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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结婚了,然后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不领证,合适吗
当然可以,现在有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领证,叫做搭伙。在法律上,这种同居模式不受保护,只要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共同生活产生的财产和债务等,都可纳入婚姻法管理的范畴。
以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最少不下十个人在一起同居生活。他们没有办结婚证,就是家里人到一起吃饭,这事就算成了。关于后续的问题,是合则过,不合则分开,没有太大的说法。
我曾经有位女同事,在离婚后,与一男子同居长达10年,家里人都认可他们的婚姻,双方没有孩子。日子就这么过的挺好,没事两人还能出去玩。
可是天不有测风云,这个男的在小煤矿上班,发生了透水事故,包括我朋友岳父在内的12人全部死亡,救援抽水才把人全部找出来。
女同事的同居男人也在其中,善后处理时,抚恤金的给付发生点问题。男方的前妻和孩子都来了,按照继承法规定,男方孩子、父母都有继承权,女同事因为没有结婚证,事故处理单位不认可他们的事实婚姻,需要到法院起诉,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后,才能有女同事的一份。
这位女同事人缘不错,一些相处不错的同事开始给她出主意,到法院起诉,准备了一大堆的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在大家抱有同情心的情况下,很快就下发了判决书。相关部门看到事实清楚,又与男方的家人沟通,决定从60多万元的抚恤金中分出10万元给女同事。
事件处理到此就结束了,女同事又恢复了单身生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结婚证有时很重要,但是事实婚姻的认定同样重要。大家认为怎么样。
为什么现在有些女人离婚后能狠下心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呢这些女人又是什么心态呢
谢谢邀请,为什么现在有的女人离婚后,能够狠心的抛下自己亲生的骨肉,她们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种原因,是这个男人在婚内特别是在做家务的事情上,看着老婆忙得脚不点地,连油瓶倒了都不上前扶一把的,更别说带小孩了。他只顾自己在外面赚钱,好像带孩子和做家务就是女人份内的事,由此产生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女人把孩子交给男方,不管孩子,这是属于一种报复性的心理。
第二种情况是属于,这个女人自从嫁到这个家门,遭到的不是非打即骂,就是在精神上受到残酷的折磨,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她如同在地狱般煎熬没有什么区别,好不容易挣脱了丈夫的魔爪,就算是有孩子,她夺不到对孩子的监护权,也不敢去见孩子,你能怪这个可怜的女人不管孩子吗?
第三种是这个女人天生就是个物质型,自私自利,只顾自己打扮游荡,大手大脚的花钱,不顾孩子和家庭的女人。由此产生的矛盾导致离婚,她自己都顾不上,还能顾孩子吗?她还不得心急火燎的马上去追求物质生活,寻找下一个目标,再祸害下一任。这是属于放纵自己,不负责任的女人。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再也没有第四种情况会出现在离婚以后,能使女人不顾自己的孩子的事情了。
对有些婚姻来说,身高就这么重要吗,你怎么看
看个人吧,我160,老公160,家庭条件我们属于门当户对,我们是相亲认识的,相亲认识14天就闪婚了。
那年我快26岁了,家里催得特别急,我答应26岁之前嫁出去,之后就去相了亲,当时相了两个,我是拒绝老公的。
和老公相亲是被人骗过去的,我完全不知道是去相亲,我去亲戚家吃饭,吃完饭亲戚说和朋友约好了要去朋友姐姐家玩,我想回家,亲戚说反正下午也没事,一起去,玩一下就回。
她们都在叫,我也不好拒绝,结果就去了老公家。到了他家后,他看了我一眼,就赶紧上楼躲起来了。后来我亲戚和他家人坐下聊了会天就准备回去,他家人叫我们互留联系方式,之后留了一个。
回来后也没咋聊,我告诉他,我喜欢比我大的(他比我小一岁),我们不合适,不要浪费时间了,而且我26岁一定要嫁出去,我会闪婚,并且我也没瞒着我以前的感情历史,我以为我说了这些,他会放弃。
我准备接受另一个相亲的男孩,那个男孩比我大一岁,高175。
却没想到,我早上跟我老公说了不合适,他快中午时就带着他家人拿着礼品来了我家,双方父母在家谈,我和他去我们那边的河边谈,回来后,双方父母问我们怎么样,我觉得人可以,不喜欢也不讨厌,就这么敲定了婚事,14天我就嫁过去了。
现在,我们已经结婚7年了,两个娃,除了婆媳相处不愉快,我和他挺好的,但是现在不和婆婆住在一起,正在努力攒钱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