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提拔武松做都头的知县,为何后来不肯帮武松报仇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很正常,知县只是利用武松而已,谈不上提拔。
武松打死了猛虎,被知县任命为都头。
都头相当于今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
这个位子可不好做,因为需要直接抓捕罪犯的。
古代没有手枪,抓捕罪犯完全需要靠冷兵器肉搏,这是非常危险的。
即便你是武功高手,稍有不慎也会送命。
所以,都头的人选很难找,愿意干的人不多,能够胜任的更少。
而武松的武功高超,连老虎都打死了,对付普通罪犯肯定是没有问题。
同时,武松也是一个没有牵挂的单身硬汉,敢于拼命,敢和犯罪分子搏斗。
其实,知县提拔武松,不过是利用武松而已。
武松是他能找到的最好都头。
然而,武松大哥被毒死,武松曾经写状子上告。正常来说,武松如果真的是知县心腹,知县应该不分青红皂白把西门庆和潘金莲抓了严惩。
然而,西门庆给了不少行贿以后,知县就不追究了。
名义上,武松是知县的忠实部下,知县去京城行贿打点都让他去。
然而,遇到这种大事,知县却不罩着他。这说明知县只是利用武松,不愿意为此丢掉一大笔行贿的收入。
官场就是互相利用,这种事情也不稀奇。
话说回来,知县也不是完全不看重武松,毕竟武松是他的部下。如果他对部下完全不管,以后谁还为他效力?
所以,当武松杀了西门庆以后,知县无法再从西门庆那里得到行贿,就转而帮助武松,减轻了他的罪名,从轻发落。
说到底,白花花的银两,比义气要更有诱惑力。
套用古惑仔中乌鸦的一句名言:出来混的,没一个讲义气的。
明代从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算是擢升吗为什么
恭喜题主!明代七品县令调任七品监察御史,当然是擢升。
七品县令管什么
首先县有大小,地有要轻,明县令有正七品和从七品,也有六品的。县令是一县最高长官,单位越小,职责越杂。
一县之刑狱诉讼、民政、财政、治安、徭役、赋税等,包括地方教育、民风教化都要管,甚至可能的军事管理和训练,都在县令管辖范围。
监察御史管什么?
看“监察”二字便知,它不好惹。相当于今天纪检委,监察百官,巡视地方,监管县郡违法乱纪,刑狱错误,甚至礼仪风气等,总之,监察御史认为不合适的,他都管,但远不止这些。
明代设都察院,下设都御史、副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全国13道监察御史,监察范围上到总督巡抚,下到地方县官。监察御史甚至有权调查六部重要文档,审核重要命令,可直接上书皇上。
如浙江道监察御史张经,还曾打倭寇,剿地方叛乱,是个厉害角色。
监察御史都是皇帝亲信之人,替皇帝监督大小官员,身负严肃的事,不好对付,二品大员也得给他们面子。他们可以举报劣官,自然也可以对上夸夸有才有德的官员,可见威力之大...
监察御史品阶和知县相当,但权力和地位大多了,他们是京官,皇帝和朝廷大员熟悉,如钦差巡视,话语权更重,实力更强,关系更硬,前途更好。
县令虽是一县老大,也只能管自己一亩三分地,运气不好任职穷乡僻壤,谁还能记得你这个知县大人,捞点油水也不容易。
所以,无论权力、地位、人脉和前途,县令都无法和监察御史相比。
清朝知县月俸禄只有3两银子,如何养活自己
常言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句话是讽刺贪官污吏的,一个廉洁奉公的清官靠薪水连一家老小都养活不了,不饿死就不错了。
根据史料记载,一个七品县官的年薪是45两,月薪不到4两。
有人说,不是还有禄米吗?不错,七品县官的禄米每年是2700斤。
但是县官一家老小,加上轿夫、厨师和丫鬟,这点大米也只是顾得住温饱,根本不会有余粮变卖成钱。
所以康熙时期就有个县官向皇上诉苦:“知县“每月支俸3两,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须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
意思就是说,县官的月薪只够一周花销,还是低消费。
在这种情形下,官员要想活命只能违法乱纪,贪赃枉法。
所以康熙时期无官不贪,皇帝对此心知肚明。
雍正登基后决心对官员进行“扶贫”,因为他知道饿肚子的官员难以保住气节,也败坏社会风气。
雍正采取的措施大家一定熟悉,那就是高薪养廉。
“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
也就是说,皇帝知道大家的薪水不够花,所以设立养廉银,皇上奖励的东西不包含在内。
雍正元年(1723年),养廉银开始推行。
不过这个养廉银不算在工资内,公开叫做养廉银,时刻提醒官员,我给你的钱,是让你廉洁奉公,当一个清官的。
“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经济水平高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也均有不同,有地区差异。
一般来说,七品知县一年的养廉银有1200两左右,是年俸的将近27倍。
清朝时期一石米平均价格一两银子,当时一石米重量约120斤,按照今天米价3元一斤计算,清朝一两银子折合人民币360元左右。
1200两养廉银,价值人民币43.2万元。到乾隆三年,养廉银涨到1400两,折合人民币50万元。
年薪都43万了,还顾不住花销?
皇帝发的养廉银数额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经过对消费水平调查后确定的。
如果加上养廉银,县官还觉得不够,还需要贪污,那设立养廉银意义何在?
所以说,清朝的县官,完全可以维持小康生活,能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
有人说,县衙不是县官一人,还有衙役和其他官员,谁来负担他们的工资?
在县级部门, 知县是县衙的最高行政长官。
他负责全面工作,赋税征收、决断刑狱、农业生产,征收税赋,维持治安,扶贫救灾,普法教育和征兵拥军无所不包。
朝廷除了给其发工资和养廉银,还有办公银160两。
一个县的工作,事无巨细都要知县一个人管,跑断腿也不能胜任。
所以除了知县,下面还有 县丞、主簿、典史 (清代叫杂职首领官)三个官员。
是知县的辅佐官(相当于副县长),其官级为正八品。
主簿 是知县的佐贰官,别称“书记”,类似于秘书长。其官级是正九品,主管全县户籍、文书办理等事物。
典史(杂职首领官)相当于公安局长,负责缉捕、看管犯人、管理监狱、维持治安等事宜。
巡检,负责练兵,相当于武装部长,九品官。
教谕,为儒学署首席学官,正八品。负责组织考试生员、祭孔等事宜。
训导,为儒学署副学官,从八品。
以上官员都是朝廷命官,均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工资自然是国家财政负担。
接下来的县衙工作人员,朝廷不负担工资,但也不会让知县自掏腰包。
县衙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工作人员分别称“攒点”、“书吏”、“书办”、“书役”、“胥吏”等。
县衙是国家的行政机构,不是知县家的衙门,不会让知县发工资。
但是朝廷不发俸禄,他们也不能喝西北风,他们的收入来源则是很微薄的纸笔费、抄写费、饭食费、补助费。
这些人大都是文化人,都是名落孙山之人,科举无望。
他们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靠自己的文化知识混饭吃。
其它衙役如皂隶、监禁卒、捕快、马快、弓兵、粮差、仵作等,薪水都来自县衙的税赋,年薪在22到88两银子不等。
以上6房每个部门下属都有几名工作人员,总计不低于20个。
比如清代的即墨县衙,共设皂隶20名,全部衙役60名,要知县给他们发工资,根本不现实。
其实这些人也是国家工作人员,只不过不在编罢了。
由于不是在编人员,所以收入微薄。
但是他们都是一线工作人员,县官不如现官,这些人权力很大。
因为手握实权,就可以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中饱私囊。
清朝中叶以后,书吏专权已经成为一大公害。
清代坊间曾流行一句话:“任你官清似水,难免吏滑如油。”这是对县衙胥吏擅权的真实写照。
因为经常鱼肉百姓、臭名远扬,《大清律例》将这类曾在衙门当差的酷吏贬为贱籍,其子孙三代不可入仕为官。
此外,为知县听差的尚有门子2名,年工食银11两1钱1分8厘。轿伞扇夫7名,工食银38两9钱1分3厘。为典史听差的门子1名,工食银5两5钱5分9厘。马夫1名,工食银5两5银5分9厘。
全部是县财政负担,从税赋中支取。
也就是说,县衙所有官员和工作人员,工资都有着落,不用知县操心。
需要知县掏腰包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知县自己聘任的幕僚。
这些人精通刑律,文笔很好,精通人情世故和官场潜规则,是知县的私人秘书,能在关键时刻为知县出谋划策,处理公务,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师爷。
师爷无俸禄,全都是知县自己酌情给他们报酬。
在影视剧中,师爷往往神通广大、手眼通天,黑白通吃。
还有的师爷是地头蛇,形成一个利益集团,能左右知县。
不管怎么说,在清朝,皇帝给知县的工资足够他们过体面生活,根本就不用贪污。
如果真的贪心不足,他们捞取外快的机会多得是。
比如在征收粮食库存上做文章;在工程建设维修招标上做文章;在征收粮食质量、重量上做文章;在赋税上缴时间上做文章;也可以虚报灾情减税;也可以征收铜钱兑换、征收银子成色上做手脚;也可以在征收土地面积上耍手腕。
更有甚者,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来制造冤案收取贿赂。
但是这样,就对不起任用他们的皇上了,是以身试法了。
如果我们把这样见不得人的勾当,来作为县官的收入来源,显然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大多数知县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