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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把贩私盐的判重罪
盐是维持人生命的必需品。盐在古代的战略地位,和今天的石油差不多。而且盐不是每个地区都出产,因而具有稀缺性。可一旦发现某一地区产盐,其开采成本又很低,所以,古代的产盐地就像今天的中东产油国,闭着眼睛都赚钱。
正因为能赚钱,所以就有许多私人去贩盐,可是这么赚钱的行业,古代政府当然不会放过的。
在古代,政府很早就对盐实行官营了。春秋时,齐国之所以强大,很大程度是因为实行了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国家专营盐业,“便鱼盐之利”。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也有相似的政策。
不过到了汉朝初年的时候,盐业开放,老百姓自己可以经营,很多贩盐的商人成为富豪。
汉武帝时,由于常年对外战争,国家财政困难,又开始实行盐业专卖,即“盐铁官营”政策,由官府直接组织食盐生产、运输和销售,禁止民营。
从这以后,历代政府,都对盐业严格管制。但是私盐的利润太高了,唐代的时候,唐玄宗时期,盐价每斗才十钱;肃宗时,每斗一百一十钱;德宗时已高达每斗三百七十钱。注意,这还只是官方定价,市场上的实际盐价有时甚至比官方定价高出一倍。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北宋时,政府在陕西垄断经营的青海盐售价是每斤四十四文,而在青海产地的价格每斤仅为五文,开采成本则更低。一般情况下,售价是成本的20倍甚至更多。
这么高的暴利,当然会有人去参与,但私人的过多参与,必然会影响到政府和一些当官者的利益。
为了自己的利益,政府自然就会采取一些政策制止这些私人贩盐,甚至把走私盐的行为定为犯罪。
在很多朝代,贩卖私盐是和谋反一样的重罪。唐代的法律就规定,私人贩卖食盐一石以上(约合100斤)就处以死刑。
尽管如此,依然有许多亡命之徒冒着杀头的风险贩卖私盐,因为利润实在太高了。
古代贩卖私盐是什么罪
盐铁一般而言,在古代都是国家垄断的,毕竟盐是每个人生活中的必需品,其中的利润可想而知。
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就提出了要食盐国家专营制度。当然,那时候管理比较粗糙,贩卖私盐一般来讲,就是罚罚款挨一顿板子并不会丢掉性命。
在汉朝时候,汉武帝时期,就有了更完善的制度,食盐从此成了政府专营,你要是百姓敢贩卖私盐,那么对不起,重重的罚款就会落在你的头上。如果你要是朝中的大臣,甚至会怀疑你有谋反之心,从而导致你丢掉性命。
到了唐朝以后,规定就更详细了,你要是贩卖1石以内,罚罚款。1石以上,直接就是杖刑,被打个半死不活。如果要是2石以上,那就直接咔嚓人头落地。
到了五代十国时期,贩卖1斤1两就会咔嚓掉,但是嘛,那个时期比较混乱,所以这些法令,在有权力有兵力的人手中也就是废纸一张。
到了宋朝,开始是三斤以上就是咔嚓。后来吧,随着宋朝经济的繁荣,所谓乱世用重典盛世用轻刑,10斤以上才会被咔嚓。
到了明清时候,相对于宋朝又会宽松许多,一般来说就是站着严重点的就是发配边疆,再严重的才有可能会严惩。所以嘛,在明清时候盐帮的势力也是相当大的。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是什么行为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
盐政在古时都是掌握在朝廷手中,并且有相关的法律管制,但历朝历代对于盐政的制定也不尽相同。众所周知,明朝时期的各项法律都是非常严格的,如贪污腐败等的惩治,当然明朝时期更有“诸十族”的法律惩戒,这在《大明律》中已充分显现出来。对于盐政来说,明朝法律这么严苛,为什么还会有私盐贩卖这种现象出现?这种行为又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下:
一,明朝时期的盐政制度。明代的盐法延习了宋、元,即国家垄断制,就是盐的买卖属于国家专利。明代的盐业政策又主要分前后两种,我们来看下:
(一)官卖制度即“户口食盐法”。官卖制是买卖的经手人必须是朝廷和官府。官府将地方上盐场的盐户生产出的盐收兑于朝廷,朝廷再逐级分派,地方政府按户口卖给各家各户。这种官卖制度在后续政策不断更新,加之跟不上时代需求逐渐被废止。
(二)通商制即所谓的“开中法”。通商制的出现是由于明朝边患频频,后勤补给光靠政府来筹措显得捉襟见肘。于是朝廷便把一部分盐政销售交于商人,而商人来替朝廷为边疆部队筹措军需粮草,即所谓的“开中法”。这种把盐政和边政结合起来的政策,不但使朝廷更好的掌握了盐政,又使边疆后勤补给得到了保障。可以说通商制的政策对于朝廷来说是很成功的。但是后来由于权臣贵族等的垄断行为,导致通商制的施行步履艰难,濒临废止。
二,明朝的盐政制度对百姓生活的影响。首先生产盐的人叫做“灶户”,他们是没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只能世代以盐为生。但是由于官府的盘剥,生产价值远远低于生产力的付出。那么这些人就会贩卖私盐来维持生计,这是产盐户当时的状况。还有一批人,就是在靠近盐场地区生活的人们,也同样受到税赋压榨而艰难困苦,他们就会和盐场的“灶户”形成买卖关系,为了生机贩卖私盐。当然还有人就是为了获利而贩卖私盐。朝廷针对近场社民也制定了一些盐政的惠民政策,但最终没有解决问题。
三,私盐贩卖行为的惩戒。明朝时期,律法非常严格,如我们开头提到的,尤其针对贪污、乱政等不法犯罪行为判处由为严重,纵观历史,也只有明朝法律可以“诸十族”。那么对于私盐贩卖这种违法行为朝廷是怎么处罚的呢?
据资料记载:《大明律》规定,凡贩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军器者,加一等,诬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斩。
由此看来,明朝针对私盐贩卖的行为惩治还是很严重的。总之,历史上盐政乃国器,属国之根本。明朝盐政法律的制定和私盐贩卖的现象都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的时代概况。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不妥之处还望斧正。谢谢!
蝙蝠侠在北宋贩卖私盐能年入百万吗请看描述
兄啊,你以为私盐是你想卖就能卖的吗?这里面的水很深的。
要贩卖私盐,首先你得有盐货。你是不是想自己去海边开盐田晒盐?先不说蝙蝠有没有这个技术,可你知道晒盐需要整出多大动静吗?
晒盐一般要经过建滩、整滩、纳潮、制卤、测卤、结晶和捞盐归坨七套工序。你觉得这些事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就能搞掂?退一步说,你招得到人手搞得掂这些事,你当大家都瞎眼看不见这排场吗?必须有官兵过来剿灭啊!蝙蝠都成了通缉犯,你还想整啥?
也许你觉得可以收购民间盐货?不好意思,古代食盐从来是管制品,查禁得特别严厉,就算是专门制盐的“灶户”,家里也藏不了几斤盐。而且私藏盐货是死罪,灶户即使偷偷出售,那也要跟熟识商人交易——谁也不敢拿脑袋开玩笑的。
退一万步说,你收货没有问题,那出货呢?你是不是还要有一整套销售渠道?这你又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