的一首词。陈同甫就是陈亮,陈亮字同甫,是辛弃疾的好朋友,也被人称为称为“龙川先生”。陈同甫为人才气超迈,议论纵横,陈同甫自称能够“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
陈同甫也是一位主张收复的人物,他先后写了《中兴五论》和《上孝宗皇帝书》,积极主张抗战,因而与辛弃疾一样遭到议和派的打击。辛弃疾和陈同甫因为有共同的志向,两人意气相投。
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9年)冬天,陈同甫到江西上饶拜访在此地赋闲的辛弃疾,并且留住了十天,两人虽然都赋闲在家,却一起谈论国家大事,寄豪情与酒中。陈同甫告别后,辛弃疾写了一首《贺新郎》的词送给陈同甫,在《贺新郎》的小序中,辛弃疾详细的记述了两人的相会的事迹,《贺新郎》小序写道:
陈同父自东阳来过余,留十日。与之同游鹅湖,且会朱晦庵于紫溪,不至,飘然东归。既别之明日,余意中殊恋恋,复欲追路。至鹭鸶林,则雪深泥滑,不得前矣。独饮方村,怅然久之,颇恨挽留之正是遂也。夜半投宿吴氏泉湖四望楼,闻邻笛悲甚,为赋《贺新郎》以见意。又五日,同父书来索词,心所同然者如此,可发千里一笑。我之所以在此处引用辛弃疾《贺新郎》小序的记载,就是因为这段小序可以和《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词作的创作背景相互参照。陈同甫收到辛弃疾的词后,回赠了一首诗。此后,两人经常用同一词牌往来相寄唱和。
这首《破阵子》就是作于此时,辛弃疾时年50岁。正像《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中写的那样,词人弃疾已经是“可怜白发生”了。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鉴赏
这首《破阵子》,全词以两个对偶句开篇,通过具体的描述,表达了多层的词境。第一句“醉里挑灯看剑”只有六个字,却使用了三个连续的、特征鲜明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通过这些动作可以看到词人所处的环境。
这也在无形中让我们产生了诸多疑问,词作一开篇的腔调就这样高昂,是什么原因呢?词人为什么在醉酒之后还要将灯挑亮呢?为什么还要观摩自己的剑呢?这一连串的疑问不禁回旋在人的脑海中。
其实问题的答案也就包含在词中。挑灯这个动作说明时间是晚上,词人在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思潮澎湃,无法入睡,他便独自饮起酒来。谁曾想,借酒消愁愁更愁。
词人饮完闷酒之后,思绪仍然无法平静,他将昏暗的油灯挑的更亮,词人拔剑出鞘,仔细观摩起来,词人的这把宝剑是跟随自己征战过沙场,是辛弃疾的武器。词人看着这把跟随自己上阵杀敌的宝剑,不禁陷入了沉思,随着时间的消逝,词人总算是睡着了。
而刚一入睡,词人就进入了“梦回吹角连营”的梦境中,这是词作在时空上的转换。词人的梦境展现的是怎样的情景呢?原来在梦境中,词人回到了他曾经带兵作战的阵营,而此时的阵营显然是大战在即的场景。
“连营”就是一个阵营连着一个阵营,而且此时阵营里响起一片号角声。这号角声是战前的序曲,是用来鼓舞士气的,词作读到此时,词人“醉里”、“梦里”的一切好像都变成了现实。
接下来两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这是两个对仗细致工整、词意开阔雄壮的句子,这两句的意思是:将士们在战前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在各自的阵营里就餐,为即将到来的大战而饱餐一顿。
只有吃得饱饱的,才能为战斗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体力支撑。而他们吃的是烤熟的牛肉。就餐一结束,在嘹亮的军歌声(五十弦翻塞外声)中,将士们马上就排成整齐的队伍。这是一支军容整饬、训练有素的队伍。
这两句写出了全军将士们昂扬的斗志,突出地表现了阵容的整饬,也展现出一派慷慨激昂的战前场面。
上片最后一句“沙场秋点兵”,突出了战争发生的季节。秋季,农作物成熟,阵营的后勤补给能得到有力的保障,而且战马在秋季也是膘肥体壮的,更加适合长途的奔涉,更加适合战争的需要。
所以从将士们的斗志、后勤和战马三方面考虑,秋天是军队发动战争的最佳时期,也是体现部队战斗能力的最佳时期。兵精、粮足、马壮更加适合进行一场长时间的战争,所以词中的“沙场秋点兵”就不难理解了。
而且这一句中的“秋”字本身即用的相当好,选择在秋高马壮的时候出征出征,预示着战无不胜的前景,也预示着战争一定会取得胜利。
下片开篇两句“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这两句的意思是领兵的将军率领着队伍奔赴前线,战斗开始了,一时间弓弦雷鸣,万箭齐发。
在“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这两句中,词人从形、声两方面落笔。“快”描写形,指的是将军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气势;“惊”描写声音,指的是弓弦拉满,万箭齐发的声音。“快”和“惊”两个字连用,具有非常强烈而鲜明的画面感,动感十足。
词作虽然没有对战争的场面做过多的正面描写,但从飞驰的战马和霹雳的弓弦声中,我们仿佛看到了战争的场面:
对方的队伍在我方凌厉的攻势下,已经乱了阵脚,我方的将士们乘胜进击,尤其是骑着的卢马的将军,他既是全军的指挥者,又身先士卒冲在队伍的最前线。他挥舞着手中的宝剑,对方的队伍一瞬间就败局已定,他们被彻底击溃了。这时候我方的阵地上旌旗招展,将士们高唱凯歌,欢声雷动。
这一场战斗,彻底击溃了对方,将军指挥全军克敌制胜,一战成名,战争得到了全方位的胜利。这一场酣畅淋漓的胜仗,既“了却君王天下事”,又“赢得生前身后名”。
这是一场何其雄壮的胜利,这是一支何等的雄壮的队伍。词作写到这里,也令读者欢欣鼓舞、热血沸腾,这样的词作就像词人在小序里写的那样,真可以称得上是一首“壮词”。
词人驰骋想象,化身为词里的将军,刚实现了自己上阵杀敌,报效国家的,恢复大业的宏愿时。词作忽然来了一个大转弯——梦醒了,词人也回到了现实的境界里,他回味着梦境中的壮举,不由得发出一声感慨:“可怜白发生!”
《破阵子》将昂扬向上的战斗激情渲染到极致后,在气势陡然顿挫中戛然而止,随着词人一声长叹而曲终阕尽,将词人强烈的忧愤与痛楚表达的淋漓尽致。
词人虽然已经50岁了,经精力和体力也没有年轻时充沛了,可是词人报国的热血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愈演愈烈。词人回想现实,白发已生,可收复大业的愿望始终无法实现,想到自己的雄才大略无法得到实现,自己的凌云壮志也只能在梦境里实现了。
词人只能在梦境中征战沙场,只能在梦境中实现自己的平生夙愿,只能在梦境里快意人生,连词人都觉得这是“可怜”的。可是又有谁能够理解自己的一片衷肠呢?他想到了他的好朋友陈同甫,他把自己梦境中的豪情壮志填成这首“壮词”,寄给处境同样“可怜”的陈同甫。
也正像辛弃疾在另一首词作《贺新郎》中说的那样:“知我者,二三子”,可以说陈同甫就是辛弃疾口中的那个“知我者”。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一词中的关键字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的关键字是什么?这是楼主问题中提到的,也是我打算详细解读一下的。这首词中的关键字是哪一个?我觉得就是“醉里挑灯看剑”一句中的“剑”字。
本词中的“剑”出现在开篇句中,全词也出现了这一次,“剑”出现在词人在词人酒醉时分时分,词人将灯挑亮,观摩宝剑,可以设想词人此时的眼神是一直凝视着这柄宝剑的。从词人眼神停留在剑上可以知道:词中人应该是一位忧国忧民的人,他是一个一直渴望重新骑上战马、驰骋沙场的壮士。
假设将第开篇句中的“剑”字去掉,这样词意就毫无意境可言了。“剑”虽然在全词中只出现了一次,但是却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剑”字也为全词定下了慷慨激昂的腔调;“剑”字也与全词梦境中征战沙场的意境达到了高度的契合;“剑”字也起到了明确了这首词创作主旨的意图。
还有一点,我为什么要说这个“剑”字是全词的关键字呢?,那就是在全词的意境考量上。因为辛弃疾在创作这首词的时候,正好是赋闲在家的时期,而且这段赋闲时间前前后后总共有二十年之久。可以说辛弃疾是很长时间没有上过战场了,但是词作却描绘出了战前的沙场秋点兵、连营号角的场面,以及波澜壮阔的战场场面。
《破阵子》词作里所描绘出的所有场面都是通过“醉里挑灯看剑”这一句来过渡的,与其说是这一句,还不如说是只靠这一个“剑”字来过渡完成的。
可以说,“剑”字为词作梦境中的种种场面的出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是因为开篇句中的这个“剑”字引出了第二句中的梦境,所以“剑”字也起到了铺垫下文、渲染气氛的作用,也完美的体现了这首豪放词的意境。
小结
词人辛弃疾的宏愿就是上场杀敌和收复大业,可是他的愿望在现实里无法实现,他只有将这种愿望寄托于梦想中,借助梦境来实现自己的宏愿,所以这首词的开篇两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就很好理解了。
词人梦境中的阵营是“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的壮观场面,在词人心中:阵营是他魂牵梦萦的地方,也是最令他激情澎湃的地方。
辛弃疾一生的愿望就是收复大业,他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虽然屡遭排挤和打击却矢志不渝,他报国的一腔热血从未减退。
也正是因为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得不到实现,所以在他的词作中那种壮志未酬的愤懑才表现得更加沉郁悲壮。所以在这首《破阵子》中,词人于曲终阕尽处才会发出“可怜白发生”的感叹。
一缕英雄回答完毕。
南宋是怎样的一个朝代
啥也不说先上图
陈寅恪说:
“华夏文明到宋,臻至极盛。”
南宋是人类封建时代市民社会经济的最高峰
破除了坊市制度,商铺可以随意开店,没有了固定地点的约束,市民购买、消费更加方便,有了夜生活。
甚至在思想上的创新也是里程碑级别的。
新儒学的诞生,程朱理学的确立,为后世继承,明清两代的科举、思想都没有超出两宋的范畴。
但是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阻挡对南宋的鄙夷
那就是:
武力的羸弱
中国历史上大概有一个规律就是经济发达则武德充沛,武丁中兴全歼远征的雅利安人,汉武帝揍趴匈奴,唐玄宗灭高句丽等等。
但是唯独南宋经济总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但是让人揍的满地找牙。
就算你富可敌国又能怎样还不是给蒙元养肥羊?
但凡有点血性的国人都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再次发生,面对美帝只能强军扩军,想让中国继续做南宋?回答只有一句话:
“做梦!”
我们现在画一个重点:崖山之役
南宋祥兴二年(元至元十六年)正月,张弘范兵至崖山。南宋残军与元军在崖门海域展开曆时20多天的大海战,双方投入兵力50馀万,动用战船2千馀艘,最终宋军全军覆没,南宋灭亡。
二月初六日晨,崖门海域风雨交加,元军发动总攻,宋军血战至黄昏,最终战败。太傅张世杰护杨太后突出重围,左丞相陆秀夫携少帝突围无望,遂杖剑驱妻子入海,并背负年仅九岁的少帝赵昺蹈海殉国。大宋后宫及群臣也纷纷投海殉国,七日,“浮尸出于海十馀万人”。杨太后闻赵昺死,赴海死,张世杰葬之于海滨,亦投海殉国。宋遂亡。
易衣冠、亡天下
愿历史的悲剧不在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