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说说你经过得人性或者对人性的真实看法
- 本人承包村委荒山,有承包合同,经过十年辛苦,种的树也活了,承包期也到了,后续该如何进行
- 冒顿(mòdú)、月氏(ròuzhī)、阏氏(yānzhī)这样的特殊读音是如何流传下来的
- 特别和经过的意思
- 男朋友包里有一万块钱,没经过他的同意,我就把钱存我卡里了,这样会不会不好
说说你经过得人性或者对人性的真实看法
1、小时候让你自卑的人,是你的亲戚,长大后,对你指指点点的还是你的亲戚。
2、每一次的大彻大悟,都是踩在天真的刀尖上的。
3、削败你的永远都是你身边的人,会看不起你的人,都是你熟悉的人。
4、家族的聚会无非是,尽可能地显摆自己,拐弯抹角地指责别人,乐此不彼地谈论别人的八卦。
5、你没有实力的时候,你说什么,别人问只是漠然地摇摇头而已,你有实力的时候,你不说话都是有道理的。
6、人有百副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生活中到处都是戏子。
7、身边的大多数人,都是嫌你穷,恨你富,嫌你没出息,又怕你混得比他们好。
8、小时候,七大姑八大姨,会以你父母的经济和地位来对待你,长大后,她们会对你现在的发展和前途来怎么来对待你。
9、一个人从巅峰到低谷,周围人的眼神也是从天上到地下,态度也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10、过年不回家,家里的亲戚也会传出各种版本,可能没钱,可能不敢回家,可能怎么怎么样,也许最不会放过自己的人,也就是身边的亲戚,不过没关系,现在也顶多过年的时候见几次面而已。
11、除了父母,没有谁会无条件为你,不管以前也多好,不小心说错一句话,也就说翻脸就翻脸,老死不相往来。
12、大多数的人喜欢用自己过得好的一方面来压制别人过得不好的一方面,而是总是摆老资格。
13、你没有钱,寸步难行,借钱更是难上加难,也会让自己变得自卑。
本人承包村委荒山,有承包合同,经过十年辛苦,种的树也活了,承包期也到了,后续该如何进行
承包了荒山种了树,辛苦了十年树成活了,承包期却到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许会付诸东流,是谁都会心疼,但摆在面前的有两点不利因素:
一、如果你种下的是果树,经过十年的辛苦经营,也许得到了一定的回报,承包期到后就算不能继续承包,所要遭受的损失也不太大。
如果当时种下的是其它树木,所种的树木(包含果树)已不仅仅属于你个人财产,它同时也属于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你不能擅自砍伐,相关参考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
二、村委会荒山属于集体资产,对外承包需要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对外承包,出价最高者双方签订协议后承包。当初你承包村委会的荒山肯定是经过了这个程序,那么在你承包期到后,还会经过这一程序。
以前是荒山也许无人和你竞争,或是竞争大家都出价低,你出价高才得以承包,但是今非昔比,现在的荒山经过你10年的辛苦经营,已初见成效,利益垂手可得,承包期一到又要按照合同交出土地,村委会公开对外承包。
这无疑一块肥肉摆在公众面前,让大家虎视眈眈都想收为已有,你若想参与,势必会和大家一道竞争,这样一来有可能竞争不上放弃承包,有可能竞争得上继续承包,但花费的代价肯定会比较高。
综合以上两点不得因素,不继续承包土地,土地上的树木不好处理,自己会遭受损失,继续承包会存在和别人公开竞争的风险,这种风险会导致承包失败,或者以更高的代价获得承包权。
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我认为在承包期到期之前,你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积极去村委会沟通协商,表达你继续承包的诉求;二是加强与同村村民,或者有潜在竞争承包关系的人之间的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在村委会公开对外公开承包时不要恶意竞争,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最后建议,在重新获得承包权后,要把承包期延长40至70年。
冒顿(mòdú)、月氏(ròuzhī)、阏氏(yānzhī)这样的特殊读音是如何流传下来的
冒顿、月氏、阏氏的特殊读音是如何流传下来的,为什么要这样读?
第一,这三个“称谓”,都与“虞夏”之“虞族”有关。
第二,这三个“称谓”的发音,都是汉以前的古音。
第三,这三个“称谓”之所以这样读,是历代“汉语音韵学”和“汉语语音学”研究并传承的结果。
现在这样给这几个词注拼音,就是告诉人们,古人原来就是这样读的。
一
“冒顿”,生年不详,卒于前174年,这一年是汉文帝七年。
“冒顿”,是匈奴的“单(chán)于”,这是汉时对匈奴君长的称谓。
公元前209年,冒顿杀其父“头曼”自立,号称有兵30万,东灭“东胡”,西破“月氏”,近占今河套地区,对新立国的西汉形成了威胁。
“月氏”,亦称“禺氏”、“禺知”,先居于今甘肃敦煌与青海祁连之间。汉文帝时被“冒顿”攻破后,一部西迁至今伊犁河上游,或曰归附“大夏”或曰攻“大夏”,称“大月氏”;另一部入祁连山,称“小月氏”。
“阏氏”,是汉时对匈奴君王妻妾的称谓。《史记.匈奴传》云:“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于月氏。冒顿既质于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这就埋下了冒顿杀父的祸根。
二
王国维有《月氏未西迁大夏时故地考》一文,依据古文献,详细讲述了商灭夏后,虞夏这两个部族联盟中的一部分向西迁徙的情况。
《管子》中说到“西虞”,《国语》中说到“西吴”,应当都指与夏联盟的“虞族”部落或方国。
《管子》和《国语》,又都说到“泰夏”或“拘夏”,当为西迁的“大夏”。
以上古籍记述,说明虞夏两部是向北向西迁徙的。春秋时,齐桓公接触过的一部分,在山西太行山一带。
秦始皇琅琊刻石和《吕氏春秋》,都说到秦之北方疆域“北过大夏”,这应该是“大夏”曾经之地望。
《逸周书.王会解》说到“正北月氏”。“月氏”,在《管子》中称“禺氏”;在《穆天子传》中称“禺知”。
“月氏”、“禺氏”、“禺知”,应该都是“虞氏”之转音。
战国时,月氏大夏迁到中国河套的北边了。西汉初,匈奴冒顿单于兴起,迫使月氏大夏继续向西边迁徙。
《汉书.西域传》曰:“大月氏本居敦煌祁连间,至冒顿单于攻破月氏,而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乃远去,西去大夏而臣之,都妫水北为王庭。其余小众不能去者,保南山羌,号小月氏。”
妫水,是汉时对今中亚阿姆河的称谓。
没走的一部分留在南山,即祁连山,称“小月氏”。
《汉书.地理志》记有陇西郡大夏县,即为夏人曾居住过的地方。
汉代,称凡有“蛮夷”居住之地为“道”。《汉书.地理志》载,安定郡有月氏道。“道”,意为汉王朝要从道路交通上控制“蛮夷”。
大夏,在夏朝灭亡后,逐渐由北向西迁徙。大夏留下的一部份为匈奴祖先。
《史记.匈奴传》云,匈奴自称“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日淳维”。《索隐》:“张晏曰:淳维以殷时奔北边。”
乐彦《括地谱》说:“夏桀无道,而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也。”
桀之子妻其众妾,这讲的,是匈奴父死妻其后母、兄死妻嫂的收继婚。
就是说,尽管大夏、月氏、匈奴分分合合,但按古籍所载,最早的祖先,皆为夏时虞夏族。
三
冒顿(mòdú)、月氏(ròuzhī)、阏氏(yānzhī)的读音,第一,应该是这几个部族语言的“音译”;第二,使用这几个字,汉以前的发音就是如此。
比如“冒”,现代汉语的发音是“mào”。据段玉裁说,“冒”的古音在“三部”,韵部是“幽”。他说,清代,“冒”的韵部是“号”。此时与现代汉语已无差别。
照此以现在的汉语拼音拼读,将“冒”的古音标为“mò”,不错。
王力先生说,先秦汉语共有三十三个声母。“冒”的声母,为“明母”,即【m】。
王力先生还说,先秦汉语有二十九个韵部,战国时为三十个。他认为,段玉裁将古韵分为“十七部”很值得称道。段氏的“三部”中,有“尤幽有黝幼宥屋沃烛觉”等。
汉代,声母与先秦一致,至少变化不大。
但此时,韵部变化不小。
比如,先秦“幽部”中的“暤咆曹皋牢陶嘈醪骚袍涛茅庖雕蜩聊萧条彫寥调保考道草抱稻阜宝造好导报奥老枣浩早扫巧爪卯饱鸟篠扰”等字转入“宵部”。同时,先秦“侯部”中的“侯投沤头厚後者口偶走斗垢后苟狗诟构偷候”等字,转入了幽部。
但“冒”字没有变化,仍然属于“幽部”。
四
本题目问,像“冒顿”这样的特殊读音是如何流传下来的。
前面说到,这是历代“汉语音韵学”和“汉语语音学”研究并传承的结果。
至少,中国的音韵学,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是从三国时最早的“韵书”《声类》算起的。其实,从“小学”训诂诞生,古人们就已经在研究音韵,即研究汉字“形音义”三者的关系。
古人研究比自己更早的古韵,是从“韵部”也就是汉字的“韵母”开始的。
各代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都应该从《诗经》何以“押韵”开始——诗要押韵,押韵即同韵,这就是最基本的共识。段玉裁说“冒”属“幽部”,即以《诗经.邶风.日月》为根据。
对音韵比较系统化并上升为理论,应该从宋代算起。
古人对声母的研究,始终比较薄弱。大致就五种办法——第一是谐声偏旁;第二是声训;第三是读若;第四是异文;第五是异切,即不同的反切。
全世界有不少语言学、民族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学者,在努力研究古人是怎么说法发音的。这种研究,绝非毫无意义。中国的音韵学,历来被称为“绝学”,可见其难。但是,仍然涌现了许多大学者。我们对古代的和现代的这方面学者,都应该抱有足够的敬意。
大致就是这样。
特别和经过的意思
特别:特别是一个汉语词汇,读作 tè bié 。具体意思:1、不一般;与众不同。2、格外。3、特地;特意。4、尤其。
近义词
十分、特殊、非常、特地
反义词
普通、常见、普遍、一般
经过:经过是一个汉语词语,一指通过,二指经历的过程,三指从某处过。
近义词
过程
特别的你!是想经过我这里?让我见见你?
男朋友包里有一万块钱,没经过他的同意,我就把钱存我卡里了,这样会不会不好
谢谢提问!
说实话,这位姊妹,你的行为颠覆了我对“女朋友”一词的基本认知。更好笑的是,你居然能把一桩严重的偷窃行为描述的如此云淡风轻。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的我花的坦然,不是我的我看也不看。
在这里,你用实际行动向大家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家贼难防”。哈哈?
请问你是穷疯了,还是做这种事做惯了,亦或是头上的哪个东西出问题了?
在我看来,你要么是“三观”不正,要么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恕我直言,“爱情”这样美好的词语用在你的身上有点奢侈,你和男人在一起的目的并不单纯,我想你一定不是第一次对身边的男人下手了吧!
也许在你看来,你把男朋友的一切据为己有是理所当然的,可事实上是,你们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一家人,在财产方面,他的就是他的,你的就是你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们是夫妻,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一下对方,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才能对他的财产进行处置。
如果我是你的男友,你要是乖乖的把钱退回来,我会看在曾经感情的份上不从法律上追究你,但我一定会和你分手。
如果你不退钱,那么对不起,我会报案的,请你吃不了兜着走,从此咱俩再无关系!