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面对女人的背叛,最狠的惩罚是什么
- 教育孩子时是否需要惩罚
- 教师对学生能不能进行惩罚利与弊在哪
- 惩罚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 面对学生犯错误怎样的教育可以称之为惩罚而不会被认为是体罚
- 孩子犯错,父母该不该惩罚孩子怎样惩罚不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
- 怎样惩罚犯错的孩子
- 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 死刑和终身监禁哪个惩罚更加严,更加痛苦
- 既然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排除体罚和变相体罚,还有哪些惩罚方式
面对女人的背叛,最狠的惩罚是什么
面对女人的背叛,最恨的惩罚是什么呢?
旧社会,女子出轨,背叛丈夫,名曰偷情,会被挂鞋子于胸前游街,甚至毁坏她的生育功能,再来一份休书,让她成为名符其实的不守妇道的寡妇。是最
如今社会进步了,对女人出轨没有这么残酷的手段。但是作为老公,对出轨的日子,还是会采取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行为以示惩罚。
1)、原谅忍让。性格内敛、偏软弱的人通常会选择原谅忍让。或者夫妻双方被财产利益捆绑了,这一点在明星、老板等比较有财力的人群里面比较司空见惯。
2、报复,以牙还牙。正常人,换做谁被戴了绿帽子都不能忍受,去咽下这口气。就会容易出现思想偏激,心想你背叛我,我也背叛你,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
3、用法律手段争取权益最大化。这属于很冷静、理性的人,不跟你烦,既然你的行为让我心寒,就用法律手段让你付出代价,争取分割财产的时候利益最大化。
4、找情敌理论。这属于不甘心,还不想失去这段婚姻,想挽回这段感情。
其实任何一段爱情,都来之不易,都是五百个轮回前世修来的缘分,且行且珍惜。当你选择了背叛,就要提前想到它带给你的后果。
教育孩子时是否需要惩罚
作为家长,我们很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乖巧懂事的。但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不能完全按照我们的意愿来行事,孩子乖巧的时候可能像天使,但要捣蛋或者调皮起来,又是一个妥妥的熊孩子,分分逼疯你。
面对孩子的错误,家长的反应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
暴躁型家长:这类家长眼里揉不下一粒沙子,孩子有错误就立刻纠正,并且严厉的惩罚甚至体罚,让孩子记住自己的错误,并且永不再犯,一言不合就动武,口头禅‘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娇纵型家长:对孩子的错误采取宽容的态度,认为孩子还小不懂事,孩子长大了就好了。总是把‘他还是个孩子’挂在嘴边。
引导型家长:适时干预和引导,跟孩子以平等的姿态进行交流,把孩子当做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去认知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那么,当孩子做了很糟糕的事情,要不要惩罚?
著名儿童精神分析专家塞玛尔女士在《魔法岁月》一书指出:“惩罚是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并纠正行为,但“不应该是教育者对孩子的报复或反击。”
其实犯错这件事情无非就是触犯了大人世界的规则,孩子完全不懂这个规则所以不知道是哪错,作为父母应该尽可能去引导他们去认识,因此我个人认为对犯错误的孩子不能放任不管,而要在尊重与爱的前提下给予适度的惩罚教育。
当孩子犯错误时,不妨试试按照《大卫,不可以》中的方法步骤进行处理:
步骤一: 相互冷静间隔期
罚坐/站,孩子可能会哭,这时不用和他说话,给自己一段时间冷静的进行思考一下,让怒火消下去,可以先给孩子传达一个信号“哭好了喊爸爸/妈妈”。
步骤二: 外人不得干涉
在有老人的家庭中,这一点非常非常非常重要(重要事情说三遍),家中谁罚坐的谁才有权让孩子站起来,其他成员不能干涉,比如是爸爸让孩子坐在那接受惩罚,全家只有爸爸能让孩子重新站起来不再受罚。
原因很简单,一旦其他人“解救”了,就意味着这个惩罚无效果或者大打折扣,教育者权威也就很难再建立起来了。
步骤三:去沟通,说明白事情
当孩子哭好了以后你去主动和孩子说刚才那种行为的危险性和为什么爸妈会生气,尽量用同理心去引导,特别注意:一切的沟通需要爸妈蹲下,和孩子有个平等的视线去交流。
步骤四:事情虽然做得不对,但我很爱你
和孩子说他以后有什么想法可以提前和爸妈沟通,先表达出来,最后抱抱他,一定要紧紧抱住他,告诉他你很爱他,然后和孩子一起去吃点什么或者玩点什么。
切记惩罚的目的不是发泄我们心中的怒气,或者让孩子怕你,而是要让孩子真正的认识到问题,引导他/她更健康的成长。
教师对学生能不能进行惩罚利与弊在哪
可以适当惩罚,但是千万不要动手,许多都是家里的“太子” 和 “公主”啊!严禁体罚学生!如果老师体罚了学生被举报,根据规定,该处分的处分,该丢饭碗的丢饭碗。
每个孩子都是家长心中的宝,父母的心中孩子永远都是最可爱的。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独生子女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情迫切。
家长的要求是,要精心的培养!要因材施教,掌握每个孩子的性格,不能轻易的说重话,要循循善诱,即使是孩子有错误,也要有耐心;即使是多次犯错误,也要苦口婆心……
但是,对于在家里就饱受溺爱,称王称霸的孩子,说教几乎起不到作用。尤其是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孩子,缺乏家里的温暖与爱。产生了心理阴影,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
如果老师打了孩子,家长平时让你严加管教的,这时候突然变脸,可能会说:造成了孩子的心理阴影、严重影响孩子的发展。
老师的下场是轻则赔礼道歉,重则赔款、接受处分、丢掉工作。
也有惩罚办法,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讨论,学生自己制定班规,学生犯错了就自己执行班规,老师监督则可。
我今天就让初中没有做作业的学生,站了一节课,让他体会一下老师的滋味。老师都没有坐,他也不坐,而且是这一周凡是我的课都不要坐。
还有定律没有记住的,抄10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见通现,通假字)。
我要奉劝年轻老师,刚刚接到一个班一定多问班主任,要摸清家庭情况。
家长特别支持教育,并且家教严格的,多操心。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舍不得打孩子的,已经是“公主”“太子”的就敬而远之吧!???
同事的老公是警察?,他老公对她说:“管不了你就不要管,初中毕业归我管。” ???
教师除了教育好学生,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家也需要经营。别惹火上身。???
惩罚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惩罚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和手段,不是争斗,不是诅咒,不是由你用最直接的方式让他难堪,让他走投无路。
而是用笑脸吹捧,用热情奉承,用过誉的祝词赞美,敬他如神,尊他如皇,让他被你抬举的如入九天云宵飘逸,如座皇位被供,让他自己神智错乱,精神迷茫,胡作非为,始乱终弃,最后可忙坏了环卫工人把他当作垃圾从环境中清除,这就是最温馨而效果又最严厉的惩罚。
与恶人正面交锋,直接抬扛争斗,是最愚蠢的手段,把你自己的形象毁了不说,弄不好在人们的观念评判的认定里,你可能会被当作小人,恶人,这就是与狗相吠,被人一同棒追的道理。
你来个顺水推舟,乘势而为的和声赞美,给予助他为虐的舒服造势,再送上些皇者风范的鼓励,这样的启发和煽动,那有会不胡作非为的送他登天然后重摔在地,他还能喘气吗?
方式是有些阴狠,手段可能是间接的残忍,可是对于必须要受到足够的惩罚才能以平民愤的极恶者,这是事半功倍,高人一筹的惩罚方式,又何乐不为不取不试一下呢?
面对学生犯错误怎样的教育可以称之为惩罚而不会被认为是体罚
1.教育离不开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除非极少数素质极高的学生外,绝大部分学生都需要被管束、被规范、被引领。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长期大声疾呼,教育必须有惩戒,必须将教育惩戒权交给学校交给教师。钱文忠教授是有识之士,是智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教育惩戒权郑重写进了国家文件,说明高层已经看到了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严重性。
2.如何把握好惩戒的尺度,以防混同于体罚?一句话,国家职权部门立即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交由学校执行的细则。明确惩戒的边界、内容、形式,千万不能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教育惩戒权是国家赋予教师的特有工作权力,是受国家要求下教育学生的具体教育行为,既是教师的权力,更是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只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才能使学校有法可依有细则可循。同时,要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和水平,谨防和严惩过度惩戒滥用权力的违法教师。
3.要向全社会大张旗鼓的宣讲教育惩戒权的意义所在,要提高和端正学生家长的认识和态度,要提高学生家长的素质。全社会要实行综合治理,公检法机关要做学校的坚强后盾,坚决打击无理取闹的“校闹分子”,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其教育权。唯有如此,目前“想管不敢管”、“懒得再去管”、“有权也不管”的危境才有破解的希望,目前已经非常危窘的基础教育困局才有望破解。
孩子犯错,父母该不该惩罚孩子怎样惩罚不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
犯错当然要受罚。但是惩罚的方法,确实有讲究。
我举个例子啊,我的妈妈是驼背,但她总是要我把背挺直,我就很不服气,我说你为什么不挺直,她说她已经老了,定型了。
所以,家长不以身作则,却要求孩子不犯错?
凭什么?
当然应该罚,但是,作为家长,你有没有考虑自己在这件事里有没有问题?我记得乐嘉把他女儿送到少林寺打磨。但是那是乐嘉自己先去练出了一身铜皮铁骨,孩子照着父亲走过的路走,趟过父亲趟过的河流。所以,乐嘉知道孩子会遭遇什么,一切都是心中有数的。
那一般家长呢?自己玩着手机,或者打着麻将。一旦看到孩子在玩手机,就怒不可遏,要惩罚他。
凭什么?就凭是家长?就凭孩子是父母养大的?那当初带他们来到人间,你还没通过人家同意呢。怎么做人这么霸道!
怎样惩罚孩子不会有不利影响?首先,父母做自我批评,再去做批评。孩子的惩罚,家长参与其中,共同受罚。
简不简单?能做到的有几个?
怎样惩罚犯错的孩子
你好,我多年以来致力于孩子心理健康和亲子关系的研究教育,擅长婴幼儿和青少年的发展、咨询心理辅导。
怎样惩罚犯错的孩子?这个问题我认为:
本质上就是如何让批评有效果有效,很多人在批评孩子过程中,以自己最权威来惩罚孩子来启发孩子,这样反而给孩子造成了挫伤,有的是把自己的情绪宣泄给孩子,让孩子给自己的情绪负责任,
那么正确的批评是怎样的呢?
第一家长不要掺杂自己的情绪,
第二,不要掺杂自己的权威,
第三,不要掺杂自己的一些三观或者自己的一些意愿.让孩子来服从。
其实很多的家长是纠错教育的,家长纠错教育是什么,专门挑孩子的缺点来纠正,这叫教育,它永远不会先正面教育为主,批评教育为辅的这样的教育方式,家长还是要学习的。
正面管教家长要做一个主要的教育方式,在孩子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种行为怎样来引导,我们要先入为主先好这一块,那孩子犯错的几率就开始降低,那么一旦孩子犯错以后,心平气和的给孩子指出来,而且告诉孩子如何做是正确的,这是主要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教师应该怎样惩罚学生
惩罚无论其方法如何正确,效果如何良好,说到底也只属于消极性的教育手段。到底也不如正面的表扬激励来得效果更直接,且易于被教育者所乐意接受。所谓正确的惩罚方法,无非是不能以体罚为前提,根据被教育者的个别情况,特殊原因,有的放矢地釆取容易产生效果,较易于被教育者接受的方式方法而已。可以这样说,一个谙熟于教育教学之道、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对自己的教育对象釆用“惩罚“手段,那反倒令自己无异处于“黔驴技穷“的境地,有违自己的公德和良心。当然,针对极个别极特殊极复杂的个体,施之以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惩罚“手段,也还是有必要的。但不可滥用,动辄其咎,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死刑和终身监禁哪个惩罚更加严,更加痛苦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国家的人有不同的体验。笔者认为,由于国与国之间法律体系不同,最后案件的判决也大相径庭。
在我国,刑事案件判决一般分为死刑、死缓、无期、有期、拘役、管制等。其中死刑和死缓最接近提问者说的那种情况。但通常的情况是,除了死刑,一般的犯人都不可能真正“终身监禁”的;都有活着出来的那一天,或长或短。据我所知,被判“死缓”的犯人如果判决后两年内没有再犯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两年后都会改为无期;而现在的监狱都有所谓的奖励积分减刑制度,所以,不管是一开始判的无期还是经死缓减为的无期,最后都是有可能变为有期的。据说,国内被判死缓的人经减刑后,最后的刑期不得低于14年,最高不会超过20年。也就是说,无论死缓也好,无期也罢,最后的结果最多是坐20年牢,死缓最低坐14年,无期更低,但具体低至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听说还有保外就医的。那就等于没坐牢了。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罪大恶极的犯人想方设法也要争取到死缓,为的就是最终有出来的那么一天。是人都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幸福,做个自由的人更是一种幸福。
而国外就不同了,特别是那些西方国家,很多是废除了死刑的,代之以终身监禁。他们的终身监禁,跟我们的终身监禁是完全不同的。那是名副其实的终身坐牢,没有假释一说,也没有减刑一说。一辈子就在牢里,终其一身。这就很可怕了,你想想,一个人一辈子在一间小小的黑暗的房子里过一辈子是什么滋味?这不是生不如死是什么?所以,虽说西方很多国家没有死刑,但它们的终身监禁比死还可怕,这也是西方很多恶性案件嫌疑犯宁愿自杀也不愿被抓的原因。因为一旦被逮着,是要“牢底坐穿的”。
如此看来,死刑和终身监禁哪个惩罚更加痛苦就很明显了。在国内肯定是死刑更严更加痛苦;而在国外,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毫无疑问是终身监禁更加痛苦。
既然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排除体罚和变相体罚,还有哪些惩罚方式
提问者似乎认为除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就没有合适的惩戒教育方式似的。当前我国惩戒教育缺失的关键问题是,没有明确惩戒教育的规则和程序,只有关于惩戒教育的模糊概念,导致惩戒教育很难操作,学校和教师在进行惩戒教育时顾虑重重。而且,在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时,并不分违规行为的性质,往往就由当事教师直接进行惩戒,由此引发争议。
学生在学校里的违规行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课堂上违纪,影响课堂秩序,对于这类行为,为维护课堂秩序,应该给教师应急处置权,可对违反课堂秩序的学生进行口头批评、连续口头批评无效进行罚站,以及请出教室由学校保卫带走等惩戒。进行这样的惩戒,学校必须事先明确课堂违规的情节,以及与之对应的教师处罚,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当前的问题时,对于课堂违纪,没有明确的惩戒规则,让教师左右为难,有的教师担心批评学生引来麻烦,干脆不管违纪学生。
第二类是校园公共场合的违规,违反学校校规,对于这类行为,不能直接由发现学生违规的当事教师处罚,这会把属于学校公共事务的学生处罚,变为教师和学生的个人恩怨,制造师生矛盾。应该由学校学生事务中心(中心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专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按校规依法进行处罚。新加坡学校可对学生实施鞭刑处罚,但这不是由教师自己进行,而是要经严肃调查,公开执行。打几下,打什么部位,都十分明确。
第三类是涉嫌违反法律的违法行为,比如打架斗殴,欺凌同学,对于这类行为,应该报警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即便学生是未成年人,不承担刑责,但也应该受到处罚,处罚的方式可以是在监护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之外,也要求学生进行一定赔偿,但赔偿经费必须由自己劳动挣来,而不是由家长代替赔偿;或者判罚学生从事几十到上百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以此矫正其不良行为。我国在这方面的惩戒是十分缺失的,导致未满14周岁的学生即便犯下严重罪行,但却没有任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