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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都是管什么的?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09-21 21:12:55 浏览25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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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都是管什么的

  • 吏部,相当于当下的中组部。包括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
  • 户部,相当于当下的财政部+央行+国资委+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等,设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四清吏司。
  • 礼部,相当于当下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设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 兵部,相当于当下国防部+总政+总后+总装,设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
  • 刑部,相关于当下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设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
  • 工部,相关于当下建设部+水利部等,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
  • 各部尚书虽然品级相同,但重要程度还是有先后的。一般是:吏、兵、户、礼、邢、工的顺序。

古代三省六部分别负责什么

严格来讲,唐朝的政体是三省六部一台。

三省是中书、门下、尚书。

六部乃尚书省的下设,分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下辖四司,总计二十四司。

一台是御史台。

具体运作是这样的:

中书省代皇帝制“敕”,也就是替皇帝起草诏书。军国大事、官吏任免等凡是需要皇帝下诏的,都由中书省来起草。中书省除正长官中书令、副长官中书侍郎外,有中书舍人六人具体负责文书诏令的起草。通常情况是,接到拟敕任务后,中书舍人每人草拟一份,称为“五花判事”。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从中选出最佳文本,补充修饰,呈送皇帝。皇帝画“敕”后送门下省审议。

门下省负责审“敕”。中书省起草的诏书经门下省审查同意后,才能交尚书省执行。门下省除长官侍中、副长官侍郎外,设有若干给事中,虽只是五品官员,却拥有对诏书的“封驳”之权,也就是可以将诏书退还中书省让其重新起草,甚至还可以涂改诏书,直接在诏书上作批示。中书省修改后,重新交门下省进行审核。

门下省过了,剩下就是尚书省了。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六部二十四司的主要作用,是将皇帝的诏敕细化为具体实施的政令,颁发下去并监督执行。

为了提高执行力,尚书省还设立了纪检性质的都省。诏令文书下达尚书省后,尚书都省会在其上签注收到日期,并根据其内容分送相应的六部诸司办理。六部诸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拟定出具体执行方案,每种业务都有具体时限的,耽误或者延缓了,有相应的律法伺候。

另外,尚书省主执行,并不代表尚书省地位低,相反,唐初还加强了尚书实权,以尚书仆射为正宰相,让吏、兵两部尚书参预朝政。同时,尚书省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便之处,仍可将诏书封还。

御史台呢,独立于三省之外、直属于皇帝的中央监察机构。其监察内容与对象,一是弹劾百官及政府机构;二是监督皇帝;三是监督百官朝班时的言行举止;四是参与司法审判,推鞫刑狱,对于遭申诉的疑难案件,由中书舍人、给事中及侍御史一起进行会审,称为“三司受事”。遇有重大案件,则由刑部与御史台、大理寺共同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三省六部制将决策权与行政权分离,通过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议、尚书省掌执行的运作模式,形成了一种组织严密、职权分明的中国式三权分立。这种运作模式,是中国封建社会行政体制发展成熟的标志,为大唐盛世奠定了基础。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御史台的设立与功能的完善,对官吏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亦为大唐盛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遗憾的是,到了唐代中后期,随着形势的变化和统治方式的变更,三省制没有达到很好的执行,三省制走向了衰落,御史台也逐渐脱离了既定轨道,派往地方的监察御史,逐渐演变成为了地方长官的领导者,特别是巡视边疆的监察御史长期停驻,逐渐成为了既可指挥军事、管理财政,又有用人大权的节度史,埋下了割据之隐患。安史之乱,唐室之溃,即由此而生。

更遗憾的是,唐之后,再也没有这种中国式的三权分立的运作了。所以对后世也没啥影响,除了一些名称与概念遗留下来,政体的三权分立精神,亦成为大唐之烟花、历史之绝唱了。

清朝的六部都是哪六部,六部的尚书不分大小吗

其它的回答都很全面,我补充一些。

六部九卿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很久了。雏形源于西汉时期的尚书省,隋代基本定型,唐代因避讳李世民,其中的民部改名为户部,职能不变。

其实六部的职能和权力,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变化是很大的,总体来说,六部在帝制中国的角色扮演中,是处在不断重要的变化过程。

论政治斗争能力,中国人说自己老二这个世界怕是没别的民族敢说自己是老大。中华民族的斗争智慧在两千年的帝制下不断实践、分析和经验总结,历练得炉火纯青。纵观整个中国历史,一直是皇权和士族的斗争,中央和地方的斗争,最终中央集权不断加强为基本脉络。在魏晋以前,中国是典型的豪门政治,名门望族把控政治方方面面,并通过联姻、结拜、利益绑定等形成一个庞大的,拥有实权和庞大社会资源的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共同体甚至能够抗衡和叫板中央。这显然不符合中央集权的基本利益和诉求,因此作为中央集权的集大成者皇权开始改革人事制度——从汉朝的察举制到之后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提拔没有豪门背景的普通子弟,尤其是隋代开办科考之后,豪门势力开始衰弱,寒门子弟迅速崛起。中国政治也从精英政治迅速转变为平民政治。权力性质从豪门的家族势力和行政权一体转为官僚单一行政权力。权力永远只对其来源负责(划重点),后者因其权力来自皇权,利益又与皇权绑定,对皇权更为忠心,且无豪门家族背景,更容易为皇权所操控。

最早的六部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登上舞台。尚书尚书,顾名思义,其实就是写文书的。最早的尚书是小官,皇帝为了摆脱豪门权臣的影响,任命一批文笔好,业务能力过硬,出身普通,职位低的底层官员,将皇帝的意思誊录为行政公文并跳过豪门利益团体直接实行。之后就逐步制度化下来。唐宋时期三省六部制度已经相当成熟,基本就是中书省提案,起草诏书,门下省审核,皇帝批准后交与六部相应的部门去执行。三省各司其职又互相制约,但总体来说,尚书省统领的六部只是个办事的机构,地位也为三省中最低。但到了明代,朱老八开了个皇权大权独揽的头,取消相权,成立内阁。内阁的权力和历史上宰相的权力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成立初衷说白了其实就是个皇帝的秘书处,票拟说白了只是个建议权,没有决策权——至于后来内阁出了多位权臣是后话了,个中原因非常复杂,另当别论。作为行政主体的六部就直面皇权,地位也是水涨船高。

清承明制,体制的大架构基本不变,但皇权进一步加强,典型的就是设立了军机处。军机处一开始其实是个临时部门,后来因为太好用,所以就把这个临时部门一直“临时”设在那边了。皇帝有想法直接和军机处商量,军机处作为实际上的中央最高部委甚至连建议权都被削减。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按皇帝传达的意思去办事就行了。军机大臣也只是临时职务,不论满汉不论京官外官不论职务高低不论出身背景,理论上都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皇帝一个口头任命“即明日起着某某人军机处行走”成为军机大臣——注意,只是军机处“行走”,就是说你能进入军机处办事,而没有给你以具体职务头衔。也就是说你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调离军机处而不需要任何正规手续流程。在这样的体制下,是不可能出现权臣的,皇权实现了大权独揽,帝国的基本架构基本是皇帝下旨——分配六部相应部门——六部再下发相应地方或者下级部门具体办理。六部就成了联系皇权和下级权力的重要存在。

六部里面,吏部的地位是最高的。吏部尚书有个绰号:天官。这也难怪,不论古今中外,只要有文明或者组织的地方,管人事的永远是最牛叉的。官员任命需要走吏部的程序,直接关系到官员生前留任还是贬值的考核由吏部主导。一句话,吏部掌管天下文官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而文官集团又从来都是中华帝国的核心群体。这样的部门,想不牛都不行。

紧挨着吏部的是户部。户部为啥牛逼?人管钱的啊。中国式中央集权最成功的一点就是,不仅政权集中,更重要的是财权集中。管你中央也好,地方也好,军队也好,你再有能耐,没钱啥都白搭。君不见多少其它文明的中央集权,最终沦为弱势中央集权,中央控制首都和周边一块地,地方实权派执掌一方,好的时候大家面和心不合见面打哈哈,不好的时候地方上基本不鸟你中央甚至兵戎相见。何也?你政权集中了,没能收住地方上的钱袋子,啥都白搭。明清时期,财权是高度集中的,地方税收上缴中央,中央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给地方和中央各部委。而经手这个程序的就是户部。

第三是刑部,看到很多人说刑部相当于最高司法机构,其实是有一定出入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大理寺。刑部确切地说是最高司法复核机构,同兼同时具司法复核、侦查、审判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刑部负责复核所有地方大案要案,审判和复核京城笞杖以上的案件,复核大理寺流刑以上案件。审判方面,刑部负责审判一般案件,大理寺负责审判大案要案,但审判结果依然要刑部复核。具有轰动性的大案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相当于中纪委)三法司会审,三法司以刑部为首。但实操过程中,刑部和大理寺的职务,经常会有交叉重叠。

然后是礼部。礼部的工作有三大块:外交、考试和祭祀。相当于今天外交部+教育局+文化局的存在。注意这个外交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外交,而是中国主导的朝贡体系下的外交。最著名的比如1793年极西偏远撮尔小邦英吉利国贡使马尔嘎尼一行来华诚惶诚恐拜见泱泱中华皇帝,全程的外交接待、使团的餐饮住宿、流程安排、文书来往,包括翻译,都由礼部负责。所以有理由相信,中国最早的英语翻译很可能是礼部官员。当然那时候英语翻译远不如蒙语、波斯语、暹罗语、朝语、安南语和琉球语来得重要。另外,决定中华帝国千千万万读书人命运的科举考试,也是由礼部负责。礼部还负责在朝官员公章、礼仪行为规范、头衔称号荣誉以及兴办中央教育(国子监),全国意识形态(儒家文化)教育、节日庆典、祭祀等方面的工作。

礼部下面是兵部。说兵部相当于国防部,其实也不完全正确。兵部无兵权,也无今天国防部那样综合性的职能。兵部有三大职能:一军事后勤部门,负责军事物资的保管、调拨,协助户部统筹军事预算和支出,上书条陈商议武备之事,而军械制造则属工部管;二参谋职能,负责全国防务的研究和规划——负责这块的兵部职方司长官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职务,做好了是本分也没人记功,做砸了就得被弹劾死,一般中央官员失势的都会被扔到这个部门来整你;总体上来讲,兵部在六部中属于相对清水(注意,只是相对清水)的衙门。但是兵部有个肥差,那就是武选和军籍的管理,负责武官的考核、任命、调职和选拔。说白了就是武装力量人事职能。这中间的好处,也就不用扩展开来讲了。

最底层的是工部,工部相当于今天工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和交通部于一体的部门,负责上至皇家花园皇家陵墓下至地方基层水利工程疏浚河流开山筑路,兵部的武器、礼部的礼器、都是兵部统包,典型的职权不对等的部门。说句实在话,一位吏部侍郎(副部长)如果提升到工部当尚书(部长一把手),绝对属于明升暗降型的。当然,说工部是清水衙门也有点牵强。要知道工程物料不会天上掉下来,经手的物料和工程钱款也是非常可观。按传统官僚的秉性,过手的钱都不给自己留一块那是要被雷劈的。

其实在六部官员上朝的排序就可以看出,一般都是吏部尚书领导,户、刑、礼、兵、工按序排列。

欢迎补充

古代皇朝中的六部各是做什么的呢

【六部】即尚书六部,自隋、唐开始为朝廷行政机构。东汉置尚书台,辅佐皇帝处理正事。隋仿《周礼》六官,尚书省分吏、祠、度、支、左戶、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宋制同唐。元代六部改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而各部独立,其地位提高,直接对皇帝负责。清未续添新部,六部之名也隨之废除。

【吏部】官署名。尚书省六部之一。汉初称常侍曹,东汉改称选部,至三国魏始称吏部。后代沿置。隋唐更部为尚书省六部之首,其他五部的组织均依照吏部的程式。长个号为尚书及侍郎,其下分司。唐代吏部掌内外官吏选授、勋封、考课的政令,后代基本沿袭。宋代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前,吏部铨选之职由审官东院及流内铨(管文官铨选)、审官西院及三班院(管武官铨选)分掌;元丰改制后,由吏部尚书管较高级的文武官,由吏部侍郎管较低级的文武官。唐、明、清则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吏部尚书在明代尤为重视,常能把持朝局。至清代,随着皇帝加强独裁,吏部尚书降与其他尚书相等。唐代一度改称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侍郎为少常伯。清代六部尚书可轮流定期进见皇帝,参议国政。清代军机大臣兼任六部尚书或侍郎,大学士则以管理某部事务之名,与尚书共同负责。因吏部尚书职类《周礼》中天官冢宰,故以天官、冢宰、太宰为其通称。

【礼部】尚书省六部之一。北周始有礼部,隋、唐时为六部第三部。历代沿置。职掌礼仪制度、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隋代确定以礼部统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四司。明、清则以仪制、祠祭、主客、精膳为四司。清未废礼部,改设典礼院。唐代除礼部外还有太常礼院以讨论典礼,宋代元丰改制前增设太常礼院及礼仪院。唐代一度改称礼部尚书为司礼太常伯或春官尚书。“春台”是礼部的别称。

【戶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代尚书台有民曹。魏、晋以后没度支尚书掌国家财政,左民尚书掌戶籍,右民尚书掌公私田宅等。至隋代,逐渐演变为民部,是尚书六部中的第二部,以度支、金部、仓部为子司。唐代为避太宗讳而改称户部,自此历代相承不改。唐代户部为六部的第二部,辖有四司,户部为头司,度支、金部、仓部为子司。唐中叶以后,军事时期往往派大臣专判户部和和度支,另收盐铁转运使,户部浙被架空。宋代元丰年间改革官制以前,以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为常设机构,管理国家财政,户部更成空名。元丰改制,废三司,户部才有实权,掌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官俸、兵饷等。此后各代沿置,清末改为度支部。

【兵部】尚书省六部之一。三国魏有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晋氏又没驾部、车部、库部。隋、唐以后始定兵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唐以后为尚书六部中第四部。唐宋后兵部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明、清时则为武选、聊了、车驾、武库四清更司。兵部掌全国武官选任、兵籍、军械、军令之政,但历代职权范围不同,如唐代中叶后,藩镇与禁军均无统辖其军令的机构;宋代则设枢宻院以掌军政,使兵部驾空;明代以五都督府掌军令,以兵部掌军政;清代兵部因军权为皇帝所掌,又成虚设。清末改为陆军部,后又增设海军部。因兵部尚书职与《周礼》六官中之大司马相当,故以大司马为兵部尚书的通称。唐高宗时一度改称兵部尚书为司找太常伯或夏官尚书。

【刑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成帝时尚书有二千石曹及三公曹掌断狱。东汉时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政,二千石曹则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三国魏置尚书都官郎辅佐督察军事。晋复以三公尚书掌刑狱,南朝宋则以三公、比部曹主法制,以都官尚书主军事刑狱。北周有秋官大司寇卿掌刑,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隋初大可都官尚书,开皇三年(588年)改称刑部尚书,统都官、刑部、比部、司门四曹。唐代沿置,曾一度改称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改刑部为秋官、宪部,旋复旧。隋、唐以后,刑部为尚书省六部中第五部。以明代为界,明以前唐、宋等刑郭为最高法待机构,一般不直接处理案件,自明代起,则各省案件均由刑部审核,事务繁重,其规模远较唐宋时庞大,采取按地区分司制,唐、宋有四司,明有十三司,清制则详宻,有十八司。清未改称法部。

【工部】尚书省六部之一。汉有民曹,魏晋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北周有工部中大夫,均为掌工役之官。隋时定工部为尚书省六部中的第六部,掌工程营缮、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明、清工部有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清代工部不附属节慎库、制造库、料估库、琉璃窑、木仓、皇木厂,管理街道厅等。还与户部共同管理钱法堂事务。

三省六部制具体是怎样的

三省六部制的历史波澜与演变

前提

三省六部制的形成标志着相权由汉代的领袖制到隋唐的委员制的演变形成。相权一分为三归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长官为尚书令(唐朝因李世民任过尚书令,后人不敢在人,遂改成左右仆射),中书省的正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下面属官有中书舍人,一般员额在七到八人之多。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侍郎,下属官员给事中。

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职权分配:

中书省掌发令,政府的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拥有拟撰诏敕之权。其中诏敕大多由下属官员中书舍人拟撰。中书省的全部中书舍人拟同一诏敕,被称为“五花判事”。然后,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从所有稿件中选定最优的一稿,略加补充润色,即成为正式的诏书。诏书形成后,呈送皇帝,皇帝只在上面写一敕字,此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下发到门下省审核。

门下省掌审核,接到诏书后,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和侍郎进行复核,其中门下省的官员给事中参与审核意见。如果门下省不同意此诏书,将批注送还,被称为“涂归”,也称之为封还,驳还,封驳等。每一道命令必须得到门下省的审核通过,才能行之有效。如果门下省审核通过,完成复审手续,即送往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只有执行权没有过问权。

尚书省是政府中最大的行政机构,下辖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唐朝初的顺序是吏、礼、兵、民(因避李世民的讳改为户)刑、工。而现在的顺序是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形成的,此顺序一直沿袭到清末。尚书省的总办公为“都堂”。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第一司为本司,即户部第一司为户部司。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礼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兵部掌军事,刑部掌司法,工部主管建设,各有职掌。从汉朝的三公九卿到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不论从体制,还是从观念上都大大进步了。

宋朝

宋朝也有三省,中书省在皇宫中,门下省和尚书省都移到皇宫外面。只有中书省一家独大,并与枢密院(晚唐五代创造的新机构掌管军事)共称两府。《宋史·职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宋朝形成了中书为丞相,而门下省和尚书省不再涉及最高命令。最终,剩下中书省和枢密院对立,也就是行政权和军事权的对立。而财政权掌握在三司手中(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

《宋史·职官志一》记载: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元朝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总领百官,上传下达。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设立枢密院掌兵权、设立御史台掌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长官在后来都由皇太子兼领。另外还设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务,设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式匠等。

明朝

从宋到元,中书省一直行使宰相职权。直到洪武十三年(1680年)废除中书省,只留下了中书舍人,仅为七品小官。中书门下都废了,只剩下尚书省,但不再设左右仆射。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被称之为六部尚书。明朝,六部中的本司为部长,六部有六个尚书,六部首长,各不相属。

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殿阁大学士,并入值宫内的文渊阁,从而随侍皇帝,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这也就是“内阁”的雏形。后来,内阁地位不断提高,内阁大学士也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内阁首辅更是成为了权压重臣的“宰相”。

清朝

明朝废除了宰相,清代把这一制度沿袭下来,还是用内阁大学士处理国政。雍正时,又在内阁之外另设立一军机处。文华殿和武英殿原本是大学士办公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设立了军机处,这就是南书房。最初,是为了军事机密不经内阁,而军机处直接发出,后来逐渐变成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在内阁。但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一般都是从内阁中的大学士中挑选的。

清代的六部满汉分开,一部中设一个满洲尚书,一个汉人尚书,两名满洲左右侍郎,两名汉人左右侍郎,并且满洲的尚书和侍郎权力要大过汉人。同时,尚书和侍郎都有单独上书言事的权力,导致尚书和侍郎之间形成了监督关系。最终的权力归于高高在上的皇帝。

清末1861年,清政府因西方列强入侵,不得不设立总理衙门管理洋务,通商和外交。总理衙门因作用巨大,地位高于六部,成为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外务更加之重,虽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

总结:

三省六部制分化了宰相的权力,使其不能让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三省六部之间机构权力分工明确,职责明化,有机利于政务的处理。

三省六部制早期尚能平衡皇权与相权,但后来逐渐被皇权所利用成为制约相权的工具。

明清六部彻底向皇帝一人负责,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

明清六部尚书都只是二品,那一品都是什么官

不要觉得奇怪,明朝将尚书设为正二品,在历朝历代来说,定的还是比较高的,很多朝代的六部尚书比明朝都要低,比如元、金的尚书只有正三品,南宋的尚书是从二品,隋、唐的尚书也是正三品,再以前捯饬,尚书都只到第三品,看来尚书定为三品是主流,仅有清朝定的最高为从一品,次之的明朝正二品。

汪鋐,明代唯一同掌吏兵二部尚书的大臣,加太子太保,他曾在香港击溃葡萄牙入侵者。

虽然尚书为正二品,上面有正一品、从一品压着,但是除一品外,能够与正二品尚书媲美的,仅有中央的左右都御史和地方最高军事长官都指挥使一职了,我们熟悉的布政使只有从二品,赫赫有名的内阁大学士很长一段时间仅为正五品的配置,后来才让高品阶大臣兼任,慢慢形成惯例的,所以明朝的官制,在朱元璋废黜了丞相,取消中书省后,皇帝直接控制六部尚书,中枢组织比任何朝代都要简化,于是明朝正二品尚书往上,仅剩下从一品的三孤和正一品的三公。

图为安徽绩溪县奕世尚书坊,此为胡氏宗族为明朝胡富和胡宗宪所立,至今存在,胡富官至户部尚书,死后赠太子少保,胡宗宪官至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三公,太师、太保、太傅,是古代地位最尊级别最高的三个官职,三孤,少师、少傅、少保,是仅次于三公的存在,最早是东汉给三公定的调,隋朝时废除三公三师开府权,三公权力大减,虽然各朝代都有置三公三孤,正一品或从一品,并为皇帝辅佐官,地位崇高,实际上是虚衔,并无实权,且无定员,无专责,说白了是对大臣表达尊崇给的荣誉,特别是明中期以后,专门成为了大臣的兼官、加官或赠官,活着的大臣最高只能到从一品的三孤,也就是太子少什么,死后才有可能更上一层给个三公什么的。

李春芳,嘉靖年间状元,以正二品礼部尚书加从一品太子太保入内阁,官至内阁首辅,因弄不过张居正而辞官回乡,死后赠正一品太师,有观点称他才是西游记作者。

举几个例子,朱棣时期主持纂修《永乐大典》的内阁首辅,大学士解缙,实际上仅为正五品,无论他的本职翰林学士和内阁大学士都为正五品;后来入内阁大学士的门槛慢慢高了,一般从尚书里选,比如嘉靖时期斗严嵩的徐阶,就是由正二品吏部尚书,加官从一品太子少保,入的内阁,所以徐阶在内阁的级别是从一品;再比如,由徐阶举荐的高拱,当年从礼部尚书入内阁,所以那时高拱正二品,后来也兼了少保为从一品,高拱死后赠正一品太师,是皇帝体恤臣子做的姿态,说到这里整个明朝唯独一个,万历时期的张居正,为三公的太师并掌有实权,这是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