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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有此理小说居尼尔斯

岂有此理小说居尼尔斯(《流浪地球》2月7日票房已逆势雄踞第一,春节档冠军稳了!最终票房能破50亿吗)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21 00:31:37 浏览9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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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2月7日票房已逆势雄踞第一,春节档冠军稳了!最终票房能破50亿吗

作为一个爱看电影的人,我是昨天看的《流浪地球》。坦率的说,我认为《流浪地球》票房破50亿,有很大可能。理由如下:

其一,《流浪地球》是靠观众的口碑逆势拔得今日头筹的,就是说这部影片真正的是以质取胜,已经赢得市场。这一点将保证《流浪地球》的票房,会走的更稳,也更长远。对此,我们从观众评分和上座率这两个硬指标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在各大评分网站上,《流浪地球》都高居2019春节档第一。而在同期几部热门影片中,《流浪地球》的上座率也同样是最高的。一句话,今年春节档,广大观众已经用脚投票,所以《流浪地球》的票房冠军位置确实已稳了。

其二,院线方也已品咂出观众的口味,并闻风而动,迅速在加大《流浪地球》的排片量。且看,2月5日大年初一,《流浪地球》排片占比仅11.4%,与票房一样名列第四。2月6日年初二,《流浪地球》的排片占比就升到17.5%,跃到第三位,而票房排名更是直接激升到第二。今日更不得了,《流浪地球》的排片占比(24.6%)和票房占比(36.3%)都同步冲到第一,并迅速拉开与第二名《疯狂的外星人》的票房距离。毋庸置疑,下一步《流浪地球》的票房占比将进一步拉高,也自然会成为2019春节档的大赢家。

其三,作为我国首部成功的科幻大片,《流浪地球》真的开创了新中国的新影史,当然要有相当高的高票房与之相配。这话我可不是胡说,更不是胡吹,起码有二点可与之为证:

1、从技术上讲,《流浪地球》是我国影史至今第一部成功的堪称大片的面向未来的科幻电影,是一重大安全突破,也正因此我们才有底气说2019是中国科幻电影元年。是的,正是《流浪地球》的横空出世,我们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我们不只有厚重的5000年历史可回忆,也还有更光明灿烂的未来可瞻望(呵呵,翻译一下,就是以后我们可不只有宫斗戏和辫子戏可看了);也正是《流浪地球》的横空出世,才有更多的人相信原来我们中国的工业积累、科技积累、经济实力等真的已居世界一流,甚至才真的相信中国人也会有雄奇大胆、天马行空般的想像力......

2、从观念价值和情怀上讲,《流浪地球》以电影这一世界上最有广泛影响力的宣传语言,真正有力的向世人展示了我们中国人的厚重思想和先进理念。这决非狂妄自大,因为我坚信引领今后未来世界的就应该是合作而不应该是霸蛮,就应该是共存共荣而不应该是一家优先......

为什么国际上只认为华夏文明在距今3300年前

目前,国际上只承认“殷墟甲骨文”的纪年史料价值,并不认可其它文物纪年标准…所以华夏文明只有殷墟的3300年史!至于殷墟是否超过3300年史,或者对易中天的3600年中华史及5000年以上华夏史,国际上并不关心…这种貌似客观的认识标准,其实具有很大的漏洞和局限性!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目前国内外的甲骨文专家鉴定水平参差不齐,对甲骨文解读存在不同认识。而且其中一部分人过度依赖C14测年法,忽略了其中±50年的测年误差,极容易导致断代排序的混乱:比如,忽略了一个50年就等于一代人或一个王朝过去了,不可怕吗?

另外,一部分专家迷信《说文解字》,凡解字必谈许慎,并没有意识到“汉字等于甲骨文”,是导致甲骨文解读失败,和夏商周断代工程流产的罪魁祸首之一…

因为他们不清楚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仅仅脱胎于秦篆,距殷商已经过去1000多年!中间还隔着商代金文(铭文)和周代鼎文(大篆),文字会意和字形早已发生了改变!

虽然,汉字脱胎于甲骨文,字形字义尚有一定保留…但许慎既没见过殷墟甲骨文原字,又没读过《古本竹书纪年》原简,更没有参予三星堆文物与甲骨文对比参考…极容易导致对甲骨文的主观臆断,造成解字失败!所以仅仅依靠《史记》和《说文解字》等汉史文献资料来进行甲骨文断代,不参考文物图腾及铭文符号,是十分危险的!所以网友翁卫和指出:

“一,考古学将殷墟定为商代晚期王都遗址是错误的。二,考古学大多数人认定二里头为夏代晚期都城遗址也是错误的…”

这个观点是十分有见地的!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他指出二里头是殷人子契所封的商国,即史记殷本纪“契长佐禹治水有功,赐子姓,封于商…”,是有史料依据的,如图所示:

同时在二里头青铜鼎上和二里岗牛胛骨残片卜辞中,确实发现了文字证据,如图所示:

尤其二里头的文字并不是铭文和甲骨文,而是图形符号,反映在金文上即“其/网”二字,反映在甲骨文字上即“巳/乙”二字,反映在汉字上即“以/姒”二字,《史记》称之为“禹姒”,《禹王碑》称之为“率姒”!如图所示:

而二里岗牛胛骨卜辞残片中“又乙”和“又其”二卜辞,通过铭文图腾对比,证明又乙是二里头抱龙禹,又其是二里岗抱龙鼎启,符合史记“禹生启”的王权转换之义,证明二里头是禹城姒乡(巳乡),旧称尸乡,今称偃师,而“师→尸→姒→以→巳”,是一音一义之异体字也!不仅说明二里头是夏桀都城斟鄩,而且还是“三代之居”的大禹治伊工地和《禹王碑》“楚崇率姒”的大禹居葬合一之稽堂。二里岗则是“北置弇臿”之商契佐大禹开邙山口之工地,也即商契受启之地。因为“启”是汉人对契说法,“契”是周人对启说法,“其”是殷人自称!甲骨文叫“又其”,铭文叫“司其”,史人叫夏启。汉人叫司徒启,或司母舜及司空禹等等…妇好墓出土的三启九司铭文即证之,时间为公元前1700年~1650年之间。如图所示:

根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禹兴于西羌。”《竹书纪年》记载:“禹元年壬子,即位于冀,颁夏历于邦国,起壬子终壬戍。”考古证明西羌应是三星堆,冀自秦汉以来多以河北为界,那么冀若是翼之讹,则属晋南豫西古翼州之间…包括斟鄩二里头!而铭文“祖辛禹x冀”,说明夏商一体,辛禹同冀!如图所示:

而西周遂公盨出土,铭文出现“天命禹敷土,遂山浚川…”字样后,李学勤教授指出:“遂公盨的发现,将大禹治水的文献记载提早了六七百年,表明早在2900年前人们就广泛传颂大禹的功绩…”

当然,疑古派顾颉刚,在1923年写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一文中,认为“大禹是一条虫”:“至于禹从何来?…我以为都是从九鼎上来的。我以为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此言十分有名,但并未有文物佐证,仅为一家之言(作者案:最后考古证明,禹是抱虫人,并不是虫)…

而全国各地虽然拥有多处大禹地望,尤其四川汶川(三星堆遗址)和甘肃天水(齐家遗址)晋南运城(陶寺东下冯遗址)及浙江绍兴(会稽山大禹陵)呼声最高…但是一旦要求确凿大禹骨骸及文物和铭文之后,就尚无一家符合条件了…

发现二里头

然而,洛阳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现,似乎使大禹地望及有关传说峰回路转…

根据谢子展“禹王碑”记载:“禹破渊门,脊躬篓沙,北置弇臿,奠取汲溉,为舞岳麓”证明“大禹治水”及“三川并流”客观存在,而山海经的记载:禹契开一门峡伊阙,出“鱼跃龙门”传说;开二门峡邙山口,出“水漫金山”传说;开三门峡平陆砥柱,出“愚公移山”传说,得到二里头和二里岗遗址遥相呼应和地望支持…

1959年,著名考古学家徐旭生先生开始了破冰之旅…他沿着文献记载的夏人活动区域进行考察,不经意间在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村,发现了很多带有纹路的陶瓷碎片,直觉告诉他这片区域,可能是古夏城遗址…如图所示:

从1960年开始,考古队员对偃师二里头进行了多次发掘,共发现123号基址,逐渐确定了二里头的历史时间上到龙山文化,下到东周时期其中的主要遗址涵盖了公元前1800年到公元前1500年。

目前,根据考古成果分析,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新郑望京楼商城、焦作府城商城、辉县孟庄商城、垣曲商城、夏县东下冯商城等商代早期城邑,与二里头多座城邑改建的时间大体耦合…如图所示:

证明北方的下七垣文化和辉卫文化、东方的岳石文化、西方的东下冯文化等文化因素大量汇聚郑州商城和二里头,这段时间也与文献上的夏商之际相当,这些考古材料无疑是夏、商王朝更替的表征。

然而最近,二里头遗址却因申请夏都博物馆,引来天下网友的强烈反对!理由之一是二里头没有发现夏代自证性文字,尤其是甲骨文…许宏王巍等教授虽然承认二里头“极似是夏”,但因缺少文字证明而搁浅…国家文物局也对二里头夏都提法提出否定意见,如图所示:

当然,支持二里头为夏都的文献证据也十分丰富: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太康居斟鄩,羿又居之,桀亦居之。

今本《竹书纪年》记载:仲康即帝位,据斟鄩…

《国语》记载:昔伊、洛竭,而夏亡。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

《史记夏本纪》记载:后羿为东方某部落的首领,入驻斟鄩执政。太康去世后,扶持仲康登基,仍在斟鄩建都…

从历史文献的角度看,二里头遗址确实有可能是夏桀都城斟鄩,但反对者的理由也很简单粗暴,就是没有发现自证性文字,无法确凿是哪位夏王的都城…

当然遭此待遇的不仅仅是二里头,其实大名鼎鼎的三星堆遗址也是如此,而且目前暂被分为了3期6个阶段:

第一期是中原文明中的龙山时代到二里头文化的初期阶段;

第二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中晚期到殷墟文化前段这个阶段。

第三期相当于殷墟文化中的第一期到第三期。

从断代史的角度来看,三星堆文化前后跨越了龙山、夏、商三大时代,年代涉及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到殷墟文化中期偏早一点的阶段,绝对年代是公元前1800年~1250年之间。

那么问题来了,三星堆遗址究竟是我国历史上的哪个朝代呢?为什么会与二里头一样没有甲骨文和史料记载呢?

而史记夏本纪对夏代各王的记载清楚明了,共17代王470年,包括太康失国,后羿代夏,寒浞代羿,少康中兴,夏桀亡国及商汤灭夏…都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是尚未找到夏代遗址…

而史学界也如此:在史料上讲得非常热闹的夏代历史,在考古上却冷冷清清!在考古学上热热闹闹的三星堆,包括甲骨卜辞中十分抢眼的妇好,在史料中却毫无踪影…双方之间似乎形成了鲜明的矛盾反差!

这种现象并不正常,本该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怀疑,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几乎集体无意识,浑浑噩噩,十分不可思议…因遗址都已发现 ,文物都已出土,只由于解读标准不同而不予承认…这不奇怪吗?

在史料记载跟文字解读之间产生了巨大分歧和矛盾,不是文字解读出现了问题, 就是史料记载出现了问题,或者两者都出现了问题,这是十分反常的!

自从二里头遗址申请夏都暴雷以来,广大网民因质疑二里头没有文字证据,造成其拥护者绞尽脑汁提出什么石刻纹,骨刻文,陶纹,结绳纹,蝌蚪纹,云纹,饕餮纹等等,甚至乌龙记号笔案…让人匪夷所思,莫名其妙!把徐旭生教授的一把好牌打得稀烂…

其实,二里头专家早就忘了自己的青铜鼎上面,早已“刻”满了铭文,而且一摆三千多年,只是没人发现而矣…很多网友嘲笑我故弄玄虚,说“天下这么多专家都瞎了,就你一个大聪明?”其实“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或许叫“灯下黑”吧,反正熟视无睹久了就不在意了,麻木了…不信请看如图所示:

大家仔细观察一下鼎表面铸刻的“网”状纹饰,在二里头和西周青铜器中是十分常见的,并不是什么具体的动物或人物图形,但是为什么所有夏周青铜器都有,唯独商鼎没有?为什么?如图所示:

嘲笑我的天下大聪明们,有谁会回答我呀?…是不是好象根本就没有注意过这件事,对不对?所谓熟视无睹,“灯下黑”就是这个意思…其实根据考古发现,此种符号普遍出现在二里头,二里岗,西周大墓的青铜鼎上,那么请反思:

“网纹符号”铸刻在生产力并不发达,而且青铜如同黄金珍贵的鼎上是什么象征呢?说明什么?

是不是说明某种王权之象征?或是比较高级的氏族图腾符号?…那么根据网状符号外形分析,应该是鱼纹,蛇纹,网纹一类…根据考史分析,应是夏禹龙图腾一类,尤其在陶寺,二里头,石峁,龙虎墓中陆续发现龙纹图饰之后,让我们把目光再次指向龙兴之君大禹!如图所示:

翻开古史之后,“禹兴于西羌”“鲧生禹,禹复生启”,渐渐使我们发现,原来“网纹符号”就是大名鼎鼎的二里头绿松石龙也!如图所示:

而且把此龙符号铸刻在二里头青铜鼎上,代表禹姒王权!在金文中即是“其”字,在甲骨文中即是“乙”字,如图所示:

安阳殷墟发现网纹手符号,铭文解读就是“又乙”,翻译成现代汉语即抱龙或抱虫。禹王碑称“率姒”,此铭文在周鼎文中,就是禹字!如图所示:

安阳殷墟亚长墓中也出土一枚带有十字符号的同类“网纹手”符号,铭文解读叫“子又其”,甲骨文即“又其”,汉字即启,公式为“启=子+又+其”,如图所示:

有网友说十字符号”是“亚”不“子”,是武官称谓,我说那只是商契王权职能之一,本义是指太阳玄鸟,代表商契子氏!也就是继承“其”鼎之子氏人叫启(其音),代表有夏象征。史记叫“禹生启”,后稷周弃铭文证明十即子!如图所示:

也就是说,二里头和二里岗就是禹和夏启及周弃的都城所在地,二里头3号宫殿贵族墓“抱龙人”就是禹本人,而他怀中抱的龙器就是蜀龙姒→乙,即:蛾头+蛹身+蚕目(蚕三态)=蜀龙。如图所示:

蜀龙(绿松石龙形器)代表夏至日(6月22日)的青龙星宿图,是大禹王权及夏历象征,即《竹书纪年》记载:“禹元年壬子,即位于冀,颁夏历于邦国,起壬子终壬戍。”之夏历,如图所示:

而二里头3号宫殿贵族墓的铜牌即时令牌,包括春牛,夏蛇,秋蝉,冬蛾四种,如图所示:

那么二里头3号宫殿贵族墓“抱龙人”即大名鼎鼎的禹贡→大禹骨骸了!如图所示:

抱龙人遗迹(二里头3号宫殿贵族墓)

甲骨文“姒”即绿松石龙形器,史称禹姒(文命→纹命)!如图所示:

根据专家何驽教授对二里头“抱龙人”判断,此贵族墓主人是一位祭祀伶官,但是地位低下而身份十分特殊,因为墓主人随葬品很少,但死亡时,怀中所抱“绿松石龙形器“,头戴三皇羽冠,腰系青铜蛾铃,脚踩绿松石,颈戴蚌壳项链…此种形式是祭司伶官装束…与史传“禹贡”方式完全一致,即禹王碑“圣浮图”“率姒”入葬法!如图所示:

何驽鉴定说,此伶官墓陪葬品太少,十分简陋,级别不高…正方网友也认为不象传说中的王级陪葬规制,但反方网友认为抱龙人的抱龙形态,与西周金鼎铭文“禹“字“抱虫式”结构完全一致!并根据史料及传说认为,大禹因负鲧罪治水,风雨兼程,甚至“三过家门而不入”,最后因步疾(禹㾟→脚气)而死,匆匆埋葬…此墓主人C14鉴定年龄为35~40岁之间,符合早逝条件。另外,夏代自证性文字,大禹铭文也在安阳殷墟亚长墓青铜圆斝上找到了!如图所示:

禹铭文“又乙(抱乙)”率姒符号

证明二里头大禹怀中所抱的“绿松石龙形器”转变成二里头其鼎上的网纹符号“姒(乙/巳)”,然后又铸刻在青铜圆斝上,即是禹姒符号。而商契是舜受的火政司徒,专门管理青铜冶炼技术…所以把禹姒符号铸刻在二里头青铜鼎和青铜圆斝上,代表禹生启证据,就十分正常合理了,如图所示:

也由此证明禹居二里头和契居二里岗,因共同治理伊洛二汭而兴建二邑!时间为公元前1700~1600年之间,所以二里头夏商一体,并存发展!并不存在夏早商晚现象,可以彻底否定史记和夏商周断代时间表。所以网友翁卫和指出:

“考古学大多数人认定二里头为夏代晚期都城遗址也是错误的…”

②翁卫和又指出:

“殷墟是殷人子履(商汤)所王天下的王都遗址。王都内有大量的王室宗庙祭祀遗址。例如:妇好墓、M54墓都是殷人的宗庙。…”

那么从二里头到殷墟,是大禹和殷侯夏启的都城。史记即“禹生启”事件。那么甲骨卜辞中多次提到的“妇好”又是谁呢?

根据郭老鉴定,妇好为商王武丁的贵妃之一(还有妇妌/妇辛等60多位妃子),时间为公元前1250年,至今如斯…然而,妇好墓规模巨大,文物众多,铭文和甲骨文尚未破译,就匆匆忙忙下结论,未免过于草率…尤其是不仅商汤接不上,连盘庚迁殷也接不上,更无法接续早商和晚夏时间,是十分尴尬的事情…所以目前遭到网友广泛质疑,理由如下:

一,为什么一个贵妃,还是22代商王贵妃,可以与丈夫分葬,单独埋在殷墟宫殿宗庙区内?难道妇好有什么特殊身份,连商王自己和元妃妇妌/妇辛级别都不够?

二,为什么妇好文武全才,伐方平羌,是武丁中兴名将,却在《史记殷本纪》中无一字记录?甚至先秦诸史及野史《竹书纪年》也无记载?

三,为什么甲骨卜辞会这么关注一个22代商王贵妃?连怀孕几次,得病几次都详细记载?甲骨文在祀?还是在戎?

四,为什么妇好生前贵为商王武丁贵妃,死后却冥嫁先公?是什么风俗允许乱伦先祖?甲骨卜辞作者是怎么知道妇好死后之事?他穿越死后世界了吗?

五,妇好一生怀孕二十多次,如果按十月怀胎一次计算,二十次即二十年,何况她还要同时领兵打仗,有时间连续怀孕二十多次吗?何况她死时才三十多岁,时间和身体岂能允许…

六,为什么殷墟王陵区被盗个遍,反而妇好墓未被盗?为什么商王武丁及元妃妇妌/妇辛不随葬宫殿区?难道商王和元妃级别不如贵妃尊贵?

七,如果冥嫁是母系社会风俗,等级森严的商晚社会会允许存在吗?尤其商王武丁又有60多个妃子情况,是母系风俗还是父系风俗?如何解释?

八,为什么妇好墓上会有享堂?没有发现妇好尸骸?连棺椁也没有?殉葬者却尸骸完整?妇好贵妃究竟什么身份,会引来后人如此“长年累月”“兴师动众”祭祀?墓还是享堂?

九,郭老依据的《说文解字》是否与甲骨文本义一致,怎能证明?

也就是说,既然妇好是十分出色的伐方平羌名将,又十分擅长祭祀,为武丁中兴立下赫赫战功,可是为什么《史记》对此却没有一字记载?甚至连先秦诸史和《竹书纪年》也集体缄默,不很奇怪?

如果说,是因为司马迁不知道先秦诸史细节,那么《史记殷本纪》,对武丁中兴及商代各王世系了如指掌,描写甚微…甚至对武丁辅宰傅说和甘盘都不吝笔墨,可为什么偏偏对大名鼎鼎的武丁贵妃却一字不提?是何用意?

如果是因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造成了史料缺失和断绝,那么躲过此劫的《古本竹书纪年》同样对此一字不提,不知又是何意?

另外妇好墓上有享堂“母辛宗”,为什么不是妇好宗?为什么没人交待?墓中没有妇好尸骸,真不知妇好墓是墓还是祠…

至于妇好死后冥嫁先帝的“乱伦”行为,及与丈夫武丁分开独葬殷墟宫殿区,且入葬规制反超武丁本人,而且祭祀时间长达数百年,祭品甚多,甚至出现“先王祭后王”的“穿越”礼器,就更匪夷所思了!

尤其郁闷的是,这些疑问至今也没有一位权威专家出来解答,五十多年过去了至今如斯,甚至唐际根在“中国考古大会(殷墟专场)”还以武丁贵妃身份谈论妇好,岂不是咄咄怪事?

如果不是三星堆一声炮响,把一件件奇形怪状的文物忽然摆在世人眼前,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包括专家学者!那么有人会怀疑妇好墓吗?仿佛一夜之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所有人都是一脸懵逼,甚至让青年人当成“外星文明”和“埃及文明”,连自己的老祖宗都不认识,岂不是十分荒唐?岂有此理!

只因没有发现甲骨文及铭文,只因《史记》没有相应记载,就让专家黔驴技穷了…至于寄以厚望的“夏商周断代工程表”,竟然采用“偷工减料”的方式抄袭史记和竹书,甚至玩起“夜察天相”的算命鬼把戏!根本没有考古和铭文支持,就更加让人嘲笑不已…如果不是二里头三星堆横空出世,那么这一切问题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荒谬乎?荒唐乎?

试问专家们一个小小问题:“是没有夏字?还是我们不认识夏字?是没有证据和资料,还是我们自己脑子出了问题?目前我们依据的《说文解字》能否正确解读甲骨文和妇好墓?为什么二里头断代3800年,三星堆断代3200年,却没有甲骨文?为什么甲骨文只有殷商记录而没有夏记录?除了甲骨文之外有没有其它断代方法…这些问题不很耐人寻味吗?…

为此我建议重解殷墟甲骨文和妇好墓,改用商代铭文和图腾文物,对标二里头和三星堆来研究甲骨文,彻底躲开距夏1000多年的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可是,此倡议并未得到有关专家注意,还是我行我素,无知无觉,为什么呢?

既然殷墟妇好墓距夏最近,且规模巨大,铭文众多,是否可以作为夏代纪年参考?而郭沫若对妇好墓的鉴定是否存在错误?一个女人文武双全,伐巴平蜀,又擅长祭祀,却没有记载,这可信吗?…郭老依据《说文解字》认为的女铭文是女人,妇好冥是妇好分娩…但证据是什么呢?

妇好铭文解读

①根据“妇好”铭文在甲骨文中的行文顺序应是“帚子女/帚女子”,并不是婦好!因为帚和女是分开的,说明是两个不同的字,不能强拉硬套成妇!郭老依据《说文解字》“拉郎配”,必须放弃!

②“帚”铭文外形酷似一棵树!对比甲骨文及三星堆文物, 应是青铜树形象,如图所示:

根据《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汤谷中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会意帚即汤谷扶木,即史称的轮流执政的禅让制启木和神木华表!如图所示:

铭文“帚”是周人的简化写法,而甲骨文“凤”字是商人对青铜树的象形描摹,如图所示:

③妇好“女”铭文,许慎说是女人,母字两点为乳,但经过三星堆文物对比,反而更象跪坐面具人形象,“两点”是面具双眼“直目正乘”…引申为王位继承人之义,如图所示:

与此同时,妇好铭文礼器中也陆续发现了跪坐面具人形象,如图所示:

说明“铭文女”和“跪坐面具人”之间,的确存在某种关联…《大荒西经》载:“有人戴胜,虎齿,有狗尾,穴处,名曰西王母。”说西王母头戴一块奇怪的“胜”物,有锐利如虎的牙齿,有一条像狗那样弯曲上翘的尾巴,住在洞穴里。《西次三经》:“西王母其状如人,狗尾,虎齿,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而“戴胜王母”,与二里头及濮阳西水坡/石峁/良渚龙虎图腾有继承关系。如图所示:

戴胜王母面具

③最后大家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妇好“子“铭文,如图所示:

为什么甲骨文“子”与金文“子”不一样?头上有三根线或羽毛?再观察一下如下两枚“妇好铭文”:

为什么此二枚“妇妇铭文”中竟然没有“子”铭文?只有一只玄鸟为代表?是不是说明玄鸟可以代表子?子即玄鸟?根据目前出土的青铜树分析,树枝上应站九鸟一乌,即“九鸟居下枝,一乌居上枝”,但目前尚缺一乌,也就是金乌,而目前在三星堆文物中已发现此金乌了,大家对比一下甲骨文“子”和金乌形象,是不是都有三根羽毛?如图所示:

说明什么?说明“子”铭文就是“金乌玄鸟“化身…它居在帚木上,执行启王权力!也就是《山海经·大荒东经》:“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之乌也!及《淮南子·精神篇》中“日中有陵乌”…郭璞注解说“中有三足乌”也!《大荒东经》中说“有葛国,黍食,使四鸟…”,金沙遗址出土“使四鸟″金箔文物也,如图所示:

二里头出土“三足乌”青铜子爵也,如图所示:

说明“子”铭文并不是许慎讲的儿子之人形,而是金乌玄鸟!即少昊“玄鸟负日”之太阳鸟也!如图所示:

“玄鸟负日”源自山东大汶口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的融合产物,也是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的象征,如图所示:

双鸟负日牙雕(河姆渡)

负日玉鹰(凌家滩)

所以综上所述,根据史记“少昊孺颛顼”史实分析,妇好铭文应是少昊玄鸟氏族商契与颛顼高阳氏族大禹结盟的契约符号,是指公元前1800年左右,为了共同治理洪水而设置的禅让制度,即夏启制!考古地望即二里头→下七垣→岳石文化带范围,如图所示:

而妇好铭文即夏商周结盟的行启符号,如图所示:

《殷墟书契后编》收有“甲申卜,即贞,其又(启)于兄壬。于母辛宗(妇好墓)。”说明母辛宗即夏启祠妇好墓,母辛宗是商人祠堂,启祠是夏人祠堂!妇好墓是周人祠堂,夏商周共祖启制,夏启不是禹子,而是佐禹治水有功受舜封的商契(契是启古音及周人写法)…汉史专家搞了大乌龙案!

不过问题也来了,因为《史记》讲“禹生启,家天下”,又讲“益让启位,避居于箕山之阳”,但《竹书纪年》却说“益干启位,启杀之…”,“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困尧于平阳,取之帝位。”韩非子《说疑篇》也讲,“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也,而天下誉之。”说明质疑《史记》尧舜禹禅让,在先秦时代,尤其是战国《竹书纪年》时代就已大量存在。

那么《竹书纪年》比《史记》真实吗?此书是由春秋晋国人始著,并以战国魏国史官完成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西晋咸宁五年(公元前279年,另说281年或280年),汲郡(今河南省卫辉市)人不准(音否彪),盗挖魏襄王墓时发现此书,亦称《汲冢纪年》。此书共十三篇,叙述了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为止。

现存《竹书纪年》分为“古本”和“今本”两个体系。“古本”为辑佚本,其纪事起于夏代,终于公元前299年,无规整的体例。“今本”纪事起于黄帝,终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6) ,有较为完整的体例。

注意,《竹书纪年》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但它在宋时历经了佚散又重整的过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信度和史料价值。比如古本开篇讲夏代,今本开篇讲黄帝,为什么不一样?是不是说明战国之前竹书只有夏代无黄帝?宋儒之后篡改之了?

20世纪初,殷墟甲骨文验证了《史记殷本纪》商王世系后,挺史派人士便认为《史记》绝对可信!但同样精准记录了商王乃至夏王世系,并且成书时间略早于史记200多年的《竹书纪年》(汲冢竹简),却落得个原本丢失,支离破碎,身首异处的下场…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是因竹书时间太久,管理不善,造成记录佚失的话…那么史记同样面临这种情况,为什么没有被毁损?俗话说得好,“口无遮拦”,揭人短处,往往得罪当权者,所以竹书被当成“伪史”销尸灭迹也属正常…借用郭沫若名言,“欲要研其史,必先掘其陵”,不信再看考古挖掘吧…

亚长墓鉴定

专家对殷墟亚长墓主人骨骸查验后发现,此人死于七处外伤(残缺右臂),属于非正常性死亡!如图所示:

根据对亚长尸骨锶氧同位素分析,发现亚长并非来自安阳本地,而是来自沿海地区。符合商契山东少昊氏出身…另外,墓主人是趴在棺里、脸朝下入葬的。考古上称之为俯身葬。对此有两种看法,一个是凶葬,意外死亡的本族风俗表征;一个是王权象征之葬,比如“持权杖+俯身葬。

而亚长墓出土的“亚长”铭文,经观察为“持杖之戴羽酋长”形象,与二里头抱龙人装束完全一致,并且脚趾有变形,骨骸有花椒坑,同墓出土的青铜手器(手杖)及金沙遗址出土的“鱼凫王”黄金权杖产生逻辑关系,证明亚长与大禹都有脚疾(禹㾟),是治水留下的后遗症,符合商契伯益佐禹治水史实,如图所示: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竹书》所载“益干启位,启杀之”,说明启是杀益之人,并非被人所杀,那么被人所杀的亚长是启还是益?

史记有“益让启位,避居于箕山之阳”,《竹书纪年》有“益干启位,启杀之,《山海经大荒东经》有“有易杀王亥”,谁对谁错呢?根据山海经分析,如图所示:

王亥因“仆牛”被有易氏所杀…而在亚长墓和妇好墓出土大量仆牛文物,如图所示:

据《竹书纪年》记载:夏泄十二年,王亥为了解决牛羊过剩的问题,与其弟王恒决定选一些有活力的牛羊,送至有易国(今河北省易县一带)。有易氏首领绵臣见财起歹意,帝泄十二年,杀害了王亥。如此证明亚长即是王亥!

那么王亥是益还是契呢?王国维认为王亥是契6世孙振,因为甲骨文“高祖王亥”之“亥”是振本字辰,如图所示:

但经过仔细对比后,“亥”并不符合“辰”字形,反而更象“枭/袅/凫”的本字,即少昊玄鸟形象,如图所示:

说明王亥应是王袅或王凫,也就是鱼凫王(王凫即凫王)!当然,契/益/振都是少昊玄鸟氏子孙,尚不能确凿谁是王亥…但能称“高祖”的人,甲骨文中有“高祖河/岳/乙/夔”等10多位先人,辈份应是先商十三王地位。但敢称“高祖王”的人,目前只有亥一人,说明什么?说明亥是高祖中的王者,而根据甲骨文“王”字分析,呈倒置的钺形,如图所示:

证明亚长王亥是持钺者,而亚长墓中随葬的铜钺就有7把,比妇好墓4把铜钺还多3把!其中6件铸有’亚长’字样,另有卷头刀3把、铜戈73把、铜矛78把、铜箭头800多枚,是出土青铜钺最多的殷墟墓葬…证明亚长生前的确是军权拥有者,有网友称亚长为武官,也有道理,但级别略低,仅与司马相似!因为亚长是王也!如图所示:

尤其是亚长墓位于殷墟宗庙祖庭区内,身份绝不是契6世孙振所能达到的…所以,高祖王亥不会是振,只能是商祖契,或是伯益!根据《山海经》“帝舜生戏,戏生摇民”分析,“戏”甲骨文是“持戈”者,十分类似司马→益,如图所示:

所以亚长可能是契,也可能是益…那么问题来了,《竹书》所载“益干启位,启杀之”,史记记载“益让启位,避居于箕山之阳”,《山海经大荒东经》讲“有易杀王亥”,谁对谁错?怎么办?继续看考古吧!…

“商丘计划”

八十年代中期,考古学家张光直发动“商丘计划”,以期发现王亥墓或成汤墓,但挖掘20多年无果…仅发现了古宋国城址和岳石文化层…让张光直死不瞑目!

而与此同时,唐际根在殷墟发现了洹北商城,把二里岗与殷墟之间的空白接续上了,轰动一时…另外,周口考古队在鹿邑太清宫也发现了无名氏“长子口”墓,也轰动一时,初定老子墓,后定西周长氏贵族墓,于殷人有涉…但因史无所载,铭文解读至今无果!

“长子口”墓(鹿邑)

其实根据十字椁棺及棺中出土虎头玉人俑分析即是张光直寻找的商汤墓,俗称丹朱墓,为什么呢?

因为“十”即玄鸟子图腾,代表商契,亚长象征!殷墟王陵区几乎都是十字墓道,如图所示:

“子”即契姓,“口”即鼎形,汉字为“其”,俗称为启,讹为丹,所以长子口即长子其或长子丹!先秦也叫燕子丹或契丹及丹朱,河北燕下墓出士易水三戈,铭文“祖父启”即长子丹朱之名号,与长子口三戈一脉相承,号称武汤戈!如图所示:

也即古宋国主长子其也!民间讹长为老,讹其为丹,故称老子丹,鹿邑有老丹台(即老君台),当然史记正称长子其,西华有箕子台遗址!淮阳民间有太昊伏羲及布老虎风俗信仰,即是殷商遗风!如图所示:

淮阳太昊伏羲陵

鹿邑老子庙(老君台)

根据《竹书纪年》记载:“舜囚尧,复偃塞丹朱”,长子口墓出土虎首玉人俑正是囚尧困丹朱的虞舜形象,丹朱为报仇逐舜南逃九嶷山未果,死葬鹿邑(归德城)“长子口”墓中,仅以仇俑虞舜玉人随葬之…如图所示:

但问题来了,根据《史记》记载,商汤应是黄帝第17代孙及商契第14代孙,何以称商汤为黄帝5代孙,契侄,尧子丹朱?差十多代呀!而且商汤的先商13王哪里去了?商汤灭夏代17王桀又在何处?…

其实,这就是史记夏本纪的问题!也是广大网友为什么质疑夏代问题之根源…因为周武王姬发是黄帝第19代孙,与黄帝17代孙商汤仅相差两代,怎么可能?如图所示:

若按照一代五十年算起(平均值),两代时间仅差100多年,据《夏商周断代表》结论:商汤灭夏至武王伐纣为公元前1600 ~1046年,共500多年,经14世共17代王,但史记记载商周两王,时间仅差100多年…这不矛盾了吗?商代500多年17王变成两代王100年了吗?如此一来商汤灭夏不就没了吗?

当然,如果商汤升至商契一辈就没问题了…但商汤的先商13王及夏代17王又跑哪里去了?商汤灭夏的夏桀呢?…所以目前说,不是史记记载有错,就是近代考古有问题!

而目前根据王国维和郭老等考证甲骨卜辞,证明史记17代商王是存在的(稍有误差),那么史记中的商汤就绝不会是商契14世孙了!只能和商契伯益,或丹朱一辈才能满足17代商王时间…如图所示:

那么先商十三王和夏代17王及商汤灭夏就一定有另外的解释了…也许夏代17王就是先商13王也!先商即夏!商汤灭夏就是有易杀王亥了…如此,二里头身份就清楚了…

根据《竹书纪年》记载,约公元前1650年,商契伯益辅佐大禹治水有功,契受启位,史称禹生启契,封商地安阳。而伯益受司马,心怀不满,故约公元前1638年,与绵臣丹朱合谋,利用仆牛之机设美人计杀死商契,放葬亚长墓中,经称“有易杀王亥”。竹书纪年称“益干启位…”。

公元前1632年,后启上甲微(虞舜/夏桀)协迫伯益之兵替商契复仇囚尧和丹朱。伯益偷偷放跑丹朱,即“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与兽,名曰摇民”。四年后东窗事发,舜复杀伯益。竹书纪年称“益干启位,启杀之”。

公元前1628年,丹朱自号武汤(汤誓),逐虞舜于鸣条(山西夏县东下冯),铸司母辛鼎于妇好墓中,改启祠为汤亳“母辛宗”,都洹北商城,形成商汤亳祀,即“帝喾而郊冥,祖契宗汤”之殷商礼制,如图所示: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又把“母辛宗”恢复成妇好祠(夏后启祠),俗称周弃祠。并铸妇好鼎和妇好龙虎铜钺两把,及妇好礼器109件祭之,并刻“妇好冥”及“宰丰(商契)”匕骨辞述之,恢复“帝喾而郊鲧,祖文王宗武王”夏祭,如图所示:

“妇好(商契)冥”卜辞及“宰丰(商契)”匕骨(中博馆藏),卜辞曰:

“壬午王田于华燕(安阳),凫王司戊母(商契名号),赐宰丰宅(母辛宗)小都邑,在五月凫王六祀刻曰。”

证明殷墟与二里头二里岗早在商汤时代(公元前1700年~1600年)就存在了,而且与大禹商契同时代!即“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契至汤八迁”之时!所以根据“亚长墓”商契身份分析,“长子口”墓即商契子侄尧子丹朱是也!先商13王不是契子孙,而是帝喾颛顼两大氏族的13王也!

所以翁卫和指出,“现在的古史还原两地都少了几百年,造成华夏文明探源在“时间、空间、王代”上的混乱…”十分深刻!

《水浒传》中,王伦对林冲有收留之恩,所做之事也非伤天害理,为什么不能留他一命

“火并王伦”,其实就是一个寸劲儿,当时的林冲被吴用三句话一激,不得不如此而已!

继林冲以后,晁盖兄弟七人又来到梁山,如虎似狼,这让本就嫉贤妒能的王伦更为忌惮。于是,除了武装力量调配、团结杜迁、宋万等内部力量的常规操作外,王伦想要应对晁盖等人的威胁,还必须争取一个人的大力支持,此人便为“豹子头”林冲。

夜里,王伦同志一改往日欺压模样,主动放低姿态,带着酒,找到了林冲:

睡不着,来与林教头同饮几杯,同是天涯沦落人嘛!

现在,你和林冲同是天涯沦落人了;现在,你知道林冲对于梁山的重要意义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事已至此,王伦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尽全力挽回林冲:

我知道,林教头心中怨我,凭你的本事,坐寨主之位也绰绰有余,实在是太委屈你了!自上梁山那天起,我就没想在此长住,这寨主之位迟早是你林教头的。

“画大饼”,领导拉拢下属最为普通但却最为有效的办法。只是,“画大饼”的成功关键在于尽可能地拿出诚意,最起码要保证对方能够信服才行。这句话中的“迟早”就将王伦的真实想法彻底暴露,因为这种没有时间限定的许愿,几乎毫无意义。

而且,自林冲上山以来,王伦百般挑剔、千般羞辱,哪有半点觉得委屈林教头的意思?这桩桩件件,你让林冲如何相信你会将寨主之位拱手相让?

所以,林冲会如何回答,可想而知:

王头领,我林冲上梁山,绝不是为了争寨主之位而来的!

通俗一点讲,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不相信,更不稀罕!

林冲的反应,王伦早就能够预见,但只要林冲不立马掀桌子翻脸,王伦就有拉拢林冲的机会。于是,王伦决定让具体态度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让林冲彻底改变对自己的既定看法。

唉!教头不知呀,不是我王伦不容林教头,只是我考虑众人不服,对你日后不利呀,我是真心为教头日后着想啊!

我之所以对你百般刁难,让你屈居第四把交椅,主要是考虑到你威望不够、根基不稳,将来执掌梁山的时候会落人口实。我是一番苦心,我是真心为你考虑,我是在为你执掌梁山铺路啊!

态度表明了,还需要实际行动予以证明:

明日正是良辰吉日,我与教头焚香摆案,正式结拜!也让众人看看,你林教头就是第二把交椅,林教头说的话就是我王伦说的话。

我这番用心良苦,说来你可能不信,但我愿用实际行动证明:

咱俩结拜成异姓兄弟,抬高你的身份;让你做第二把交椅,抬高你的地位;宣布你说的话就是我说的话,抬高你的话语权。

现在,你可以相信我的诚心了吧;现在,你可以为保卫梁山奉献自己的力量了吧!

只是,王伦低估了自己对林冲的伤害,更低估了吴用的嘴上功夫,林冲到底会何去何从,我们继续往下看!

就在两人“谈心”的过程中,外面出事了,晁盖等人绑了王伦派去监视的手下,王伦反手又绑了前来问罪的公孙胜。好了,王伦和晁盖之间的矛盾公开化了,双方之间的对决马上就要来了!

第二天,双方齐聚断金亭,表面仍然笑呵呵,但怀中早就藏了尖刀;另外,晁盖和吴用落座以后,刘唐和阮氏兄弟迅速调整好了走位,做好了应对正面冲突的充分准备。

还是那句话,“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成年人的世界里,最大的伤害并非来自肢体冲突和语言攻击,而是背后下刀子、暗地使绊子。就算双方的矛盾已然公开,但表面的客套还是要进行到底。

作为主人,王伦首先发言:

小可忙于事务,几日不见,略备薄酒,不成敬意!

晁盖此来却有着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再次试探王伦收留自己的态度,好在,这一次,晁盖有了试探的由头,那就是公孙胜。

前日我兄弟公孙胜贪杯,冲撞了王头领,今天我们来一是替他谢罪,二是请王头领放人,我们兄弟与王头领告别,另寻去处!

又是一句语言艺术中逻辑顺序的典型代表,先谢罪,这是认错态度,用以堵住对方可能出现的拒绝;再请求释放公孙胜,并紧接着表明自己会立马离开梁山的决定,这等于给出了交换理由,而且是有利于王伦的交换理由,王伦自然不会再拒绝。

可王伦没看出这句试探的危险性,或者,他认定林冲已经被自己拉拢,不再惧怕晁盖的试探。所以,晁盖表明离开态度后,王伦便立马予以了确认:

蒙众位英雄看得起王某,来投奔我梁山,说来惭愧呀,鄙山小寨不过一洼之水,如何安得这许多真龙啊!委屈了众位英雄,王某实在于心不忍呐!

你看看,你看看,实在是不好意思,主要还是担心梁山这个破地方会委屈了诸位英雄!

这句话在晁盖等人看来就相当于不识抬举,更相当于发起正面冲突的信号,阮氏兄弟甚至都开始动刀了。只是,吴用用一个眼神压制住了阮氏兄弟,这个眼神就是再告诉大家:

别动手,林冲还没有态度呢!

晁盖一听,试探不行,人家不吃这一套,甚至还巴不得我们赶紧下山呢!不行,不能再装了,还是委曲求全吧!

蒙王头领的厚待,实在感激,还是那句话,若王头领能容得我们,我们兄弟愿做王头领手下的一名小卒,只为兄弟们一起做些大事。王头领若不嫌弃,请干我这一杯!

那什么,王总,我们还是想留下,哪怕从基层做起呢,您考虑考虑?

好了,从这句话开始,王伦开始作死了,开始复制当初婉拒林冲的模式了:

不是我不容诸位豪杰,只是穷山恶水、粮少房稀,日后误了各位的前程,大伙面上都不好看,王伦不敢相留啊!

这句话,和王伦当初拒绝林冲的理由几乎一模一样,这势必会勾起林冲的痛苦回忆,甚至会挑动林冲心中的复仇心理。

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计划,晁盖严格严重吴用的交代,尽可能放低姿态,继续求:

王头领,直说吧,我和我的六位兄弟,已经无路可走,如果王头领能留下我等,日后怎样安置绝无二话可说!

这句“无路可走”,会勾起林冲的同病相怜;这句“如何安置,绝无二话”,更会勾起林冲的感同身受。

这才是真正的“同为天涯沦落人”,这才是真正的唤醒同情、赢得共识、争取支持。

注意看林冲的表情,他在回忆,更在思考,已经深陷纠结心理之中。

可此时的王伦顾不上考虑林冲的感受,只想抓紧将晁盖等人赶出梁山,于是,会带给林冲巨大刺激、会挑战林冲报复心理的拒绝仍在继续:

我王伦也不是无情无义之人,只要晁天王肯下山,我王伦有什么送什么,绝无半分吝啬!

人家刚刚强调了“已经无路可走”,你就给一句“只要你下山,我有啥送啥”,这叫“并非无情无义之人”?

配合着王伦的“大方”态度,手下人送来了公孙胜,更送来了金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诚意。只是,这盘金银几乎是冲击林冲耐心的最后一颗稻草,想当初,王伦也是如此拒绝林冲上山的。

更关键的是,王伦还有继续的言语刺激:

这是小可一点心意,请晁天王笑纳,日后大展宏图之时,别忘了小可就是!

想当初,王伦拒绝林冲上山的时候,给的说法是“略备薄礼,望请笑纳,另寻大寨,安身歇马”,看似义薄云天,实则口是心非。

和林冲当初“千里投名、万里投主,不是为了这点银钱财宝”的回答不一样,晁盖上山,携带了巨额金银,回答起来自然更为硬气:

不是我晁盖夸富啊,我等兄弟带来的财宝,供梁山三年吃用不尽啊!

可尽管如此,王伦的态度依然没有丝毫让步,仍然坚持自己的态度:

晁天王若看得起我,不必推辞。

就在晁盖彻底无奈,准备告辞的时候,阮氏兄弟再次握紧了怀中尖刀,而吴用又是一个压制的眼神:

别着急,林教头还是没有态度!

可晁盖等人都起身要离开了,林冲仍然没有具体表现,没办法了,吴用只能决定主动出击,给林冲最后一把刺激:

林教头,小生告辞了!

林教头,再不有点反应,我们可真就走了,共举大业、杀尽天下贪官的美好规划可真就泡汤了!

注意,就在这个时候,王伦做出了生平最为错误的一个决定——晁盖等人都要离开了,林冲还没有具体反应呢,可王伦偏就叫住了晁盖,非要再维护一下自己的形象,非要再立一下牌坊:

晁天王,这是小可的一点心意,请众位英雄务必笑纳!

有了前面的无数铺垫,有了吴用的最后一激,再有王伦这再明显不过的口是心非,林冲再也忍不住了,一脚踢翻金银,彻底爆发。

林冲踢翻金银的目的何在,大家都很清楚,可王伦到底并非等闲之辈,赶紧出言,仕途挽回局面:

林冲,不得无礼!

啥意思?这句话就相当于将林冲发火的矛头转移到了晁盖等人的身上,相当于告诉晁盖等人:你们快走吧,林教头都生你们的气了!

可林冲紧接着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明确了自己的矛头所指:

我上山的时候,你说的就是这番话,你这个笑里藏刀、口是心非的小人!

行了,林冲的态度明确了,吴用权谋的巅峰出现了——三激林冲,直接要了王伦的性命。

教头息怒、教头息怒,我们下山就是,免得坏了你们兄弟情分!

仍然是一副重情重义的正面模样,和王伦的负面形象形成鲜明对照。

这一激,林冲握紧了手中的大刀。

林教头,有话慢慢说,千万不要火并啊!

如此局面,如何挽回?唯有火并,方能解决争端!林教头,还等啥呢,火并吧!

这一激,林冲将刀架到了王伦的脖子上!

千万不要伤头领的性命啊!

林教头啊,光拿刀吓唬他有啥用,付诸行动啊,动手啊,一劳永逸啊,梁山的光明前景,正在向你招手呢!

最后一激,“火并王伦”的整个过程,完成了!

有人一直在问,杜迁、宋万究竟有何特殊之处,能坐上梁山的二、三把交椅?我们来看看这两位爷的特殊本事——自己的大哥被人杀了,人家立马转到亭前,表明了态度:

小弟愿为哥哥执鞭坠镫!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就是杜迁和宋万的精明之处。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两个选择:是“接受不能改变的”,还是“改变不能接受的”!

事实证明,前者往往被骂,但混得风生水起;后者往往清高,但混得不尽人意;取舍之道,就看你自己了!

除了杜迁和宋万,林冲更是一位识时务者,人家除掉王伦以后,立马将晁盖扶上头把交椅,并以“梁山大义为重”的名义,将晁盖牢牢按在了寨主的位置上。

请注意吴用此时的表情——发自内心的笑,整部《水浒传》中,唯一一次毫无杂质的满足!

水泊梁山,正式迎来了晁盖的时代!

古代怎么称呼自己的家,别人的家

古代称呼自己的家:寒舍、草舍、敝庐、舍下
古代称呼别人的家:贵寓、尊府、贵府、府上
【寒舍】hán shè
谦称自己的家(自己住家)。《醒世恒言·陈多寿生死夫妻》:“正有句话,要与三老讲。屈三老到寒舍一行。”明 冯梦龙 《喻世明言》第一卷:“三巧儿道:‘虽然相扰,在寒舍岂有此理?’”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二回:“吾乃扁鹊之弟子东皋公也。自少以医术游于列国,今年老,隐居于此。数日前,蒍将军有小恙,邀某往视,见关上悬有伍子胥形貌,与君正相似,是以问之。君不必讳,寒舍只在山后,请那步暂过,有话可以商量。”《三侠五义》第七八回:“请老爷到寒舍待茶。” 欧阳予倩 《桃花扇》第一幕第一场:“倘若各位不嫌弃,请到寒舍奉茶,等我来唱给各位听一听,当面请教如何?”
【敝庐】bì lú
破旧的房子。亦作谦辞。《礼记·檀弓下》:“君之臣免於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 晋陶潜《移居》诗之一:“敝庐何必广,取足蔽牀席。”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二回:“主公玉趾下临,敝庐增色。贱妾备有蔬酒,未敢献上。”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序》:“予所居先人之敝庐,西为小圃,有池焉。”孟浩然有诗云:北阙休上书,南山归敝庐。

  

扩展资料:古代称呼的一些意义与文化: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从一个时代的称呼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个时代的风貌。称呼也是一面镜子。称呼的变化是文化的变化,同时也被视为历史文化的折射。
中国人的称呼,实质上就是一部中国文化的发展史,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历史的沉淀与变迁。中国人的称呼是宗法、习俗、等级、地位、声望等的反映,尊长、后辈、上级、下属各有各的一套称呼。
从称呼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人对宗法礼制、尊卑长幼等礼法习俗的重视。古往今来,中国人的称呼既反映出了人们对于成功的观念,又透射着一种“自卑下之道”的“谦恭精神”,这种人生精神,必定要在人们的语言、称呼中体现出来。

小孩偷偷跑到我家楼顶玩,不料摔下身亡,向我索赔90万,赔吗

想先问一声题主,你家的房子是独栋还是联排别墅?如果都不是,只是平层洋房的话,就算你买的是顶楼,孩子自己跑到顶楼去玩掉下去身亡了,也跟你没什么关系。

因为,顶楼楼顶并不是你的,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的范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不是你家,而是小区管理处。

不过,如果你家的房子是别墅,独栋也好,联排也好,那楼顶就属于你们家的范围了,小孩子跑到楼顶去玩,摔下去出事了,那你们家就应该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了。

因为,你们家房子管理没做好,通向楼顶的门锁没管好,让小孩子随意地上到楼顶去了,同时,还有楼顶的安全措施也没做好,否则,小孩也不会掉下去。

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怎么样说,你都是会有一定责任的。

当然,至于应不应该向小孩的家属赔偿90万,或者说,小孩家属要求你家赔偿90万到底合理不合理,这又是另一回事,该另当别论。

这种事,建议最好还是走法律途径去解决会更为合适。

因为,从情感上来说,该赔不该赔、赔多赔少,都没有客观标准。与此同时,孩子从你家楼顶掉下去,对你们家的房子来说也会产生巨大影响。

所以,最终到底该不该赔,到底该赔多少,对你家造成的损失又有多大,都应该交由法律来判定,可能会更为合适。

莫言的打油诗《饺子歌》为什么能获得诗歌大奖

说莫言的诗是打油诗,我不同意,诗歌的水平还是有的,不信?你可参照选进语文课本的郭沫若的“啊啊”诗。

莫言诗歌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它文学性艺术性,而是它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问题。

它把不屈于政治自奉为傲骨,把不屑于草民自尊为精英,忘却了文化服务于大众,文化服务于社会的文化路线和宗旨,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做起了小资产阶级的新兴贵族梦,为资本,为所谓的民主与人权摇唇鼓舌,这其实就是士族权贵思想的复辟。

我们很难看出他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所应该展现出来的,站在历史的高度为民族文化的繁荣和中华文明的发扬光大而奋笔疾书的博大胸怀。

通览莫言的几部代表著,无不洋溢着满纸的阴暗晦涩扭曲变态。当然我们也批判马屁文学官样文章,但是我们要知道我们为什么批判?我们批判是为了更好的继承,去其糟粕的继承,绝非一脚踩在脚下碾死而后快。

文学是一门在暗夜中摸索的艺术,但绝非沉溺于黑暗,这种摸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走出黑夜走向黎明。

家里有老婆,男人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生小孩今年的法律算不算重婚罪

我也认为不算重婚罪

家里有老婆,男人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生小孩了,一般人认为都生孩子还不是老婆呀?同时有两老婆还不算重婚罪?

这是男的出轨。有的女的出轨在家生孩子,让自家男人怎么办?有人开玩笑“得给买奶粉伺候月子”。

家里有老婆,外面女人给他生孩子,这种情况算不算同时俩老婆?

有的试婚的小青年,把“老婆”挂在嘴边,有的中老年同居,口口声声“老婆”叫着。

实际上,没有婚姻登记没有结婚证的男女二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就不是法律上的“老婆”。

我举试婚的,同居的,是说明一个问题,绝无干涉之意。他们与出轨男女有着本质的不同。请这两部分人不要误会。

家里有法律关系的老婆,男的出轨在外面的女人是偷情,是见不得阳光的地下情。

出轨的男女两人见面,男的为了表达“真心实意”,取得女人的欢心,男的叫女人为“老婆"。

这个女人尤其是单身女人喜滋滋的,他都把我当老婆了,说不定他那天把原配踹了来娶我。因此放纵自己,怀了孕并给他生了孩子。

一个法律上的老婆,一个是非法律上的老婆,算不算重婚?

那就看法律对重婚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条从1979年《刑法》就有了,刑法虽经过修改,修正,但这条没有修改。对重婚没听说今年有新法律。

所说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这里强调是重复婚姻登记叫重婚,没有去婚姻登记的不叫重婚。

我国实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丈夫或者老婆。

问题是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出轨的男女,一,不去婚姻登记。二,不共同生活,而是偶尔相处。三,对外不声称为夫妻,或很少公开暴露在广众面前。

为此重婚罪很难界定,取证难。有人说都生孩子了,这就是证明。这孩子是非婚生子女,这是毫无疑问的,也就是群众语言“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就是重婚罪吗?生了非婚生子女就等于重婚罪吗?不一定。是否构成重婚罪,还得拿重婚的定义,重婚那两种情形来衡量。没有婚姻登记很难定重婚罪,这就是现实。

有些人说这不合理。这不惯着出轨的的人吗?这不叫惯着,是某些人钻法律空子。

构成重婚罪的,以前刑法规定“告诉的才处理”。现行刑法没有这条限制,说明重婚罪已不是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了。

任何公民发现犯罪(重婚罪)都有权报警举报。

对隔离澳籍华人不戴口罩还要跑步怎么看,像这类低素质人怎么处理

在这个问题上,网友们的意见和看法难得的达到了一致。对于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复杂的,既然落地中国,就要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和规则来,这叫“入乡随法”,由不得任何人任性和撒泼。

在如何处理疫情中胡搅蛮缠现象,两高两部曾经专门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待像那些暴力闯关、恶语相向、不听招呼、擅自聚集等现象,出台了一系列的细则,规定的都比较具体了,而且如果涉及违法现象,还要参照刑法第114条、115条中的条款执行。在现实当中,有的地方也因此处理了一些人。

另外,在对于入境国外人员的管理上,外交部也曾经明确表示过,非中国公民进入中国境内,和国内居民一视同仁,都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那么,怎么处理这个女人就很明白了,我们就按照条款,逐条对照,违反了哪一项就定哪一项的罪,该罚罚该拘留拘留,比她胡搅蛮缠的多了,怕她不成?

当然,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各位,这个女人仅仅是个例而已,就事论事,对她的批评不要引申到其它无辜的入境者,更不要辱骂和嘲笑,国家大门打开,同意入境,自然有其意义和考量,只要遵守我们的规则行事,没必要恶言相向。

真正善良的人,她不会生孩子,因为她不希望孩子受苦受难怎么看

难以想象,提出问题的这个人是多么自卑,多么苦难,多么怯懦,多么自我安慰!!!

为什么孩子出生是在受苦受难?既然在这个时代,你得多无能,不能让孩子吃饱穿暖!的确吃不好,穿不好,有可能会被人耻笑,但是你可以给孩子健康温暖的爱,这个孩子内在自信而丰富,是不会轻易被打趴下,何来苦与难?

独立创业之后,虽说创业苦,守业难,真正成功的人会感谢曾经的苦难;没有成功的人,感恩这苦难的经历磨砺了自己;即使是没有创业,有一份糊口的工作,也能从寡淡中品味快乐!

没有真正善良,只有踏实勤勉,顺其自然,认真过好每一天!

人生一世,不仅仅是工作创造使命,更有投胎为人的“温暖的使命”!万物有灵,感恩此生成人的幸运吧,不然这缕孤魂,还不知道生为何物了!那才是苦与难!

某人向隔壁邻居借了把伞,不幸被雷电击中,导致受伤,是否该起诉邻居并要求合理赔

讲真,你提这样的问题,肯定是要网友批判。

虽然被雷电击中,导致受伤,这样的结果很不幸,我们也感到遗憾。但是,凡事还是必须讲道理,论依据,而不是抱着“我死我伤我有理”这样的蛮不讲理。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是行为人对于事件的产生存在过错,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不存在任何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下雨天向邻居借雨伞,邻居借伞,这个行为有错吗?

没有异议吧。这个不存在过错,相反,邻居是个友善之人,是个乐于助人之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帮助。

被雷电击中,雷电跟邻居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既然借伞没有过错,雷电也跟其没有任何关系,要求邻居承担责任在法律上也说不过去。

不仅法律上说不过去,更重要的是属于道德问题。如果邻居因为借伞而承担赔偿责任,这与我们所谓的扶老人做好事被讹反而赔偿完全是一个道理。这样的行为和性质,是对我们日常生活交往习惯及规则的践踏,是对整个善良淳朴的互助民风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