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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

生母恩大还是养母恩大为什么?从小看养母脸色,虽然把我养大,但过得并不开心,该怎么办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09-15 11:02:04 浏览1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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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恩大还是养母恩大为什么

理性讨论生母恩大还是养母恩大这个话题,直观感觉有些无情和冷血,既无必要也无意义,为什么有如此说法呢?大凡能问出此话的人,差不多都应该是成年人,起码是个该懂事的人,如果人成年、心智成熟的话,必然会有同理心,自然自行就能理解生母当时的苦衷和难处,无须别人再提供帮助和再教育,因为,这个道理是基础道理,这个道理都不懂,后面那些需要更强领悟力才能理解的道理就更说不清了,所以,我认为,如果是成年人自问这个问题,劝你谁说的道理也不用听,也不用想,直接做就行了,有钱给钱,有物给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记住,她们都是你该爱、该赡养的人。

你是幸运的,当生命中遇到难处时,有两个母亲联手哺育了你。你是幸福的,当懂得接受感情的时候,又有两个母亲在炽热的爱着你,你多好,知足吧!

从小看养母脸色,虽然把我养大,但过得并不开心,该怎么办

我也是从小被养母收养,收养后一直跟着姥姥,后老爷,爸妈上班,姥姥整晚打麻将,我跟后姥爷在家,只记得半夜一个冰凉大脚伸过来,其它都不记得了,姥姥后半夜才回来,早上睡到十点起床,我就跟着中午吃饭,天长就做病了,一饿了就吐苦胆水,后来上学养母就搬离姥姥家近点了,六七岁就挑两家水,开始用小桶,后来用大桶,八岁妈妈说爸爸五十了老了,冬天打烟筒就由我干,过去房子上面是斜坡的,下着大雪,养母老在我跟前说谁家孩子多能干活,后来把我说给他侄子当媳妇了,整天就想要我婆婆家东西,最后挑来挑去,还是离婚了,养父八十多岁瘫痪了,我伺候到八十九死了,养母九十三了,我在伺候她,整天吃好喝好穿好,工资自己留五三分之一,吃喝一切费用都我管,还整天找茬,撵我滚,他家亲戚一来就给钱,整天跟我算计到骨头,骂我,打我,我都六十多了,让他气一身病,什么时候能解脱呀,太难了

一些农村人常说“生母没有养母大”,对这种说法大家怎么看

这种现象在前些年有很多,送出去一方是多子。接受一方是没有生育的。有的有签约,害怕儿子长大了,不认养母认亲父母。

养父母从小到大,把他带的好好的,后来又送他读完大学。参加工作了,娶媳妇买房子,又给养儿子给了几十万。哪怕儿子又有了儿子了。偶尔回家看望养父母,儿子还给养母捏捏肩,捶捶背。其实亲生儿子还没有几个有这么好的。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坠地,只知道哭,只知道要吃东西。这时生父母把他/她过继给了人家,渐渐地当他/她们有了思想,有了感情的时候,他们是躺在养父母的抔抱中,这种温暖是在养父母身边吸收的,感觉的。朝朝暮暮都在养父母身边,给他煮好吃的,买好看的衣服。要上学了给他买新书包,每次出门千叮咛,万嘱咐。时时刻刻不担心这,就在担心那。就这样形影不离,心连着心,相处几十年的时间,别说是人,是有丰富思想感情的人。就是猫猫、狗狗都有很深很深的感情。

说养父母大于生父母,不需要虚拟,不需要夸张,很正常的人之常情。

生母重要,还是养母更重要为什么

生母重要还是养母更重要?从哪个角度来评说?没有生母,何来生命?缺少养母,何以成人?

生母,故名思义就是经过十月怀胎,孕育新生命的女人。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和难以克服困难的苦衷,只好将自己的亲生骨肉送人或遗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非常痛苦的无奈选择。

女人生了孩子个人无力抚养,只要是没有伤害这个婴儿的生命,最起码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过去在医学事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女人生孩子如同过鬼门关一般九死一生,其痛苦程度可见一斑。不能简单说生了没养她就不重要,也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说她无功。

对于养母而言,可以说凡是不喜欢孩子的人,是决不会收养别人的孩子来抚养。养母尽了养育之恩,从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直到养大成人,所消耗的人力物力、所倾注的感情和心血是不能用数字来表示的。

凡是做了父母的人都懂得,养育孩子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孩子小的时候,体弱多病,求医购药,喂奶喂饭。孩子稍大,还要入托上学诸多教育问题,哪一件事,作为养父母不亲力亲为都是办不成的事。不仅消耗精力,而且为孩子的开销花费也是巨大的。

所以说,无论亲生父母或是养身父母,Te们对同一个孩子的付出都是充满了血汗力气。生母与养母,对于同一个人而言,应该都是值得Te尊重和孝敬的人。至于说到谁更重要?全凭当事人自己的良心去判断。(2019/12/24)

生母为大,还是养母为大

生母是唯一,养母可多位。谁都可以是养母,但生母不可以。

所以,生母天定是主。

所以,养母天定为次。

至于未成年阶段,养母可能在照看培养方面,付出的辛苦较多,但也难抵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之辛苦。

何况,生母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生母生育之恩是无法回报的,是回报不完的。而养母是为将来养老要回报的,即养你小,你就养我老,养老以回报养小,已报答完养小养育之恩,赡养责任已然尽到,互不相欠了。而生母生育之恩是永久相欠的。

当然,有些特殊情况较为例外,比如被生父母遗弃的孩子视同孤儿院孩子,属于无主的孩子,主位缺失了,只剩次位了。有的随便送人后与孩子再无来往,也不相认,也属主位缺失,只剩次位了。这类孩子少了一份生母的疼爱,同时也少了一份赡养义务责任,少了一份负担。

所以,主次天定,主次可分。

所以,生母为大,养母为次。

文章中常曰:伟大的母亲,指的是生母,非指养母。所以,从未有人写文章:伟大的养母。现在可以明白了,中国的文化传统早已确定:伟大的母亲,生母为大。

如有得罪为生母或为养母之处,请多加原谅为盼。

自古对十月怀胎及一朝分娩,圣人及常人,均未有评论是对或是错之说,所以,当今之人也不应评论是对是错。因为,如果没有了十月怀胎,没有了一朝分娩,也就没有了人类。当今竞有人讲究自己的生母怀孕自己是为了快活才生了自己,真是对生母大不敬、大不孝愚蠢之极也,真埋怨其生母生他这孽种之时真应该两腿一使劲把这孽畜夹死。

十月怀胎,时刻要提心吊胆,怕磕碰着肚子里的孩子,动转不便走路不便,睡觉不便翻身不便,吃喝禁忌各种禁忌,翻肠倒胃呕吐数月,发胖身体,沉重负担,天天跑医院保胎养胎,等等麻烦,辛苦自不必说。

更是到了一朝分娩时之痛苦,俗话说:生个孩子半条命,关键时刻难产决择是保大人的命还是保孩子的命,许多人难产死于非命。分娩痛苦难以尽述。

以上所说,十月怀胎,及一朝分娩,之辛苦,之痛苦,这哪里是养母所能想象所可比较,养母负担的吃喝穿用之劳是难以与生母比较的。更不是以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来计算功劳大小来分主次的。何况,你有义务赡养待奉养父母,养父母卧病瘫痪在床时,可能需要你床前尽孝每天端屎端尿,擦腚洗澡喂饭喂药,没白天没黑夜,10至20年之久,你到那时就全明白了。养母养你不是白养你的。这时的养父母对养子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没有生育过的,他们希望象从小抱着你疼你一样,你也这样对待养父母,但你根本做不到,所以,这时候的亲情很可能变成仇恨,养子变成忘恩负义之人,再重新审視养母怎么变成无情无义心狠之人。有可能一切全变了,变的都互不认识了。

到了这时的养子,年令也已老迈,悲痛之余,才忽然想起亲生父母,生身之恩亲情无以为报,只因做人太难,难在多数人太无知,刚才知道,自己已老,明白之时,为时已晚,大错铸成,无力回天。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