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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清的书法家都有自己的风格,而且都说集众家之所长,如何理解集众家之所长
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前后3000多年的历史。
他对于自己修《史记》的目的和意义,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要通过从古至今的史实发展演变,揭示它的本质,进而寻找历代王朝兴衰成败的道理,最后形成独特的史学理论学说。
听起来有点绕口,放到书法家身上,就是我们追求的“集众家所长,自成一家”。
这要怎么理解呢?举个例子,董其昌。
董其昌自述他的学书经过:“初师颜平原《多宝塔》,又改学虞永兴,以为唐书不如晋魏,遂仿《黄庭经》及钟元常《宣示表》、《力命表》、《还示帖》、《舍丙帖》,凡三年,自谓逼古……比游嘉兴,得尽睹项子京家藏真迹,又见右军《官奴帖》于金陵,方悟从前妄自标评。”
简单地说,就是他以古为师,饱览许多书画真迹,又勤奋认真临摹,最后融各家之长,集古法之大成。
他的行草书造诣颇高,常常行中带草,书法集颜真卿、米芾、杨凝式诸家所长,用笔有颜真卿率真之意,体势有米芾的侧欹,而布局得杨凝式的闲适舒朗。
文中的作品图是董其昌节临米芾《垂虹亭诗帖》《蜀素帖》等帖,用笔跌宕,将颜体融入米书,八面出锋,使转鲜明,轻捷自如又风华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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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书法精论九十条,第五条:精能一家,学遍百家,自成一家
谢提问!你说的《书法精论》第九十条、第五条是错误的!应当批判、唾弃!害人太深!书法无需精通百家、临遍百家,这些百家本身是错误的理念,均把书法当作时装表演(美化汉字符号),忽略不计穿时装的人。人(人将被书写内容触入自己的骨、血)通过书法表现情感和思想,与别的书法家的思想和情感无一毛钱的关系。三至五年的楷书和篆书练习就可以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楷书和篆书终生不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