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好多人不懂“疑罪从无”的意思,请法律人士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 “疑罪从无”会不会导致消极破案的后果呢
- 经常听网友说疑罪从无,那么,什么是疑罪
- 从法律上来说,不能证明自己无罪,就是有罪正确吗
- 张玉环是秉持疑罪从无原则而被释放的,那国家该不该给予巨额赔偿
好多人不懂“疑罪从无”的意思,请法律人士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说白了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他犯了罪。江西的张玉环就是因为疑罪从无而把他从狱中放出来的。
26年前,江西张家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当时很快锁定是张玉环干的,其理由是:
一、警方找到张玉环问话的时候发现他很慌张、手不停的发抖并有伤痕。因此警方认定他就是凶手。
二、警方锁定张玉环的住所就是杀人第一现场。
三、警方放狼狗撕咬张玉环,逼使他承认了杀人。
不久就判了张玉环死刑,后来改判为死缓。
在狱中,张玉环不断的申冤。当时报案的村医张幼玲感觉张玉环不一定是杀人凶手。因此就和张玉环的哥哥张富强一起四处申诉,后来江西法院以“疑罪从无”把张玉环放了。
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所以很多网友认为还是张玉环嫌疑最大。@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要真正解除对张玉环的嫌疑就是尽快破案,那么一切怀疑就不攻自破了。
“疑罪从无”会不会导致消极破案的后果呢
不会,恰恰相反,“疑罪从无“是人权的体现,充分说明了中国法律的人性化,是法制进程的里程碑,“疑罪必须从无“,是有效防止“冤假错“案重要手段,过去的冤案错案还少吗?呼格吉乐图,王书金等,国家赔偿再多有什么用呢?只有“疑罪从无“才是中国法制建设,中国法治精神的亮点所在,必须依法治国,“疑罪从无,让证据说话,让事实说话“。重证据轻口供,使每个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时间检验,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经常听网友说疑罪从无,那么,什么是疑罪
什么是疑罪从无?
当既不能推定你有罪,也不能推定你无罪时,从法律上就推定你无罪,这就叫做“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冤假错案的产生,维护事实上的公平正义。
疑罪从无是指公诉机关对所谓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一旦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该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充分,依然可以发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以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这就是疑罪从无的法律概念。
从法律上来说,不能证明自己无罪,就是有罪正确吗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应当是:如果不能证实被告人有罪,那么,被告人就是无罪的。这就是现代法治理念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无罪原则的涵义在于:
1、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公民在被起诉前,只是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后也只是被告人。不能将其视为“有罪者”,不能称为“罪犯”。
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检察机关或控方)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
3、疑罪从无。如果公诉机关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庭必须对被告人判决无罪。
张玉环是秉持疑罪从无原则而被释放的,那国家该不该给予巨额赔偿
按照公平原则,疑罪不应该赔偿,只有绝对无罪才赔偿才是公平原则!念斌案,国家赔偿119万给他,他反复申诉!念斌案,证据也有,而且也充分,但是,就因为警方取证手段违法,证据是真实的,到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就没有办法通过,主要有两点疑点,一是念斌在法庭上不承认,死不承认,二是警方取证手段违法,导致了在法律上念斌无法通过死刑复核,疑罪从无,主要是国家尽力避免错案冤案发生,哪怕在疑罪总数里是1%的实际冤案率,国家也会执行疑罪从无原则,这取决于国家伤害个体比个体伤害个体造成的社会影响还大,所以倾向于影响大的一边决策。但是,问题来了,疑罪的案件,被害人怎么办,难道这是公平吗,命已经丧黄泉,这更加不公平!我个人认为,还是发生命案,经过勘察决定是刑事案件的,警方破不了的,或者侦查起诉造成疑罪案件的,国家应该赔偿被害人,因为,公民生命权应当受法律及国家机器保护,也就是说,国家具有保护公民生命权的义务,当国家无法提供保护,无法提供保护指的是破不了案,造成疑罪案,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